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章 504要分清楚誰才是我們的敵人(四)(2/2)
法律確實是保護老百姓的東西!
但這個東西的本質是什麼?
是一位偉大的強者用畢生的理想鑄造出的一件武器,用來庇護弱者,堪稱完美且不斷修補的盾牌,而不是弱者製造出來制衡強者的利刃!
就像某位老爺子國慶節開車上街。
原則上,拖拉機是不允許上街的。
但架不住車上拉著原則。
而且,他本身也是原則的分支。
所以,不想承認不行,法律確實是強者凌駕於弱者之上的藉口,只是說,法律將這個範圍縮小化了,只有最強的人,才能掌握這種藉口。
反之,什麼是弱者制衡強者的利刃?
法理不外乎人情!
帝王一怒,伏屍百萬,流血千里。
匹夫一怒,十步之內,刺王殺駕。
所以,有意思的就來了:假設帝王和匹夫同時一怒,雙方距離剛好十步,求問,死的會是誰?
顯然是沒有答案的。
如果這個匹夫是項羽。
就算這個帝王是秦始皇。
就算倆人之間的十步距離站滿了護衛。
秦始皇照樣難逃一死。
因為你可以質疑項羽的腦子,但你不能質疑項羽的武力,不是誰都敢帶二十八人衝擊對方五千人的軍陣,把劉邦打的就差大喊你開掛了。
但如果這個匹夫是秦舞陽。
就算這十步沒有護衛。
秦始皇照樣能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死死壓住秦舞陽。
所以,法理不外乎人情,才是老百姓代代相傳,保留下來的利刃,一柄在關鍵時刻能夠讓天下的義士層出不窮,甚至是捨生取義的氣節。
而這些東西。
在葉擎蒼穿越之前。
不能說消失的無影無蹤,起碼也是基本看不見了。
被打後不能還手。
否則就算互毆。
真不知道是哪個腦抽的玩意想出來的。
合著被打我活該唄?
對方抓進去,關個幾天,就完事了?
然後,我被打的一身傷?
說到最後,吃虧的不還是我嗎?
受傷的不依然是我嗎?
公平個錘子!
所以,葉擎蒼活的就比較灑脫了,我從來不以正義標榜自身,當然,我也不是什麼邪惡的大反派,只要不涉及到我自己,外加那些跟我有關係的人,我一定會中立的說句公道話,如果有實力,順便做主,分割一下責任,進行我認可的處罰,但如果涉及到了我,亦或是和我有關係的人,那就不好意思了,我變強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保護我想要保護的人,而不是為了世人眼中的公道讓親者痛!
但修羅神想不明白這一點啊!
修羅神本就掌握審判權!
所以,按照守恆定律來說,他的法理不外乎人情,應該給羅剎神和天使神等人,也就是那些和他有關係的人,因為審判權和執法權是主動的,是公正的,自然,不公正的方面應該是被動的,就像葉擎蒼,他的不公正只留給自己人,而不是說,他因為平衡而刻意搞事!
這是修羅神最大的誤區!
「罷了。」
「說了這麼多,著實繁瑣。」
「但我相信你能聽明白。」
「只是反感某些神祇,沒問題。」
「不反感全體神祇就可以。」
邪惡神王彈指一揮,一道神力就灌入了並未閃躲的葉擎蒼體內,與此同時,葉擎蒼額頭上的血紅豎劍印記也隨之閃爍起來,直到片刻後,化作一件類似於天秤的印記,才一併消失。
這是邪惡神王見面的禮物。
也是葉擎蒼解答問題的報酬。
「海神唐三那人我見過。」
「同年齡,他不如你。」
「他都能拿的起雙神位,你也行。」
「起碼我認為你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