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1章 比我需要他——多得多(1/2)
「程序上——他以信託保護人的名義提出。如果保護人條款里有受託人更換權——成立。」
「我父親的信託里有保護人條款嗎?」
「有。但保護人不是許正陽。」
陳凡的手停了。
「保護人是誰?」
「你父親的信託契約第十七條。保護人——陳建民。」
沉默。
龍雨晴站在旁邊。她聽到了。
「一個法律上已經死亡的人。」陳凡說。
「對。所以許正陽的邏輯是——保護人已死亡。保護人職位空缺。依據信託契約第十八條。保護人缺位時。受託人更換權自動轉移至——」
「知情人委員會。」
「七個知情人。多數決。四票通過。」
「許正陽手裡有幾票?」
何律師沉默了三秒。
「至少三票。他自己一票。馬澤良一票。還有一個——名單上第六個人。林紹恆。新加坡國籍。去年十月跟許正陽的律所簽了一份顧問協議。年薪五百萬新幣。」
「買的。」
「買的。」
「那第四票呢?」
「第四票——如果Hartmann以MeridianTrustees現任董事的身份出具支持函——部分知情人可能被影響。但凍結令下來之後。Hartmann暫時被鎖住了。他簽不了任何文件。」
「所以現在是三票對四票。他差一票。」
「對。但凍結令只有十四天有效期。十四天之後——如果我們沒有在BVI完成受託人變更——他可以重新啟動程序。」
陳凡把手機放在桌上。打開免提。
「何律師。我二叔——陳建民——如果他出現在法庭上。證明自己沒有死亡。保護人職位恢復。許正陽的提名——」
「自動失效。」
「他願意出面嗎?」龍雨晴問。
陳凡沒回答。他走到窗邊。日內瓦湖的夜色鋪在窗外。黑沉沉的水面上。只有對岸零星的燈光。
「他消失了十二年。重新出現——意味著什麼。他很清楚。」
「意味著所有以他'死亡'為前提設計的法律架構——全部重新審視。他在瑞士的身份。他的資產。他的行動自由。」
「所以他給了我證據。但不給我人。」
龍雨晴沒有說話。
陳凡轉過身。「何律師。BVI最高法院的受託人變更申請。明天就提。把二叔給的那三十二頁證據作為核心材料。Hartmann的任命違規。馬澤良的關聯交易。資金流向圖。全部放進去。」
「需要當地大律師。我聯繫CareyOlsen的日內瓦辦公室。他們在BVI有執業資格。」
「多快能立案?」
「三到五個工作日。加急——兩天。」
「加急。費用不是問題。」
「明白。」
掛了電話。
房間裡安靜了一分鐘。
龍雨晴走到書桌前。把陳建民給的那份文件重新打開。翻到第十七頁。一張列支敦斯登律所的信箋。上面是一份授權函的複印件。簽署人——許正陽。日期——2020年11月3日。授權內容——全權委託該律所代表其在MeridianTrustees董事會提名中行事。
「這份授權函——是許正陽親筆簽的。」龍雨晴的指尖點在簽名上。「筆跡可以做鑑定。如果在BVI法庭上——這就是直接證據。證明Hartmann的任命不是正常的人事流程。是許正陽單方面操控的。」
「夠了嗎?」
「不夠。還需要證明許正陽沒有合法權力做這件事。他不是保護人。也不是受益人。他以什麼身份簽的這份授權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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