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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千里緝兇【4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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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人的悲歡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就像殷明珠給自己的加油打氣的聲音,傳不到千里之外的昭縣,也傳不進陸陽的耳朵。

比千里之外還要更遙遠的西南邊境線外。

這裡是屬於三不管的地區。

何為三不管?

阿三不管,緬邦不管,我們也管不著。

這裡是三國邊境,一場逃亡與抓捕,埋伏與反被埋伏,血淋淋的殺戮,同樣也暫時無人可知。

「還要多久才能走出這個鬼地方?」

「快了,老闆。」

「快了,什麼叫快了?5天前你說快了,3天前你也說快了,現在你還在說快了,我們進這個鬼地方的時候是9個人,現在只剩下了3個人,加上嚮導,每天都在減員,伱是想讓我們都死在這裡嗎?」

「別忘了,我若不能活的出去,你們一分錢拿不到。」

不怪謝老虎發火。

他現在狼狽的不得了,本身就是中了幾刀,傷還沒全部好就出了院,加上這一路的奔波。

原本還能忍得住。

可是自從到了邊境外,再出高價請的嚮導,在嚮導的指引之下進了這個鬼地方以後,每時每刻都在提心弔膽,時不時就遭到危險,什麼毒蛇猛獸,都是小兒科,甚至還有野人出沒,他的一個從港城那邊帶回內地的保鏢,昨天就被神出鬼沒的影子用毒箭給射死了。

他當時就走在那個屬下的旁邊,如果不是那箭頭剛好偏了幾公分,被射中後口吐白沫的就不是他那個高價請來的保鏢了,而是有可能會是他自己。

太可怕了。

他只是想想到現在都還不寒而慄。

謝老虎已經不再是從前的謝老虎,從前他一無所有,所以才敢打敢拼,敢拿他自己的命去搏一個前程,現在的他,身家幾千萬,在港城有老婆兒子,內地情婦一大堆,光只是私生子就有七八個,他還捨不得死。

「老闆,你放心,這一片原始叢林我曾經走過,並沒有所謂的野人出沒,我猜那可能只是當地土邦獵人,昨天我們應該是誤闖進了他的狩獵區,他把我們都當成獵物了,不過像剛才的土邦獵人,應該不會再繼續追著我們獵殺。」

那個當初與龔平安交過手的阿龍道。

此刻已經換下了黑西裝。

一身迷彩服。

手裡面甚至還端著槍。

這個樣子,看起來可不像是普通保鏢,反倒是像以前真正上過戰場的僱傭兵。

「忒。」

謝老虎吐了一口血沫。

他剛才不久前跌了一跤,把嘴給摔破了,差點被一根樹枝給戳穿了喉嚨。

「阿龍,你跟了我也有四五年了,我是信任你,所以才聽你的安排,走的這邊的陸路,通過邊界,從東南亞轉道回去港城。」

「我還給你追加了200萬,讓你把你之前服役過的僱傭兵團伙里的哥們叫來一起接應我們,可人呢?」

「還有,你這找的什麼破嚮導?」

「我呸,專找破路,一路上到處都是危險,陷阱重重,還能都碰上二戰時候的地雷,這他媽哪是活人來的地方,簡直就是個地獄,該死,操,我的腳扭了。」

他越狂暴,越發泄,越不注意路,就越慘,一不小心就被一根繩條蹩到腳了。

轉眼又是一個狗吃屎。

阿龍很無奈的上前去把老闆拉起了。

他也不想這麼狼狽。

可能怎麼辦?

之前跟著老闆在內地的這幾年,吃香的,喝辣的,晚上睡睡女人,作威作福,換個太上皇也沒他們這幫人舒服。

可是誰能想得到,情況陡然間急轉直下。

老闆都不得不跑路,那他們這些老闆手下的馬仔,說句雙手血淋淋都不過分的人,能不跟著一起跑路嗎?

老闆怕蹲監獄,他們還更怕呢。

老闆那麼有錢,真要被抓起來,蹲監獄,可能也就那麼幾年。

而他們這些馬仔,雙手沾滿了血的人,那可就是要吃槍子的,可能性極大。

所以老闆想跑。

他們比老闆更想跑。

老闆急。

他們比老闆更急。

老闆制定的逃跑方案漏洞百出,那他們不得更正?

阿龍是越國人。

從小就跟著父親母親還有妹妹,包括叔伯兄弟,叔伯兄弟的子女,反正是一大家子人偷渡去的港城。

在船還沒有靠岸前,就因為船艙里惡劣的環境,臭氣熏天,生病的人得不到醫治,互相傳染。

死掉了一半。

還有些是雖然還沒死,但也只有一口氣在,因為怕繼續傳染,蛇頭們會選擇將這種人和屍體一起丟下大海。

他的母親,還有妹妹,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在他還有他那懦弱的父親眼皮子底下,被蛇頭們強行拉走,再也沒有回來過。

不用懷疑,是一定被丟進了大海餵魚。

後來,他和父親都活著到了港城。

在他們那。

這裡被傳成是天堂,是自由之都,文明之都。

不像他們那,正飽受著戰爭的摧殘。

所以,但凡只要活不下去的,又能夠湊得起一筆偷渡費用的,他們那裡的人,很多人都會選擇拖家帶口的拿命來搏一搏。

畢竟賭贏了就能到天堂。

他和父親賭贏了。

雖然哪怕代價是失去母親還有小妹。

起初,他們還很期待。

打算收拾好心情重新上路,既然都已經來到了天堂,那還不得父子兩先一人娶個老婆?

然而,天堂雖是天堂,自由之都的繁茂與昌盛,也確實令他們目不暇疵過,但一切都與他們無關,這裡不屬於他們這樣的外來戶,更不屬於窮鬼,窮鬼只配像老鼠一樣在陰暗處活著。

白天。

他和他那懦弱的父親在碼頭扛包。

晚上。

他們睡橋洞,除了躲避差人的抓捕,還要擔心古惑仔混混們的欺凌。

掙的錢,除了用來交保護費,也只夠勉強讓他們溫飽,不,錯了,把溫去掉,是只有飽。

那些年,他們就像是蟑螂,骯髒而又頑強的活著,麻木的父親,甚至還苦中作樂,把僅剩的他們辛辛苦苦存的一點錢,用來招妓,都不顧他還只是個十幾歲的少年,把他們睡覺的橋洞,當成了旅館。

後來……

後來父親死了。

那懦弱的父親,最後還是沒能夠善終,可笑的因為一次召妓,居然想賒帳,因為是熟人,以為只需要賠上笑臉就行,結果就是被那濃妝艷抹女人背後的混混們活活給打死。

阿龍解脫了。

他沒有了羈絆後,加入了社團,敢打敢拼不怕死的他,很快就得到了社團大頭目的重用,成為了社團里的小頭目。

他開始過上了與之前完全不一樣的生活。

大魚大肉吃著。

女人睡著。

出門就是帶著小弟欺凌霸市。

人人都懼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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