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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章 他滿足了中國年輕人最狂野的想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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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人在追查真兇,他身邊有曾經舉世無敵,而現在只剩下老骨頭一把的戰友馬爾克斯,他的敵人則是從任何角度來看都是邪惡至極的軍閥強人,而目標是另一位諾獎文豪的死前真相這很符合美國人的英雄主義。

如果餘切現在是個美國國籍的白人,僅憑這些故事性,恐怕他足以成為美國最熾手可熱的新人作家。

美國人太吃這一套了,那些記者為了奪得普立茲獎(美國的最高新聞獎),跑到全世界最危險最荒涼的地方,日夜蹲守,一旦拍到了爆炸性的新聞,就能讓他們一躍成為名記,省去了熬資歷之苦。

有個叫陶布的哥倫比亞大學研究生,讀書期間申請實習多次被大機構拒絕,於是此人決定富貴險中求,毅然前往敘利亞、伊拉克等戰亂之地,拍攝出大量絕版照片,大學畢業僅四年就拿到普立茲獎。

有個叫薩拉的地方報刊女記者,因蹲守在賓夕法尼亞大學的橄欖球隊數年,蹲出一條性侵男童案,從而一躍成為新聞獎得主。

故事性太重要了。

「智利正在撕裂自己!支持左翼的選民和作家代表,和傳統信教選民團結起來,正在一齊發出抗議!」

在大洋彼岸的京城,有個叫劉祥成的華人攝影師,在書攤前買到了一本《時代周刊》。

「時代周刊竟然寫了中國人的事情,有餘切!怪不得這本書在中國大陸能賣出去!」

劉祥成感慨道。

由於匯率差的因素,《時代周刊》在內地貴到爆炸!這雜誌是不受歡迎的。

後來為了改善這種情況,《時代周刊》出了亞洲版,價格也順應當地,這才真正流行起來。

餘切是中國大陸的大人物。他是這一代人的「披頭士樂隊」、「貓王」、「海明威」所有你能想到的流行巨星的結合體。

在劉祥成看來,餘切是適合中國人的完美偶像。

據說他有過一些緋聞,還有些固執,除此之外幾乎沒有任何缺陷,這個國家的人看重公義大節,而餘切在這方面無可挑剔,足以滿足一個人最狂妄的想像。

用傳記作家徐馳的話來說:人們都想要成為餘切。

「來一份《時代周刊》!」

幾位年輕的大學生掏出錢。雖然掏錢的動作很不舍,但是一看到上面的消息,頓時眼晴大亮:「餘切又搞出名堂了!為他帶路的嚮導被殺,但他沒有離開哥倫比亞!」

「好樣的!爾等小國也敢欺負我中國作家?我們是不怕的!我們今天就應加入新現實社團,表達對余社長的支持!」

「噓!他不讓我們說,他是社長———」

「但他永遠是我們的社長!」

大學生們議論道。

他們相伴著離開,聲音越來越遠。

劉祥成忍不住笑了一下:這些人真的懂文學?還是仰慕偶像罷了?

劉祥成是美籍華人,今年35歲,正是年富力強的年紀。他出生於閩省,高中之前一直在大陸讀書,後考上美國大學,畢業後成為美聯社記者。

現在,他在《時代周刊》做駐華首席攝影師。

他拍攝了很多這個國度的時代照片:可口可樂,蛤鏡,時裝秀,霹靂舞-現在開始有了一些新的氣象。

如果說以前那些文化符號,尚且是對西方(美國)流行文化的拙劣模仿的話,現在中國年輕人們已急不可耐,想要發出自己的聲音。

是的,難道不可以?

他們第一次參加奧運會,就拿到第四名,一些項目甚至實現全包攬。而另一個人口大國的金牌數量為零,白參加了幾十年。

中國人是驕傲的,他們骨子裡是這樣。

餘切適時而出,他代替那些人向全世界發出怒喊,他滿足了中國年輕人最狂野的想像。

這是他為何被美國的華人也崇拜的緣故。

劉祥成注意到這一點,冥冥中覺得這是自己獲得普立茲獎的良機,世人都知道中國人謙遜、彬彬有禮,而極少有人可看穿表皮,認清楚他們桀驁不馴的一面。

早年在中國大陸成長的經歷,促使劉祥成成為能理解這種文化差異的少數人,他在這一刻向《時代周刊》打了個報告,要求回美國(America)一段時間。

「你想要拍中國的留學生?這確實是一個話題。」《時代周刊》的編輯部對他回復道「不,我要回美洲(America),是美洲的哥倫比亞,我要去拍攝中國作家餘切。」

報社同意了他的申請,劉祥成隨即踏上旅行。

八月下旬,餘切的《2666》拿到了美國國家書評人協會獎的提名。

這個獎項是美國最權威的文學獎之一,評選範圍包括所有翻譯成英文在美出版的書籍。

《2666》的英文版本歷史上獲得過這一獎項,如今被餘切寫出來之後,再一次受到青睞。而經紀人卡門正值春秋,她費盡心思運作這一本書。號令旗下所有西語作家,都應當向自己的讀者推薦《2666》一書,並且介紹餘切目前的事跡。

人比書偉大!余是這樣的人!

用她的話來說:「既然你已經走上不歸路,不如走得徹底。因為你大有可能獲得這一獎項,我相信對你的安全也是有保障的。」

此時,她講了一個餘切不知道的故事。這讓餘切知道了,那些超級經紀人或者說出版人,他們的消息靈通程度。

應該說智利當前的政府是個混蛋政府,但他們確實是西語作家揚名立萬的攢經驗寶庫智利政變之後,為了宣布對老朋友聶魯達的支持,抗議軍閥政府,馬爾克斯宣布封筆,「至少五年不再公開發布哪怕一個字。」

然後,馬爾克斯就一直擺爛,搞情婦,吃老本。實際上封筆了不止五年。

到1981年,有朋友輾轉的告訴馬爾克斯,「他們不會授獎給一個已經封筆的人,你要想拿到諾獎,必須寫一本新小說。」

於是馬爾克斯立馬開始寫小說,三個月內寫出《一場事先張揚的謀殺案》,然後在第二年,馬爾克斯奪得諾貝爾獎。

「你已經行走在這一條路上,余,熬過這一切,你會拿到最美的鮮花和最飽滿的果實。」

「我的消息是靠譜的。」卡門說。

管卡門說不說,餘切都得幹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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