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他只是想寫書而已,他有什麼錯(2/2)
比起羨慕,祁緣更多的還是挫敗,余惟這首歌,把他一直以來的自信擊穿了……
四年的光陰里,他從未把這個平庸的隊友當成對手,也沒有正眼瞧過他。
祁緣贏章凌燁用了四年;
但余惟贏他只用了一夜。
這麼一個不起眼的隊友,上來直接給他秒了……
這讓他有些無所適從。
他擠出一絲苦笑,正想找錄播多聽幾遍這首歌,屏幕上方卻彈出了妹妹的新消息。
這是來取笑自己的?
以前被她嘲笑,祁緣都會直接懟回去,但今天他被打擊到了,選擇躺平任嘲。
祁緣做好了被嘲笑的準備,誰知道祁洛桉是來找他要余惟的聯繫方式的。
更難受了是怎麼回事?
……
劉濘是帶著余惟重新去簽約的。
RUIKO解散後,他之前的合同已經到期,本來今晚是余惟的最後一舞,但他又重新舞回來了。
說好溺亡,你表演水中芭蕾?
這種自救方式劉濘從業十來年來從未見過,因為基本上有退圈危機的都是平庸之輩,想翻盤也沒東西。
余惟是個例外,有了這首歌,四年的籍籍無名算什麼?
不過是些許風霜罷了。
「公司害怕夜長夢多,讓我今晚就聯繫你續約。」劉濘嘴角的笑意都沒停過,話都比平時多了不少。
「主要是怕你被其他經紀公司挖了牆角。」
自從音樂監督跟上面溝通換歌以後,余惟續約的事就已經提上了日程。
尤其是看完他今晚的演出後,螢火華文更加堅定了要續簽的心,長得又帥又有才,有現成的代表作,這種人才憑什麼不簽?
值得一提的是,明星合同並不像小說里寫的一樣寫的都是賣身契,而是有不小的可操作空間。
藝人約大致分為三種:商務約、經濟約、全約。
其中全約就是所謂的「賣身契」,一次簽很久,八年十年,直接全包了明星的人身權利、商務合作和衍生ip。
簽了這個就只能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基本沒有人身自由,但好處是資源會傾斜很多。
全約一般都是純新人和純老登才會簽,新人想出頭只能賣命,老人則是直接吃老本養老。
全約余惟是完全不考慮的,讓他打打工還行,賣命那是不可能,而且他也確實也不缺資源……
另外兩種都是半約,商務約類似於商業合作,只幫忙代理作品,安排商務合作,自由度相當高。
商務約適合有作品的,沒有作品,公司就不會把你當回事,也沒有保底。
經濟約則是雙向選擇,藝人的工作重心會放在公司上,但也仍然保留一定的自由時間。
好處是有保障,但還是得聽公司的。
商務約是掛名,經濟約是打工,全約是賣命,三者的優缺點都很明顯。
「商務約可以了,只賣藝不賣身。」
余惟選擇的很快,似乎早已做出了決定。
劉濘心裡其實是希望他簽經濟約的,就算他後續寫不出其他歌,有經濟約照樣吃得開。
不過她也尊重余惟的選擇。
他既然選了商務約,說明他對自己的以後的作品很有信心啊……
其實,余惟壓根沒得選。
經濟約和全約都有個要求,藝人不能同時有其他合約。
但余惟現在還是個簽約作者……
他只是想寫書而已,他有什麼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