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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5章 張君主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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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的半個月時間。

我一直和張君還有張偉一起忙碌著投標的事情,在張君的聯繫下,找了兩家陪標公司,做標書,封標後第三天。

安瀾地產收到了中標通知書。

接著去建委簽施工合同,辦理施工許可證,現場交底,進場,又花了兩天的時間。

項目是文化片區李宅路的支路改造加綠化和亮化。

造價240萬。

總工期55天。

不過按照行業慣例,合同裡面寫的是60天,留了5天的緩衝時間。

為了把這個項目做好,我並沒有讓張偉和小黃毛帶著人去做這個項目,而是讓項目經理王哲親自安排人去做這個項目。

王哲也知道現在是公司從野路子轉型正規軍的關鍵時候,進場之後,他親自監工,趕進度,只用了50天的時間,就把路修好,路燈和綠化也做好了。

這段時間裡。

我也和張君經常去工地上面看,雖然沒什麼可看的,但這也代表我的態度,這個項目是我跟區領導合作的第一個項目。

我可以不掙錢,但項目是一定要做好的。

不過項目雖然50天就完成了。

但我也沒有急著申請驗收,一直到滿55天,我這才申請驗收,總共60天的工期,5天是緩衝時間,所有55天完成項目是最合適的。

這樣既提前完成了項目。

又不至於給李建華留下一個為了趕工期,然後不管項目質量的印象。

第58天。

我和張君提前到了現場,一起來的還有市委市政科,質監站,設計,監理等部門,原本按道理來說,建委主任徐明達是不用到現場的。

但他還是來了。

作為建委主任,徐明達自然是對工程質量了如指掌的,在現場巡視了一圈之後,徐明達看出安瀾地產施工用料是用了心的,非常滿意,並且給了《竣工驗收單》。

臨走時候。

徐明達提醒了我一句,讓我早點把竣工資料整理一下,送到建委市政科審核。

而這也是申請85%工程款的必備程序。

由於工程前面都是安瀾地產墊資的,所以現在要做的就是把竣工資料,驗收資料送到建委市政科審核,之後資料審核通過了,再由建委送到財政局申請撥款。

由於建委主任徐明達事先打過招呼。

所以建委市政科審核的特別快,很快就把資料送到了財政局,而財政局也沒有卡著,在工程驗收結束第9天,204萬工程款便到了安瀾地產的帳戶上。

驗收後20天。

又到帳28.8萬。

至於剩下的7.2萬3%質保金則是需要一年後,質量沒有問題後,才能到帳了。

在錢全部到帳之後,我和張君兩個人在辦公室也核算了一下成本,人工,材料,機械,管理等成本,總共花了140萬,稅費和兩家陪跑的投標公司花了15萬。

最後淨利潤在85萬。

在算完利潤之後,我對著張君說道:「這利潤也不低啊,跟我之前做的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的利潤都差不多了,結款甚至比我那個時候都要快。」

「那肯定啊。」

張君對著我說道:「市政工程的利潤本來就不低,難的只是結款難,錢不好要,我們能夠錢要的這麼快,完全是因為有李建華提前打過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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