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方侍郎是青天大老爺,太上皇表態(2/2)
劉政會的孫女劉怡辰帶著刑部的人大搖大擺到來,一到場就驅除閒人,包圍現場。
「崔縣令,這些都是你家的家奴吧?!」
劉怡辰似笑非笑看著崔元挺。
白虎會所門口發生這麼大的事,肯定是很快就傳遍整個長安城的。
刑部和大理寺得到消息之後,第一時間動員人手前往。
皇宮的李世民也得到消息,氣得他拍桌子。
「要不要鬧得這麼大?」
「要不要鬧得這麼大?」
李世民十分氣惱,氣惱方源將事情鬧大。
崔振堂煉銅成癮的消息越多人相信,就越多人會覺得他昏庸,因為是他冊封崔振堂做戶部尚書的。
現在劉政會和李道宗和方源似乎又搞在一起,他就算是想給崔振堂放水,恐怕也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
「陛下,太上皇來了!」
王德小跑著進來。
「太上皇來了?!」
李世民大概意外。
自從李淵被他軟磨硬泡之後,就遷移去了大安宮。
去了大安宮這幾年,李淵從來沒有主動來太極殿。
是為了避嫌,也可能是因為有怨氣,所以一直沒有親自到來。
這一次竟然突然到來,讓李世民驚訝,但也快速起身去迎接李淵。
「父皇,你怎麼來了?」
李世民很快出門將李淵迎接進來。
「我來,是想問問你,怎麼處理兒童保護法和眼前的事情?」
李淵邊走邊說道。
他說的眼前的事情,就是白虎會所門前發生的事。
「父皇有什麼高見?」
李世民眉頭微皺說道。
他下意識是有點不滿,不滿李淵過問朝政。
不過現在也是他頭疼的時候,於是忍著不滿問問意見。
「同意兒童保護法,停職崔振堂!」
李淵沉聲道。
「父皇,崔振堂是兒臣冊封的!」
李世民眉頭皺得更深,沉聲道。
同意兒童保護法他沒多少意見。
但關鍵是崔振堂是自己冊封的啊,就這樣停職,自己臉面何在?
「朝廷重臣,煉銅成癮,私生活如此不堪,不配做我大唐之臣。」
「是你冊封的,但同樣是唐儉推薦的,他懶了半輩子,讓他背個鍋有什麼困難嗎?」
李淵沉聲道。
他晚年生了不少子女。
儘管對這些子女幾乎都沒什麼感情。
感情歸感情,但如果有人要傷害這些子女,李淵也不允許。
現在子女們四五六七八九歲那樣子,男女都有,要是被崔振堂這種噁心的煉銅者盯上,那得面臨多可怕的慘狀?
所以,李淵支持兒童保護法成立,想要將崔振堂停職。
「父皇所言極是。」
「那兒童保護法,是否應該降低一下歲數?」
「降為十二歲,不僅能提高每年的新生人口,還能促成長樂和長孫沖的婚事。」
李世民想了想,重重點頭道。
確實,將問題推到唐儉的身上,那就與自己無關。
可以對外說,自己是因為唐儉的極力推薦,最終才同意崔振堂上位的。
唐儉的問題很多,上次朝會後就讓人去調查他,得到不少證實,如果他不識趣,那他就別想好好致仕了。
想到這裡,李世民隨便問問兒童保護法的事。
「你主要是想促進長樂和長孫沖的婚事吧?」
李淵看向李世民,似乎是看穿了李世民的內心。
「父皇睿智。」
李世民尷尬一笑,沒有隱瞞。
「我覺得沒有必要。」
「長孫無忌想要的是長樂嫁給長孫沖,那早兩年和遲兩年又有什麼區別?」
「就算是再推遲三年,四年,哪怕是不嫁又怎麼樣?長孫家和皇室是緊密聯繫的。」
李淵搖搖頭說道。
政治聯姻,早一點自然是好的。
但皇室和長孫家的關係,就算是沒有長樂和長孫沖聯合,關係也擺在那裡。
「父皇所言,徹底點醒了兒臣,謝父皇!」
李世民突然有種眼神一亮的感覺。
他早早就想著和長孫無忌保持世代良好關係。
但按照李淵所說,就算是不將長樂嫁給長孫沖,兩家的關係也不會變。
至少在自己這一代不會變。
哪怕是自己和五姓七望徹底鬧翻,長孫無忌也只能站在自己這一邊。
以前沒想到這麼流氓的一點,現在聽李淵說起,李世民就清醒過來,再無任何糾結。
「既然你想通,那父皇就不打擾你辦公了。」
李淵剛剛走下就起身。
「兒臣送送您。」
李世民笑道。
親自送李淵出門口。
他還想留李淵下來聊聊其他的。
但想到現在白虎會所那邊發生的事情,李世民就知道自己耽誤不了。
火銃的出現肯定引起了很大的轟動,估計整個長安城的權貴都盯著那邊,盯著方源的火銃。
今日之後,火銃將會被所有人盯上,所有人都想擁有,方源的地位可能也會隨之而來大幅度提升。
「來人,傳朕旨意」
李世民叫來太監。
此時,白虎會所門口。
刑部和大理寺的人都來了。
在兩大機構都來之後,長安縣衙被晾在一邊了。
「方源,如果你不送我幾支火銃,我覺得這事不能就那樣算的。」
劉怡辰檢查著博陵崔氏家奴們的傷勢。
七八十個家奴,死了一半,還有一半受傷。
受傷裡面的,有一半左右是重傷垂死掙扎的,另外一半則還可能有救。
面對這麼可怕的一場私下,方源不可能隨隨便便脫離得了責任的。
「本王也是這樣想的。」
李道宗親自出現,沉聲道。
這麼厲害的武器,不留下幾支怎麼行?
「兩位,你們不把崔縣令放在眼裡了?」
方源呵呵一笑,看向一旁沉著臉的崔元挺。
崔元挺的臉色很難看,陰沉得都快要滴出水來。
不止是他,暗中躲著的崔振堂也是如此,還怒火攻心。
「任城王,劉怡辰,這些狂徒是我長安縣衙發現的,理應先歸我長安縣衙處置!」
崔元挺臉色難看道。
按照正常流程,長安縣衙管理著長安城大小事。
但如果刑部和大理寺認為案件是刑事案件,則可以通過正常流程申請,從長安縣衙里要人。
現在刑部和大理寺來得快,應該沒有正常流程的手續,故而賴英喆等保安隊成員應該是歸他長安縣衙處置。
但,刑部和大理寺會同意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