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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章 烈士已赴,勇者正在前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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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下午。

BJ,廣安門附近。

方淮提著兩箱牛奶和一袋茶葉,徘徊在一個有著幾棟五六層老樓,還有幾處的獨棟小樓的大門前。

軍級單位的家屬大院,怎麼也該有兩個武警哨兵才對,但在這四九城下,只配備了個保安室。

但方淮卻十分慎重,不斷抬手看著時間。

4點26。

4點27。

卡准4點半,飯前一小時的談話時間,抬頭,走了進去。

門崗老頭兒見慣了站在門口這樣等待的人,掃了一眼方淮手裡的牛奶茶葉,讓他登記一下,便放了進去。

談話的時間,比想像中更長。

7點半,於副局身著運動裝,從一棟小樓出來,走在前面,方淮離著小半步緊緊追隨。

於副局走出幾步,抬起手掌,轉了轉,語重心長道:

「小方啊,馬克思哲學告訴我們,看待問題,解決問題,要用辯證法,有些事,寧向直中取,不向取中求,但有的事,是莫向直中取,只在取中求,阻力過大,剛則易彎。」

方淮點點頭:「是,局長,我一直傾向用辯證法看待問題,不過我看得粗淺,只是想著,難度越大,成績就越大。」

於副局不由輕笑。

狡猾的小子。

不過,這樣的變革,機不可失啊。

想當初,他只覺得這小子怎麼在好好的大應急方案里摻進了一些妄想,竟然還想為消防部隊更名,可如今,這小子搞事的能力,超乎了他的想像。

地方支持搞消防改革試點城市,支持修改地方法,三校聯合搞系統研發,聽說裡面竟然還有一套解放軍指揮系統,這些複雜的力量,竟然一一被他拉攏攻克。

現在,竟然還有領導為這套龐雜的改革大方案背書,而且不是意見模糊的背書,是直指其中最尖銳的消防體制問題。

這個小子,時代的弄潮兒啊。

方淮,已經從一把鈍刀,一柄利劍,逐漸變成了一桿具有煽動力的旗幟了,使用方法,不再是或劈或砍,而是拿起來迎著風一揮舞,就有千軍萬馬跟著咆哮。

要用好這杆旗。

想著,於副局緩緩道:

「既然地方上支持你,實操對比,探索新思路的機會也不可多得,貴陽這個自發的試點動作,我會報到黨委會的,不過,後續能做出什麼樣的成績,還要看你們的表現。」

後續成績?看表現?

方淮聽著,感覺這話有點籠統,像是打太極。

「局長,能不能明示?怎麼定標準?…火災數量,死亡人數零增長?」

這兩個指標「零增長」這件事,一直是個很不理性的想法,也導致過一些奇葩事情的發生。

比如某地去年火災死了X個,今年到大年二十九,比去年還少兩個,本以為保住指標了,誰知道大年三十有人亂放鞭炮把房子給點了,燒傷送醫院搶救三個,兩個沒多久宣布搶救失敗,死了。

還有一個眼看要死,連家屬都放棄了,結果消防不幹了,自掏腰包連夜送到省人民醫院,請最好的燒傷科大夫會診,氣管切開,挺在那兒,要死也得過了年再死,12點鐘聲一響,沒死,那就算是占明年的指標了,今年的任務也算是保住了。

火災事故發生率,那也是不好定的,有時候和天氣,空氣濕度有關,還與地方大力發展的產業有關,具有偶然性。

於副局剛從地方上來,很了解這些情況,當即擺擺手。

「各級目標任務要明確,你們中隊,要切實保證拉得出去,參與得了,完成既定的災害增援目標,考察的是省內增援任務的處置能力。

貴陽支隊……要在政府如今的支持力度下,儘快把你那套系統的構思落地,這件事是大好事,陳局長也比較認可,完成得好,局裡會派出工作組到貴陽考察。

防消工作方面,根據局裡今年的工作要求,要確保火災形勢平穩,根絕重特大火災,不發生較大亡人火災,最大限度減少一般亡人火災,確保重要時期不發生亡人和有影響的火災。

你們貴陽,要更加嚴格的要求自己。

另外,年終工作總結,還是要和去年有個對比,不是只糾結於數據的對比,而是要有20個以上的大型出警案例進行對比深度分析,論述城市試點的優越性。」

方淮點點頭:「懂了,局長。」

20個案例,一年下來,全支隊還是能湊出來的,但這麼多案例,也代表著接下來一年,支隊不能放鬆對任何一個大隊的要求,每個中隊出警,都必須嚴格按照這套大應急方案行事。

這算是把今年支隊的主要工作確定下來了。

不過,還是沒談到關鍵部分啊。

「…局長,其他的好對比,防火工作,我們沒法改革啊。」

於局長笑了一聲。

「你這麼聰明,沒有想法?」

「防火工作,我沒有經驗,實在不敢亂想。」方淮抿了抿嘴。

「那你還敢對防火部門搞這麼大的動作?」於局話鋒有些凌厲了。

方淮卻並未勢弱,堅定道:「局長,我雖然不會幹,但我會看,如今的防火工作制度優越性並不強,反倒讓消防部隊削弱了部隊體制的純潔性,也缺乏完善的監督體制,消防審批權劃出去,恐怕是早晚要走的一步,我針對的不是防火,而是一個有監督漏洞的行政體系,軍隊管理體系和地方行政制度,只能二選一。」

於副局這才釋放出一個溫和的笑容。

這是件天大的事情,他不能容忍沒有詳細了解就貿然行事。

但從小方這個宏觀的角度來想,倒也沒錯,總體來說,弊大於利。

於是,直言教導道:

「你的想法是對的,不過,防火改革,不是一刀切出去丟給別人這麼簡單,要學會自行善後,並且,不能削弱了防火執法權。

防火部門的執法權,主要是兩個部分,火調,建築消防審批。

消防歸於公安,是有道理的。

火調要追究刑事責任,損失50萬元以上的案件要移交刑偵,對於界定事故的相關規定一旦與刑偵部門出現分歧,就可以內部協調,一旦劃歸地方,沒了公安執法權,傳喚權,也沒有拘留權,缺乏對犯罪嫌疑人的管控能力,取證等也要過度依賴刑偵部門,協作弊端就會明顯。

要麼,從法律上進行保障,要麼就要從部門體制上進行保障。

建築審批,則要從專業性角度出發,和住建部門聯合,倒是有根有據,是可行的。」

方淮恍然。

「您說得對,要從兩方面思考,而且,火調和建築審批,消防監督兩個職責確實不該在一起。

火災事故的發生往往與建築審批、防火監督不到位多多少少有一定的關係,而火災事故發生後仍然由同一個機構進行火災調查,相當於自己調查自己,調查結果很難做到客觀公正。」

於副局又笑了一聲。

這個小子,挑自己的刺倒是把好手。

但,於副局開了一個頭,方淮的思考仍然未停。

「那…局長,您剛才說聯合…您的意思是,把相關部門機構外派?」

於副局這才笑著點頭。

看來還是有悟性。

「嗯,防火部門暫時無法向地方增編,也無法向內部縮編,就只剩下了一條路,外派主要業務部門,與最合適的部門聯署辦公。

理論上仍由支隊防火處宏觀指導,實際操作中,利用機會促進防火兩大主要業務與地方的緊密聯繫。

也只有地方政府和地方總隊同時支持,才有這個條件。

這是令許多人羨慕的條件啊。

這些想法,不止是伱一個人有過,我辦公室有兩份文件,明天我會讓人傳真給你看看,積存了有幾年了,是我之前任職的河南總隊幹部寫的,想得很細,可惜,他們沒有這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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