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你他娘的真是個人才(1/2)
二牛村地理位置位於鵬城市福田區。
現在是1991年。
二牛村還只是個名副其實的村莊。
既不屬於城中村,也不屬於鵬城市市區範圍,這裡地處偏僻,交通也不便捷,若非周邊已經有外地商人來征地,準備用來開設工廠,完全看不出來,這裡即將不久,將會成為一片金錢的熱土。
而陸陽看中這裡原因就更簡單了。
他是從未來而來,很清楚,這裡再過一二十年,就是鵬城市擴大以後的都市圈範圍。
其二,這裡還是屬於鵬城市的福田區,還是屬於何衛軍老書記的管轄範圍。
何衛軍老爺子是教書育人出身。
從這而言,那是實打實的屬於半路出家,並沒有那些官場上老油子那麼多的官僚架子。
陸陽打起交道來就很舒服。
既然舒服,那又何必再一事煩二主?
陸陽既然已經決定要在鵬城投資建廠,那麼就絕對只會選擇在福田區,出了福田區的範圍,就絕對不再考慮。
除非哪一天,何為軍老書記高升。
又或者,一覺睡醒來,何衛軍老書記被調走了,人被調別處去當官去了。
那沒辦法。
再把地址選哪都一樣。
有些人可能就又要不理解了。
說:不就是投資建廠嗎?你要說國家這麼大,投資有地域區別,我還真沒法噴你。可是鵬城市它只是一個市,一共也沒幾個區,相隔也一共沒有幾里路,難道福田區和其他的區,它們的法律不一樣嗎?
倒也不是。
只是他們不懂,背靠一個一心為公,發展經濟,全心全意為企業服務,給企業解決各種難題,且知根知底的當地好領導,這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情。
而若是運氣不好,遇到一個有私心,不以發展經濟為己任,坐在任上,不給企業解決困難,反而給企業製造各種麻煩。
試想一下,遇到這樣的當地領導,這又是多麼糟糕的一件事情?
以上,當然都是極少數,更多的是屬於中庸,嗯,既不製造麻煩,也不解決困難。
陸陽是不想賭這個極小的概率。
但是很顯然現在,他雖然給自己選了一個好領導,但該遇到了建廠過程中的困難,還是讓他給遇到了。
而且看起來很麻煩。
不然,也不會讓蕭軍這樣一位地頭蛇,都急忙急火的來找自己去滅火。
對方已經沒轍了。
新買的大奔在二牛村村外道路旁停了下來。
陸陽沒有選擇讓司機把車開進村。
謹慎起見,他拿出電話,打給了羊城的堂弟陸有智:「老六,你帶人來一趟鵬城,要能打的,吃閒飯的就別帶來了。」
這種時候,還是自己人靠譜一些。
雖然他現在副駕駛上還坐著阿九,後面還跟了一輛車。
但是怎麼說呢,還真不一定,他要進村了能保證他的安全。
單只說一點,現在是1991年,國內廣大農村普遍還是很淳樸的,對,是那種兩個村子爭水,都能打死人的淳樸。
主打一個很齊心,且根本講不通道理,也就是所謂的幫親不幫理。
再來說一句題外話,國內全面禁槍,是1996年。
還早。
陸陽打完電話,轉過身來看著蕭軍道:「肖老闆,咱們已經不是第一次合作了,看在上次合作還算愉快的份上,我再給你一次機會,你把這村子裡面發生的事情再說一遍。」
蕭軍額頭上冒著細汗道:「我是真已經沒轍了,陸老弟,你真不能怪我,我也真沒想把它搞砸,只是事情既然已經到了這個地步。」
陸陽把眼睛一瞪:「說重點。」
蕭軍苦笑的閉嘴!
陸陽瞪了他一眼後又道:「行,你不說我來說,我之前建廠時,不是有邀請過你參與?
你說你沒錢,你的錢用來投資其他生意了,好,我就再給你一個額外掙錢的機會。
拆遷這一塊,有當地政府配合,本來是最好辦的事情,我怕麻煩,因為你是地頭蛇,你又是我朋友,我把這筆錢讓給你來掙,拆遷完了,該蓋樓了,你說:
「老弟,我是搞房地產的,名下有好幾個工程隊,蓋的樓從來沒有出過問題,質量絕對有保障,要不你的工廠大樓,還有員工宿舍樓,都交給我來?」
我說:「好,沒問題。」
那這錢也給你來掙!!!
我是不是還說過,安全,安全,他媽的安全,別給我搞事,我可以多給錢都沒關係,我是不是這麼說過?而且還說了好幾次,可你他媽現在給我搞出這個事情來?」
陸陽重重的一拳砸在前面座椅後背上。
整個車上的人心臟都一緊,連大氣都不敢出。
而蕭軍,更是臉色一片鐵青。
他長這麼大,自從他媽二婚,嫁了個有錢的後爸以後,還從未有過同輩的人在他面前說話這麼大聲過,就只差指著他的鼻子大罵:「你這個傻逼,當初你是怎麼給我保證的?你把我的事情給搞砸了。」
他也想發火。
可是一對上陸陽兇狠的眼神,再加上前排副駕駛還有個阿九,那傢伙,好像自己只要敢動,就敢轉身來搞死自己一樣。
他心虛的小聲道:「我……,對不起,我也沒想把事情給搞砸。」
早知道就不上這傢伙的車了,坐自己的車多好,再不濟,也不用挨這一頓破口大罵,還不敢還嘴。
陸陽沒再說話,他也知道這個時候再來怪蕭軍,把自己的事情給搞砸,也沒多大的用了。
對方肯道歉,也已經是底線。
發完火,現在該想想,怎麼解決問題。
先說問題。
其實還是老生常談的征地矛盾。
只不過這個矛盾,先之前,被有人惡意的隱藏了起來。
陸陽因為自己本身就是重生之人,早就考慮這個問題,也知道征地過程中,有可能會遇到了矛盾與難題,所以在征地之前,就跟何衛軍老書記簽了一個協議。
由何衛軍老書記指導下的福田區當地政府來負責做群眾拆遷工作。
陸陽只管付錢。
而且是必須所有的劃定拆遷範圍內的群眾都在同意拆遷。
且以書面形式簽完字。
陸陽才會打錢,並同時生效與福田區當地政府所簽訂的投資建廠合同。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這份名單,沒有這份拆遷範圍內群眾和諧的基礎,那麼這投資建廠的協議,不簽也罷。
這投資,不投也罷。
換塊地,換一個地方建廠生產,難道就開不了席了?
陸陽想的很簡單,如果有一天,自己可以被無知的人罵做無良商人,但是自己絕對不會去主動做一個無良商人,更不會去做一個黑心資本家,讓自己的錢,染上鮮血。
恰恰強拆就是。
也最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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