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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2章 有關係,自然有人讓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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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博遠跟我聊的並不是怎麼去拿地,而是跟我聊了很多宏觀的大局觀,讓原本處於迷茫期的我終於算是有了一個清晰的目標。

原本在我的理解里,房地產公司主要靠的是拿地,建樓,再把樓賣出去,這樣就把錢賺到手了。

這樣說其實也沒錯。

如果只是單純的想掙點錢,這樣做是沒問題的。

但如果說想要成為一個規模比較大的房地產品牌,光靠賣樓卻是不行的了,得成為政府的「城市運營商」才可以。

簡單來說。

我幫近江領導班子完成業績,類似近江政府拆不動的老城區,城中村,舊城改造等項目,我去把它拆了,建好,政府政績完成了。

這樣上面才會優先給我低價熟地,並且有容積率,稅費返還等獎勵。

最高可以返還50%到80%的稅率。

說不動心是不可能的。

許關那塊地,我賣給近江城投,總共賣了2個億,但交完土地稅,增值稅等各種稅項,只剩下1.2億到帳,如果能夠返還50%到80%的話,完全是不一樣的結果。

而在我看來,節省下來的成本就是利潤。

並且蘇博遠也給我提供了思路,想要專項做公建項目,首先得搞定四個人,第一個,分管城建的副區長,區長負責全區全面工作,抓財政,人事,大方向。

做工程的基本上都接觸不到區長。

而分管城建的副區長是專門負責城鄉建設,市政,公建項目,重點工程,拆遷以及招投標的,並且建委,城管,國土分局都歸他管。

所以想要拿工程必須得搞定分管城建的副區長。

第二個是建委主任。

搞定建委主任,是內定的開始。

第三個是財政局長,財政局長能夠決定安瀾地產能不能活下來,不然在撥款程序上稍微卡我個一年半載,安瀾地產就得因為墊資導致的資金鍊斷裂死掉。

第四個是招標辦主任。

雖然說國八條下來後,近江現在還有以「土地出讓金」拿地的方式,但以後的模式基本上大型項目都得招投標了。

等第一個項目做好了。

口碑穩了。

後面自然而然就會有第二個,第三個項目找上門來,最終成為政府定點合作施工單位。

晚上吃飯的時候。

我和蘇婉弟弟,蘇博遠三人分了一瓶五糧液。

由於我喝了酒,車是蘇婉開的,她見我靠在副駕駛上沉思著,對著我問了起來:「爸在書房怎麼跟你聊的,有結果嗎?」

「結果是有的。」

我見蘇婉問我,點了點頭,側頭看著她說道:「我得先搞定分管城建的副區長李建華,這樣才可以讓公司進一步的運轉下去,以後幾年,我打算先專門做市政工程,錢可以少賺點,哪怕不掙錢,先把路子給打通了。」

「嗯,你看著決定就好了。」

蘇婉看著我認真的側臉,點著頭說道:「錢是次要的,路子通了,就不會愁掙不到錢了。」

「對。」

我點了點頭,心裡想著明天去找分管城建的李建華見一面,目前對我來說,我還是有很大優勢的,因為蘇博遠可以幫我引薦李建華。

回到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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