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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東亞戰爭結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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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鵬忽然說,「旅長,我一個戰友捅死了一個人,一審被判了死刑,他很冤枉。」

魏二牛隨口說,「殺人償命,不冤枉啊。」

李干一聽,覺得裡面有問題。

段鵬不會無緣無故提出來的,裡面肯定有爭議的地方。

「你詳細說說。」李干說。

眾人停止交談,看向了段鵬。

段鵬喝了口酒,氣憤地說,「我那個戰友在反擊戰後退伍回家,旅長你也知道,我們這些當兵的,在部隊學的很多東西,回到地方無用武之地。」

「我那戰友思來想去,看到擺地攤能賺點錢,就弄了個三輪車,架了個燒烤爐賣燒烤。」

「那天,他在街邊擺攤,當地的城管過來趕人。以前這種事情經常有,我戰友就收拾東西,不給擺換個地方擺。可那天,城管非要沒收他的三輪車。」

「我戰友家裡非常窮,兄弟姐妹七八個,所在的農村距離縣城二十多公里,所以他買的是摩托三輪車,花了七千多塊錢,是他的全部積蓄。」

「沒收他的摩托三輪車就等於要了他的命。他和城管爭執起來,後來城管就動手搶了,我那戰友急紅了錢,拿了切牛肉的刀就揮了起來,結果把一個城管的脖子給割斷了,當場就死了。」

「我找人給他請了個律師,律師認為,我戰友沒有故意殺人的意圖,他的行為是受到了城管的壓迫,為了捍衛自己的權利做做出的自衛動作,應該是過失殺人,而不是故意殺人。」

「可是公訴方認為,我戰友當街行兇,行為惡劣,揮刀的時候存在主觀故意,因此堅持訴故意殺人。」

「一審法官採納了公訴方的意見,判處我戰友死刑。」

「旅長,我戰友罪不至死,」

李干沉思起來。

古道風說,「判得太重!」

從普通人的角度來看,這樣的判罰是不恰當的。

但是基於現在的法律,如此判罰並無不妥之處。

關鍵在於,段鵬的戰友殺死的人不是普通人,是城管的一名副隊長。

「段鵬,你把這個案件的情況,詳詳細細地說一遍。」李幹道。

段鵬便把這個案件的情況一五一十地說了一遍。

李干很快就聯繫到了整個退役軍人群體,尤其是參加過戰爭的退役軍人。

他們退役離開部隊回到地方,這些手握殺人技的群體,如果不能妥善安置,幫助他們回歸地方社會正常生產生活,那便會是社會不穩定因素的根源。

其次,當前地方與退役軍人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尤其是地區性的法規。

說白了,很多地方在落實退役軍人安置政策的時候,是打了折扣的。

段鵬的戰友是參加反擊戰的,四年的兵齡,按照當時出台的政策,地方必須要安排工作,如果短時間之內無法安排工作,要按照規定逐月發放生活補貼。

李干記得,這個標準是有全國最低標準的。

義務兵每月能夠拿到最少550元的生活補貼。

這個標準,在中西部地區是完全足夠一家人伙食費的。

這是最低標準,沿海發達地區要根據當地的工資收入水平進行提升,具體由當地政府決定。

段鵬戰友所在的那個縣在中部省份,經濟相對欠發達,因此執行的是550元的最低生活補貼標準。

針對參戰義務兵的安置,範圍比較廣,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全額撥款社會團體、差額撥款社會團體,這些單位都可以。

參加過戰爭的義務兵數量不多,除了留在部隊繼續發展的這部分,退役回到地方的,這幾年加起來大概也就二三十萬人,撒在全國這麼大的範圍里,安置壓力是不大的。

最關鍵的是,對參戰義務兵的生活補貼,國家是有專項資金的,不需要地方出一分錢。

換言之,段鵬戰友所在的那個縣,把這筆錢挪用了,段鵬戰友不得不另謀出路,擺起了地攤。

李干能想像得到,段鵬戰友這群人回到地方後遭遇了什麼。

他立即給總部打了電話匯報了此事,請總部相關部門介入,了解這個案件的情況。

李干知道,只要軍方介入,段鵬戰友的小命是可以保住的,他自始至終沒有主觀意識上的殺人,最多最多就是一個過失殺人,最高刑罰就是無期徒刑。

判處了無期徒刑,是可以通過爭取減刑縮短服刑時間的,有個十幾年也就出來了,以後的人生還很長。

而對李干來說,段鵬戰友這個案子,讓他對退役軍人這個群體高度關注起來。

遠東戰爭結束了,參戰部隊幾十萬,到了年底,將會有幾萬人退出現役。

最重要的是,必須要加快健全退役軍人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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