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法庭上的唇槍舌戰(2/2)
薩皮爾立即是心領神會,也跟著舉手說道:「法官閣下,那幾個帳戶,是我和幾名未公開破產的富豪達成的協議,再以他們的的身份開辦的,最後實際的掌控人是迪特,這一點我可以作證,而且在我給出的證詞資料上,也有開辦帳戶詳細的流程資料……」
台上的基耶薩翻看了下資料,點了點頭表示認可,最後看向了泰倫道:「辯方律師,有什麼要補充的!」
泰倫面色輾轉了一番,回道:「帳戶可能有出入,但是倉庫的現金和毒品那些,這一點是和迪特先生沒有關係的!」
在薩皮爾的作證、以及遞交上去的資料下,他知道想要反駁帳戶已經是不可能了。
所以他也只能儘量洗脫掉一些罪名,就算沒能得到個好結果,但起碼也得讓印第安人看到自己來到法庭前,拿了錢也算是盡了一份力了!
這次輪到戴維舉掌了,他說道:「法官閣下,倉庫這一點,我想我需要再請幾名證人上來陳述!」
「允許。」
很快,又有三人被帶了進來。
而這三人不是別人,正是鮑德溫、拜倫、古斯塔夫三人。
「該死,鮑德溫、拜倫、古斯塔夫,你們三個混蛋也要站到國稅局那邊了嗎,好好好,我迪特算是看錯了你們這幾條狗了!」
看到這三人的出現,原本就暴躁不安的迪特,目光和面容又猙獰了幾分。
而三人也不敢與之對視,來到了證人席後就低下了腦袋,直到台上的基耶薩提醒他們陳述一下自己的身份,他們才陸續開口。
「法官閣下,我叫鮑德溫,是迪特犯罪集團的骨幹成員之一,我的職責,只要是為他管理一部分的毒品交易、加工,而國稅局此次查封的1號倉庫,就是我管理的範圍。」
「法官閣下,我叫拜倫,也是迪特犯罪集團的骨幹,我的職責也同樣是為他管理毒品交易,2號倉庫是我的範圍。」
「法官閣下,我叫古斯塔夫……」
聽到三人的陳述,台上的基耶薩問道:「好,既然你們都自證是迪特麾下的骨幹,那你們說說,這倉庫是否和迪特有關!」
鮑德溫率先開口道:「法官閣下,我們都是受迪特領導,這倉庫當然和他有關,一般我們的流程是這樣的,先從毒販組織那裡購得毒品,運回到倉庫加工,再分銷到下方的『經銷商』然他們去迪特掌控的場子售賣,最後獲得的利潤統一交到迪特那兒……」
「法官閣下,我管理的區域運營模式也差不多,先是……」
「……」
在接下來的時間裡,三人分別闡述了自己的證詞,從毒品的購入、再到加工、最後利潤上交迪特進行分配,一整條完整的灰色產業鏈,就這麼呈現在了現場所有人的耳中。
基耶薩則是看向了泰倫,問道:「辯方律師,有什麼要反駁的嗎?」
鮑德溫三人將整個流程講述得這麼清楚,泰倫還能怎麼反駁,他只能是看向了旁聽席上前來旁聽的加爾等人,微微搖了搖頭,表示他沒有辦法了、也盡力了!
「好,既然如此,那迪特先生,你這條逃稅罪名可就坐實了,至於畏罪潛逃,我想就不用過多闡述了!」
昨天的事情可謂是震驚全國,國稅局的武裝開赴進了印第安部落,這才將迪特給揪出來。
因此,只要前兩條罪名著實,那關於畏罪潛逃這一條,就如同基耶薩說的不用多說了!
「下面,對嫌疑人特溫·奧馬哈進行審理,主要罪名包括逃稅、以及武裝對抗國稅局、包庇等罪名!」
基耶薩看向了特溫,說道:「特溫先生,對於本庭對你的指控,有什麼要辯解的?」
他兒子的罪名都已經被坐實了,特溫自己又哪裡能怎麼辯解,只能是一副默不作聲的姿態。
但泰倫到底是拿了錢的,當即是舉手站了起來,辯解道:「法官閣下,首先,關於逃稅這點,我先表示不太認同!」
「根據美利堅聯邦法律,印第安人是有稅收特權的,而黑稅法案上個3號才出台。」
「特溫先生身為印第安部落的長老,很少和外界進行對接,疏忽了黑稅法案,這是人之常情的!」
泰倫這個反駁點倒也算是合情合理。
你要說黑稅法案,已經出了一年半載了,那倒是好說。
但現在才推出不到兩個月,除了政界人士、公務人員、以及市場關注新聞的人,誰會知道這麼一項法案的存在?
疏忽了,這也是正常的嘛!
基耶薩點了點頭,算是認同了泰倫這個說法,隨後看向了戴維道:「戴維稅長,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法官閣下,迪特為什麼會逃回印第安保留地,身為他父親的特溫,難道不知道原因嗎?」
「既然他知道原因,那就證明他知道了黑稅法案,而且我們前天也到保留地警給予了警告了,所以主觀意識上,這是逃稅的行為,這一點是無需置疑的!」
戴維的這話,同樣是合情合理。
迪特案子鬧得這麼大,而迪特又跑回了保留地之中,作為父親的特溫難道不知道自己兒子是因為不想繳稅,從而和國稅局起的衝突嗎?
既然特溫知道,而國稅局又先上門做了一番警告,那主觀意識上是逃稅這一點,也算是能夠坐實的了。
戴維又補充道:「法官閣下,在6號文件的第2頁,有關於特溫先生的不法收益所得的詳細信息……」
基耶薩立即翻開了文件,查閱了幾分鐘後,轉頭看向了泰倫問道:「辯方律師,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泰倫喉結來回蠕動了一下,最終還是沒有繼續在這個問題糾結下去,而是話鋒一轉道:「法官閣下,是迪特主動返回保留地的,而作為一名父親,無論兒子犯了什麼罪名,保護都是應該的,這是人之常情,按照聯邦法律,這不應該算作包庇!」
美利堅這個國家的法律體系中,其實並不提倡大義面親這種行為。
曾經有過很多起案例,大概就是兒子因為犯下了罪行,而父親則是給兒子提供了很多的幫助,最後父親依然是被宣判無罪。
最後法官給出的解釋是,法不應該大於情,作為父親因為愛這種行為保護兒子,不應該受到指責也不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這也彰顯出了法律的人情味!
而現在泰倫明顯也是抓住了這個規則,從而對包庇這項罪名進行著反駁算。
「法官閣下,法確實不應該大於情,但也要看具體到什麼程度。」
「如果特溫只是單純的包庇自己的兒子,那倒是沒什麼,關鍵的是,他私自購買軍火、武裝部落青年戰士對抗國稅局,其中差點害我們國稅局損失一輛阿帕奇!」
「如此喪心病狂的行為,不能用簡單包庇兩個字來概括了,理應受到制裁!」
聽到戴維的話語,基耶薩點了點頭,看向了泰倫道:「辯方律師,包庇,指的是幫助迪特逃跑、或者躲避國稅局的稽查,但是特溫這是在武裝青年對抗國稅局,這不但是包庇,而且是為了包庇從而暴力抗法了,因此,你這訴求不成立!」
「這……」
泰倫被噎住了,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就這樣,特溫父子兩在人證、物證的指證下,罪名基本已經是鐵證如山,無法再反駁。
接下來,基耶薩又針對維吉尼亞以及伊曼進行了一番審理。
眼看特溫和迪特都的罪名都已經蓋棺定論,維吉尼亞自然也沒什麼好反駁的了,很快也同樣被坐實。
至於伊曼,他因為和戴維達成協議的原因,所以根本就不用怎麼審,直接就認罪了。
至此,迪特案的四名主要成員,全部被審理完畢。
接下來,所有人的心神都提了起來,因為他們知道,本次的高潮審判時刻即將來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