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我要反告(2/2)
他敢肯定,只要他問得有點不對,那兩人肯定就會插手。
他心中一狠:不管怎樣,他不會違反原則!就算過後有人給小鞋穿,也比最後被推出來當替罪羊好!
再說,就算他想偏頗於李秋雨,那也得看對象。一個能拿出靈石,還懂得布陣的人才,其重要性恐怕不下於李秋雨吧?
唐愛蓮又氣恨恨地朝著尹家來說:「尹伯伯,他們買了房的第二天,劉美蘭還帶了我們大院裡的金副組長夫人祁阿姨和王舒記的養女張麗麗阿姨在大院裡攔住我們。一見到我們一家,張麗麗阿姨就抓住我媽媽的手,讓劉阿姨抓我媽媽的臉,祁阿姨上來就攔住我,讓他們欺負我媽媽,我氣不過,才還了手。
那劉美蘭最後才說,要退房。我說,我同意退房,但是,必須讓探案局的小朝叔叔來才退,因為,我當時就說過,實在要逼著我賣房,我就賣給探案局,我不賣給劉美蘭。至於探案局怎麼把房子弄到劉美蘭的名下,那不關我的事,而是小朝叔叔的事。」
尹家來再一次確認:「你確定,你的房子是先賣給探案局,然後探案局長轉給劉美蘭?」]
唐愛蓮伸手想拿出捐款收據,但對這個尹家來又不是很信任,因此,只是點點頭又搖搖頭:「我不知道小朝叔叔怎麼辦理的,但我當時跟他們說得很清楚,我的房子只給探案局,不賣給劉美蘭!但小朝叔叔要把房子放到劉美蘭名下,那是探案局跟劉美蘭之間的事。」
尹家來暗嘆了一聲,說:「既然這樣,你先出去吧,這幾天最好不要離開本市,以便我們隨時找你了解情況。」
唐愛蓮答應著卻不走:「尹伯伯,我要告劉美蘭誣告我搞投機倒把,給我的名譽造成了重大損害。」
「什麼,你要反告?」尹家來鬱悶了。
這上級都提出要儘量讓李秋雨的滿意,也就是讓李秋雨的老婆劉美蘭滿意,現在,這投機倒把罪是安不到唐愛蓮頭上,本身已經無法讓李秋雨滿意了。
可唐愛蓮居然還要反告劉美蘭,他要怎麼辦?
「是!我要反告!」唐愛蓮很肯定地說。
「尹局長,我雖然沒有入過學,但我從小就跟著師父讀書,也懂得法律,我知道所謂投機倒把,那是買空賣空,牟取暴利才叫投機倒把。
可我雖然只花了五千塊錢買的房子,但投入了世六塊靈石布陣,一塊靈石算十萬吧,十六塊靈石就要一百六十萬。
我師父投入了價值一百六十萬以上的材料布置聚靈陣,卻只收回了五十萬的人民幣。所以,我不但沒有牟取暴利,而且,還損失了價值巨大的材料費。
所以,我不但沒有投機倒把,而且,還血本無歸。所以,劉美蘭告我搞投機倒把,那是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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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