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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2章 釣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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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進了市局。

很快便有一個身材修長,氣場有力的刑警將章龍象和我幾個人帶了進去,我也跟在了身後,很快,幾個人來到了市局的辦案區。

而辦公區和辦案區是分為兩個區域的。

一般來說,嫌疑人都是關押在辦案區的,而辦案區和外面隔著一道厚厚的鐵門,門禁鎖控,目的是為了嫌疑人脫逃,自傷,自殘,以及傷害他人。

更避免了無關人員進入辦案區。

而此時,辦案區一間沒有攝像頭的審訊室裡面,正銬著三個人,在這個時間點,審訊室一般都是沒有攝像頭的,得到差不多9年後,全國公安機關辦案區才開始規定,所以案件審訊,必須安裝全覆蓋攝像頭與拾音器,進出鎖控、全程監控、錄像存檔。

這三個人不是別人。

正是周科華三個累犯,前天早上,周科華在開了一槍後,在周壽山撞車的壓力下,他選擇不顧一切的開車逃跑,在上高速之前,他便重新給車換了一個套牌。

回到陽市後。

他又換了一個車牌,然後把車丟給一家私人修理廠,噴漆改色,便三個人各自到鄉下躲了起來。

結果就在今天下午。

找他們辦事的張局突然打電話給周科華私人手機,約他們出來吃飯,說是對他們辦的事情很滿意,周科華也沒多想。

畢竟張曉輝是陽市公安局副局長。

槍是張曉輝提供的。

事情是張曉輝牽線搭橋幫趙秘書長的兒子辦的。

所以周科華一點懷疑想法都沒有的便帶著老三三個人赴約了,結果剛到現場,周科華壓根沒看到張曉輝現身,而是被毫無防備的被很早就布控在現場的刑警給抓捕了。

並且在現場就完成了手續上的交割。

移交近江市公安局。

由近江市公安刑警將他們押到了近江,因為槍擊案是在近江發生的,所以案件由近江公安局立案偵辦。

可以說。

周科華氣憤了,在關押到近江市公安局後,他也想明白了原因,是張曉輝這個畜生雜種釣魚執法,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後。

將他騙出來讓公安抓捕。

也就是說,他這次想出去,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而團伙槍擊案件性質又特別的嚴重。

如果說那個女的沒死,那麼他們得蹲5年以上的牢,如果死了,他們估計得吃槍子,他們三個人又是二進宮,三進宮的累犯,慣犯。

在量刑上,基本上是從重量刑的,根本不存在一絲減刑的機會。

「草他媽的狗雜種。」

當日負責開車的老三怒氣沖沖的罵了起來:「我是知道他們這些條子不能信,但沒想到張曉輝這個狗雜種做事做的這麼絕,是他找我們辦的事情,結果事情辦完了,他轉頭就把我們騙出來抓了。」

說到這裡,老三立刻對著周科華說道:「大哥,回頭提審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把張曉輝給供出來,就說是他們指使我們槍擊的人,槍也是他提供給我們的,我們活不了,他也別想好,怎麼也得給他按一個買兇殺人,主謀的罪名!」

周科華從陽市被押解回近江的路上也非常的生氣。

但現在他心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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