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我這個人殺熟(1/2)
「本以為抓個小賊,沒想到捅了老窩。」
都是音樂裁縫……
陳晨那首《緋紅》其實還好,兩三句旋律有點像但一直沒實錘,說是靈感來源也無可指摘。
但來余惟書評區毛遂自薦的這幾個就嚴重多了,他們的歌就沒幾句是原創的,東拼西湊整個一百家衣。
這種人人喊打的歌,他寫進書里讀者該報警了……
網紅歌不能再寫了!
余惟迅速做出了考量,如果他繼續寫網紅歌,入選的人只會有樣學樣,誕生第二個第三個陳晨,那這本書的性質就變了。
他是寫書的,又不是帶貨的,他的書不是跳板,也不是流量的名利場,陳晨是自己機靈,但別的網紅還是從哪來回哪去吧……
只要他還寫網紅歌,這本書就還有網紅惦記,想徹底斷了他們的念想,必須得用點正兒八經的音樂。
有門檻,他們才能望而卻步。
更重要的是,他也不能總是逮著網紅歌虐菜吧,那麼多好音樂拿出來跟網紅歌比,多少有點大材小用了。
「還是得寫點歌手作品才行啊。」
之前的選歌全部作廢,余惟只能重新選的了。
本來如果他們不來打GG,自己還真有可能隨機到他們的歌,結果非要親自過來當顯眼包,現在沒機會了吧。
你看,又急……
「真難選啊。」
余惟是不怕得罪人的,畢竟無論寫小說還是當明星都得競爭,為人處世哪有不得罪人的?
他只是不想太得罪人,升級打怪也得循序漸進不是,一上來直接拉boss仇恨不得原地升天啊。
還是先挑點不得罪人的吧,後面再一步一步來。
余惟突然發現自己好像真跟書友的話對上了,正走在打遍整個娛樂圈的路上,甚至已經在做攻略了……
讀者這招太狠了。
「有了,我先從熟人下手不就不得罪人了嗎?」
把別人的歌寫進書里狠狠地拷打,這種事肯定會得罪人的,其他同行知道了估計得氣死。
但如果是熟人的話就還好,大夥都知道他在寫書,甚至還在看,熟人不至於上綱上線,就算有點得罪也好說話。
他這人殺熟。
先殺熟,就當試試娛樂圈的水,等大家習慣了再換個陌生人下手……
「先殺誰,不對,先寫誰好呢?」
想到殺熟人余惟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佟予鹿,小說分享朋友圈簡直不共戴天,可惜這傢伙壓根沒有個人單曲,屬於是無法鎖定狀態。
要不她在節目裡老想跟自己搭上線呢,一首作品都沒有能不急嗎?
現在的新生代藝人都沒幾個有代表作的,余惟認識的這批熟人里,有個人單曲的只有三個,章凌燁,祁緣,池樂縈。
池樂縈的單曲全是翻唱也不好寫,容易誤傷到原作者……
「老章你這唱的什麼啊?」
本來他是想選章凌燁的,這傢伙不僅有還有三首歌,結果剛點開第一首余惟就繃不住了,這歌過於難聽,甚至難聽到有些鬼畜。
想不到章凌燁這個濃眉大眼的會唱這麼抽象的歌,這是真的多聽一秒就會爆炸。
後面兩首倒是不難聽,但歌曲非常普通,而且播放量極低,屬於那種除了粉絲無人在意的作品。
不堪大用啊!
余惟寫現實里的歌本來就是為了方便讀者代入,這種冷門歌,對於讀者來說跟編了一首也沒啥區別了。
「只能靠你了,緣神!」
祁緣出道以來資源一直特別好,光是個人單曲就有五首,不過其中四首也都是粉絲向作品,不夠火。
真正意義上能稱之為代表作的,只有一首《同塵》,熱度還算不錯,首發當月還拿下了月榜第一。
熱度大概有三分之一個《緋色》,不過歌曲質量要比網紅歌高不少,畢竟是專業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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