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產業升級(1/2)
蘇省常州,蘇省的電動車三大基地之一。
電動車在這邊接受程度很高,不過不同於其他地區,常州電動車產業基地沒有大牌廠商入駐,以本土大大小小的品牌為主。
市面上最常見的電動車也是以本地品牌為主,大大小小的廠商在這塊土地上競爭著。
順便說一句,常州也是目前為止對超標電動車,也就是俗稱的「電摩」最寬容的城市,隨便上路,其中也不於保護本地企業的意思。
這樣一個已經完成培育成熟的電動車市場,閃馳自然不可能放過。
決定在蘇省打響價格戰之後,檀錦程就命令市場部必須拿下這座城市,讓閃馳在常州占據一席之地。
負責國內市場的林裕民親自坐鎮常州。
自營店,終端零售店,大大小小的閃馳專賣店開始出現在常州各大區縣的街道上。
與此同時,盤踞蘇省的雅滴以及芯日,自然也是發現了閃馳的動作,兩家也很快跟進,想要搶占這座沒有被大品牌攻占的市場。
一時之間,常州電動車產業園裡的中小型組裝廠瑟瑟發抖。
正式價格戰打響之後,折算下來1500元的閃馳給了這邊這邊的小廠商極大的壓力,尤其是超標電動車電摩類。
電摩不怎麼管,但並不代表不管,指不定哪天在街上就被攔下了,雖然不至於扣車,但多少也得交點兒罰款,也是件隱患事兒。
而閃馳系列卻沒有這樣的煩惱,合乎國標,外型龐大動力足且又便宜的閃馳系列,是電摩的最佳替代品。
「這幾天車子賣得怎麼樣?」
「還不錯,昨天賣了30幾輛,前天也賣了20來輛,兩天能趕上淡季一個月的銷量了,挺爽的,你呢?」
老李挺開心的,他是趁著閃馳在這邊開專賣店的機會,果斷將原有賣雜牌的店鋪升級為閃馳專賣店,又趕上閃馳以極大的優惠力度搶占市場,這幾天賣得都挺不錯。
閃馳搶市場,並沒有損害代理商以及終端零售店鋪的利益,他們該賺多少還是賺多少,因此代理商跟終端零售店鋪的配合積極性非常之高。
在常州,像老李這種以前賣雜牌或者其他品牌電動車的零售終端店鋪直接轉投閃馳旗下的也不在少數。
「我們家賣得也不錯,旺季一來果然就是不一樣,要是天天都能這樣就好了。」
「可不是嘛,就指著這兩個月了,不過今年比去年要好賣多了,去年旺季也沒現在這樣火爆。」
「那是因為今年幾個大廠都在搞促銷,車子便宜了不少,我們跟著走運了。」
「哈哈,也是,說起來還是你們家先搞起來的,閃馳那個小老闆有魄力啊。」
「要我說你也改賣閃馳好了,伱們店裡那些電摩,總是不合規的,現在全國都在管這事兒了,我們這邊以後肯定也是要管的,上面再怎麼保護本地企業也不可能一直頂著壓力不管啊。」
「哎,誰說不是呢,我們店裡這幾天別的的都還好,但電摩的銷量確實差了不少。」老張嘆氣道。
他們店裡什麼品牌都賣,以往本地小廠生產的電摩是最好賣的,一千來塊錢的價格,動力十足,深受當地年輕人的喜愛。
但自打閃馳降價,把價格拉至跟電摩同等區域之後,年輕人就拋棄了電摩,改買閃馳了。
跟閃馳相比,這些由小廠生產的電摩無論是質量還是服務都無法相提並論。
另外,閃馳以及風馳各大系列,還不定時在各家店鋪搞一些抽獎活動,抽的就是各大品牌代言人的簽名照片,唱片專輯等等,這十分對年輕人的口味。
老張被老李這麼一說,還真有點想像他一想改賣閃馳了,閃馳倒也沒有禁止一家店鋪不能賣除他們品牌以外的電動車,但無疑閃馳更喜歡專賣店的模式。
什麼品牌都賣也可以在代理商那裡拿到閃馳的貨,但肯定是排在最後面的,這點沒得商量。
而以目前閃馳的產能,像他這種什麼品牌都賣的店鋪,幾乎沒有可能拿到閃馳的貨。
一星期之後,產業園區的領導以及相關部門的領導都發現了這一現象。
「要不要給閃馳那邊一些壓力?這樣下去會有很多小廠家要倒閉的,產業基地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這種打法確實會逼死一部分雜牌電動車,檀錦程在打價格戰之前就想到了這些,也想到了可能會受到一些壓力,但這是市場行為,檀錦程還是決定這麼幹了。
這年頭應該沒有惡意降價這個詞吧?怕什麼,干就完事了!
領導也很頭痛,市里頂住壓力,對電摩放鬆管理,就是為了給一些小廠商更多的時間尋求轉型,在保護期之間做強做大,也像閃馳那樣,做出一個屬於常州的大牌電動車廠商品牌。
但無奈這幫人太不爭氣,就是不願意投入轉型尋求產業升級,反而趁著保護期間大肆生產這種超標電摩,搞得現在交通部門壓力也是很大。
「算了,這是市場行為,就當是閃馳幫助我們強制產業升級了,不逼一逼這些中小廠商,他們是不知道痛的。」
產業升級往往伴隨著陣痛,這是必須走的流程,何況要是真給閃馳施加壓力,那這邊的營商環境才是真的名聲壞了,為了一個產業園,得不償失。
「市場經濟還是要交給市場啊,保護得太好未必是件好事。」領導感嘆道。
不過,他並不後悔當初頂著壓力保護這些企業,這些企業雖然行為上不值得提倡,小老闆們眼界也不夠,但大大小小的企業,卻是實實在在的解決了不少就業問題。
如今,面臨真正的市場競爭,就要看他們的自己的表現了。
「不過倒是可以跟閃馳那位年輕的董事長聯繫聯繫,打探打探有沒有進駐常州的計劃。」
——
春哥的合同是去年7月5日簽的,今天已經是7月11日了,實際合同時間已經不足一年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