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被告(2/2)
又是假離婚,杜雨薇聽到頭都要「炸」了,「我和景誠結婚是景誠追求我的,給了我家裡九萬塊修房子。為什麼所有人都覺得我就是為了錢結婚離婚。我……」
杜雨薇一口氣喘不上來,馬麗麗趕緊給她倒了一杯水順順氣,「我們沒有這個意思,劉峰是從法律上解釋的嘛。你不要著急,你要慢慢跟他說。」
馬麗麗的意思還是她對著劉律師態度不好,情緒低落的杜雨薇更覺得孤立無援,但還是要顧及劉律師的感受。
「劉律師,這筆債我不知道,只看過錢家良手裡的借條,像是景誠寫的。結婚離婚我……沒拿錢。就算那九萬塊彩禮,那我就退這九萬塊。」杜雨薇說出了底線。
「憑什麼呀,去找景誠,去找景誠他們家,是他欠了錢。」馬麗麗出來打抱不平。
杜雨薇喝了口水開口說:「你以為我沒去找過?公司都關門了。」
「你婆婆那裡呢?呸,前婆婆。」馬麗麗又問。
杜雨薇搖了搖頭,沉默著。
……
劉峰接下了這個案子,對方證據充足,現行法律規定也對杜雨薇不利,讓她要有心理準備。開庭那天原告沒出現,代理律師來的。杜雨薇坐在法庭上雙手緊緊握在一起還是冷得像冰。
對方的代理律師拋出了一系列證據,借條、杜雨薇和景誠的離婚時間,景誠名下曾經有過的幾家公司,股東名單里都有杜雨薇,這就是他們共同經營的。景誠向錢家良借錢的理由就是公司周轉,那麼就是和杜雨薇的夫妻共同債務。
杜雨薇傻眼了,她只知道景誠有一家貿易公司,其他景觀、建築的公司她聽都沒聽過。她當庭表示出來,「我不知道有這些公司,我也沒從這些公司拿到過一分錢。」
對方律師又拋出問題,沒有工作記錄的她在和景誠結婚時間裡經濟來源是什麼?住在市中心的均價十萬的住宅小區,有私家車出行,家庭開支是不是由景誠支付,那麼景誠的借款就是用於夫妻的共同生活,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開完庭,杜雨薇拉著劉峰解釋,「那些公司我真的都不知道,從沒拿過錢,住的房子開的車都是景誠父母的,不在我們名下,怎麼就算到我的頭上。」
「這是策略,律師的職責是為委託人爭取合法權益。你前夫背著你做了挺多事,你要有心理準備。」劉峰嘆氣,「我查了很多相關案件,法官一般會偏向借錢人的權益。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嘛。還有一點,你和景誠結婚以後一直沒有工作記錄,這點也很容易給法官造成你是靠著景誠生活的印象,有點不利。」
杜雨薇無力地垂下眼眸,看著一個方向卻沒有一個焦點,命運的饋贈早已標好了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