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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5章 團伙作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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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惟敢這麼安排,自然是已經把十首歌想好了。

從無到有創作十首「數字歌」確實不容易,但他是先射箭後畫靶,直接找十首現成的還是簡單的。

現在最困擾余惟的,不是選什麼歌,而是由誰來唱。

在名義上,這是魏宇的首專,不是他的專輯,要全由他唱,豈不是成了標題黨,掛羊頭賣狗肉?

其他小說歌手都有原型,但魏宇是真原創,真讓余惟調一個聲音出來,他也調不出來……

作為小說作者,魏宇之「父」,他可以唱那麼幾首,但整張專輯讓他唱,那是萬萬不可的。

余惟思來想去,決定整一個群星專輯,他負責幾首關鍵的,其他的完全可以交給小夥伴。

這麼安排,一來能跟自己的專輯做出差異化,二來嘛,也更符合假專輯的特性。

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萊特,主角的形象在不同的讀者眼中肯定也是不同的,多來幾個人唱,大家也會有很多驚喜感。

《書聲》是靠他自己推廣才能賣爆,這次換成小說主角,買帳的網友肯定會少一些,拉幾個朋友引流剛剛好。

他要狠狠地白嫖勞動力,他們參與的專輯,粉絲能無動於衷?不買的一律鑑定為假粉。

余惟簡單在群里提起,瞬間就引起了大家的踴躍報名,有歌唱還能合作專輯,這誰不眼饞?

雖然專輯的時代已經過去,但對於音樂人而言,這玩意依舊是衡量含金量的重要指標。

有專輯,甚至銷量不錯的歌手,在樂壇那就是人上人,數據擺在那,不服不行。

讓他們自己去做專輯,他們絕對是不樂意的,他們積累不夠,費盡心力搞一張出來也沒人買,屬於賠本賺吆喝。

但跟余惟合作那就不一樣了,作品他會準備,號召力他有,甚至熱度都是現成的,到時候銷量還能算他們一份,何樂而不為?

專輯賣個幾千萬張,他們之後還能拿出去吹牛逼,這真的很難不心動。

章三:[看我暱稱行事。]

怪不得他這麼喜歡叫張三,原來冥冥之中,都是在為這一份天大的機緣做準備啊。

很好,以後他就是有一張神專的音樂人了……三字輩有什麼神曲,直接端上來吧!

[但是我拒絕。]

雖然老章確實不錯,但余惟這次還真不能讓他來,合作歸合作,也不是誰來都行。

專輯這種東西涉及利益,親兄弟還得明算帳,哪能亂來。

就算他們沒那心思,他們背後的經紀公司可不怎麼安分,余惟這次,只用自己人,不會有經濟糾紛的純血自己人。

只有工作室的簽約藝人,才不用分錢,他們自產自銷,捧紅自己人的同時還能賺點經費。

[很抱歉,這是內部產業。]

這句話算是把躍躍欲試的章凌燁和池樂縈的路堵死了,不過仔細想想也合理,專輯這種牽一髮而動全身的事,出現糾紛確實不好辦。

余惟這安排沒毛病,十首歌也不算多,真爭起來也不夠分,不如優先留給工作室成員。

眼見絕好的機會溜走,他們也無可奈何,誰叫他們是外人呢。

這下輪到佟予鹿和費鴻笑了,他們正拍著戲呢,沒想到還有福利,自打加入余惟的工作室,他們是真體會到了人生的大起起起起起……

能進專輯的歌,質量肯定不會差,他們賺大了啊。

讀yue不讀le:[內部消化還在群里問,我鄙視你!]

鹿鹿有為:[我聞到了酸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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