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黃昏遊戲(1/2)
七月,晚上七點。
東城葛一路派出所。
白銘配合著做完筆錄:「沒什麼事,我就回家了。」
對面的年輕民警抬起頭:「白哥,見義勇為的獎金我會幫你申請,像以前一樣37天後錢會打到你的帳上,注意查收。」
白銘道:「這多不好意思啊。」
民警道:「這是你應得的獎勵。」
聞聽此言,坐在金屬椅上的大媽們立刻坐不住了,尖聲叫道:「他打了我幾巴掌!還打壞了我的音響!這算什麼見義勇為!」
「就是,就是,你們警察眼瞎嗎?昧著良心辦案!哎呦,我的腰啊!」
「我要投訴,我要向你們上級舉報!」
「我衣服髒了,這是我花8888買的衣服!」
「我心臟痛,120!幫我打119!」
大媽激憤,兼之身上鼻青臉腫,叫嚷聲更是不停。
民警站了起來,提高了聲音:「安靜!派出所禁止喧譁。你們結夥毆打、傷害他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每個人處以15日拘留,1000元以下罰款。」
離奇的是,此話一出,場面瞬間安靜,大媽們不再叫嚷,低著頭,好似虛心接受懲罰。
民警見此滿意地點了點頭:「白哥,辛苦你了,沒有你,遇到這些人我都不知道怎麼處理。」
白銘笑著道:「不辛苦,我也有錢拿。」
民警好奇道:「對了,白哥,為什麼她們那麼聽話,以前她們擾民,我好說好歹都沒用,你直接動手,她們就認罰了。」
白銘站了起來,拍了拍年輕民警的肩膀:「因為你秉公執法。」
民警:「?」
……
從派出所出來,已經七點半了。
看著周圍華燈初上,白銘心裡浮現出一絲感慨。
他也不想動手啊?
動手多痛啊?
奈何不動手不行,不動手不算互毆,只有調解,沒有懲罰,沒有懲罰,他的能力就無法發揮,無法發揮就沒有之前的效果。
白銘上初中的時候發現他有了一個奇怪的能力,那就是做錯事不受懲罰。
怎麼發現的呢?
就在於他和同學逃課去上網,被抓後,他心中害怕,希望不受到處分,結果同學受到了處分,他什麼事都沒有。
並且周圍的人都沒有感覺有異樣,仿佛理所當然的事情,事後知曉這件事的人也不會感到奇怪。
意識到這個事情後,白銘經過測試,發現這是一個主動技能,一天一次,零點刷新,一次只能生效一個對象,持續時間未知,至今從未解除。
效果是只要屬於大家認可的,寫入了紙上的規矩,他違背了就不受懲罰。
他弄出來的不算,間接暗示影響出來的也不算,口頭的也不算。
白銘將其命名為【無法】。
然後他就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要知道一切賺錢的東西,不!不僅僅是賺錢,一切人的欲望都寫在了刑法上。
之後白銘就將學校內外的小混混清剿一空,讓他的學校沒有欺凌。
畢竟他打人無罪,什麼手段都能用,比如說人多的場合直接光明正大敲悶棍,又比如調解的時候直接動手打人。
誰能想到人那麼大膽?
有心算無心之下,加上能力對他人認知的模糊化,根本無人提防白銘,結果白銘自然是無往不利。
而後白銘又利用能力做了一些事情,比如說逃課、逃課、逃課。
至於其它違法亂紀的事情,白銘不屑於做。
【歡迎來到「黃昏遊戲」】
【您即將參與的遊戲等級為:F+】
【願您能在黃昏之中,見證白晝的殉葬】
【任務名稱: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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