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肆意人生 > 第284章 十三年

第284章 十三年(2/2)

目錄

當法官們再次入席,審判長手持判決書起立時,我也是捏了一把汗。

「……被告人李明華,犯故意傷害罪,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情節惡劣,後果嚴重。鑑於其有自首、認罪認罰等法定從輕情節,本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法槌落下。

李明華的身體晃了一下,隨即低下了頭。

「是否上訴?」審判長例行詢問。

丁蘭側頭看向李明華,等待他的決定。

他搖了搖頭:「不上訴。」

庭審結束。法警重新為他戴上手銬,準備將他帶離。

在經過我身邊時,他停頓了不到一秒,目光與我短暫交匯。

我目送著他被法警帶離法庭,一個衝動的決定,換來十三年的牢獄,葬送了三個年輕人的未來。

走出法院大門,丁蘭跟在我身側,語氣中帶著些許無奈:「這個結果,我已經盡力了。」

「嗯,預料之中。」我目光掠過台階下漸漸散去的人群,「成年人總要為自己的衝動負責。」

這個案子,倒讓我暗自慶幸當初沒去招惹楊麗娟。

看著她如今躺在病床上的模樣,再想到李明華那十三年的刑期,我心裡也多了幾分警醒。

經過這件事,我確實收斂了不少,至少,不會再碰那些有男朋友或者有家室的女人。

丁蘭從包里拿出車鑰匙,轉頭看我:「去我公司喝杯茶?」

「改天吧。」

我回頭看了一眼法院莊嚴的建築,就像這個案子留下的沉重。

我把法院的判決結果截圖發到了騎手大群里。

「李明華故意傷害案今日宣判:有期徒刑十三年。」

群里沉寂了大約半分鐘,隨即炸開了鍋。

「十三年?!他這輩子算是毀了……」一個老騎手率先打破沉默。

「華哥太衝動了!為了個女人值嗎?」這是平時常跟李明華搭班的小王。

很快,不同的聲音開始出現:

「楊麗娟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明明有男朋友還跟張光天曖昧。」

「我早就說過她水性楊花,這下害了兩個男人。」

「話不能這麼說,出軌罪不至死吧?」

「華哥平時多老實一個人,要不是被逼急了……」

群里分成了兩派,一方為李明華惋惜,另一方則指責楊麗娟的行為。

眼看著討論越來越激烈,我正準備出面引導,卻看見老騎手周師傅發了一段話:

「都少說兩句吧。明華走了歪路,代價也付了。麗娟還躺在醫院,這輩子可能都說不了話。咱們跑單的,風裡來雨里去都不容易,記住這個教訓,凡事三思而後行,別讓一時衝動毀了一生。」

這段話讓群聊漸漸平靜下來。

我收起手機,騎手們的討論都在意料之中,但周師傅最後那番話,或許才是這個悲劇最該被記住的教訓。

這件事告一段落。我將注意力重新拉回工作中,開始了在新公司和外賣站點之間連軸轉的日子。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