第254章 不惹事,不怕事(2/2)
大家信時,可以因為一個人聲音大,顯得有理;不信時,也可以因為一方有錢,另一方顯得窮。
反正,不需要實際依據。
那倆男女的臉,也變得蒼白起來。
男人在銀行工作,最清楚有錢人的能量,真不爽你,沒事也能給你搞出事。
女人更是耳濡目染,堅信錢就是社會法則。
方淮此刻,卻沒有他們那些腌臢想法,他需要的,是一個公正。
他沒看向何老教,而是看向了警察。
或許何老教有社會能力處理這件事,也願意為自己出頭,但他沒有正當的權力去處理。
「警察同志,你們該怎麼調查就怎麼調查吧,錢燒過的灰,大部分都在19樓樓梯間,我幾乎都搶出來了,還有部分,在她手上。」
說著,指了指那女人。
隨後道:「等你們處理完了,我要請律師起訴她誹謗,侮辱,我這裡證據充分,而且涉及了消防這個神聖職業,性質也應該很嚴重了吧?
對我的名譽也造成了損害。
這兩項都已入罪,我不要求她賠償,必須坐牢,請你們幫我備個案,以後做證據補充。」
領頭的警察看了看另一個隨行的警察。
那個,明顯懂法一些,跟領頭的點點頭,低聲說了幾句。
領頭的警察這才道:
「好,這件事需要你自行訴訟,但這事是你在工作時發生的,消防職業神聖,我們應該配合你的自訴,會為你保留證據,放心。」
曹毅立馬進行補刀,指著男人道:「這個,報假警!謊稱女兒困在屋內,讓我們的戰士冒險搶救他的財產!按理應該行政拘留!」
「對!我作證!」旁邊一個住得離這幾棟樓遠點的居民站了出來。
「我也作證!」
陸續有幾人站了出來。
但真住得近,尤其是一棟樓的,剛才出聲譴責是可以,但此時又是行拘又是坐牢的,他們真不敢亂講話。
萬一逼出兩個變態,以後報復大家怎麼辦?
其實,這事無需他人作證,警察來時整個情況已經了解過了,這事僅需消防出警單位證明就已足夠。
「麻煩你們跟我們走一趟,配合調查。」
警察上前,對那對男女說出了這句經典台詞。
但生活不是演戲,真聽到這話,他們將要付出代價。
男人女人面色驚恐,卻都只能乖乖跟著走。
他們都聞聽法律,但是卻在略懂皮毛之後,覺得自己已經熟練掌握,從而看輕法律。
只有遇到較真的,他們才曉得自己真的只懂了個毛。
人群看完了一場真實的侮辱起訴案件,心裡凜然,紛紛咋舌,以後話不要亂講。
但沒人為這個結果鼓掌。
他們謹慎。
周遭中產階級的生活幸福靜謐,根據幸福退讓原則,任何有風險的事,一律敬而遠之。
可以參與,但不能惹事,尤其是對那種真的有可能因為坐牢,從中產降為底層人民階層,有可能產生報復心態,又報復無門,從而四處報復的人。
一個小區住著,報複方式多得很呢。
往門口丟垃圾。
給電梯,樓梯,草坪,下點能毒死寵物貓狗的藥。
電磁波音響,震樓器…
甚至高空拋物。
有人都開始後怕,剛才是不是多說了幾句,會不會讓那個女人記恨。
其實他們剛才要是多譴責女人幾句,大概也不會讓那女人這麼氣壯,大放了這麼多可能讓她坐牢的厥詞。
而軍人這個集體,則不會想這麼多有的沒的,他們不准惹事,更不准怕事,不說路見不平一聲吼,更重要的是:該出手時就出手。
就如此時的何老教,眼看方淮這個自己的兵這麼硬氣,心裡自是美滴很,車鑰匙在手裡甩來甩去,拍了拍方淮的腦袋道:
「走!上我滴車,我陪你去派出所處理!」
說罷,又轉頭對著曹毅道:「抓人歸抓人,火還是要給他家滅了哈!」
曹毅此時終於激發出點幽默感,笑道:
「放心教導員,滅完火我門都給他關好,免得又說什麼東西不見了,我可賠不起。」
「你個狗日滴…」何老教笑著走了。
方淮也穿上了迷彩服,美滋滋跟在後面。
他喜歡部隊。
這個不惹事又不怕事的部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