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人體臨床試驗,誰來試藥?(1/2)
天幕中已經給出一美金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相當於2.4618元華夏幣。
「漂亮國的疫苗也太昂貴了!」
嬴政緊緊皺眉。
十五美金,約為三十多元華夏幣。
他記得研製原子彈的鄧老,獎金才二十元。
華夏對功勳如此卓絕之人僅僅只能提供二十元獎金。
可想而知華夏當時有多困難,這個疫苗有多天價!
如果華夏兒童要接種漂亮國的昂貴疫苗,那華夏必是負擔不起。
只能眼睜睜看著更多兒童患病!
「毛熊國的疫苗安全性存疑,可是對於當時的華夏來說,卻是最好的選擇!」
「華夏,必定會選擇研製活疫苗,再次走向自主研究之路!」
華夏那一輩人為了腰杆挺直。
為了下一輩能有更好的生活。
節衣縮食,吃苦耐勞。
選擇自主研究核武器,研究飛彈,研究兩彈結合!
而如今的疾病,直接影響了華夏的下一代。
甚至影響了華夏的未來!
以華夏後世人堅韌不拔的心性,一定不會被這突如其來的疾病打倒!
必定能研製成功!
這個糖丸一定就是華夏自己的小兒麻痹症的疫苗!
只是,不知道這其中,又會經歷多少磨難!
......
「華夏那個年代也太艱難了!」
「戰爭、核威脅、天花、自然災害。」
「現在又出現了一個小兒麻痹!」
朱棣一聲嘆息。
後世兒童的小兒麻痹症狀可比老大朱高熾小時候的症狀嚴重很多。
老大的僅僅只是不良於行。
而後世的孩子,一旦感染,非死即殘!
孩子可是一個國家的未來!
哪怕是在律法並沒有後世健全的華夏古代。
歷朝歷代都出台過諸多與兒童相關的法律。
對一切傷害兒童的行為,都會進行毫不留情的嚴懲!
在太祖朱元璋開國時頒布的《大明律》中,各種殘酷的刑罰有很多。
朱允炆登基後,修改了《大明律》中一些過於嚴苛的法律條文。
希望以寬鬆的法律治理天下,來消除太祖朱元璋在洪武時期嚴酷政治的負面影響。
他自上位之後,又再次修改了一些。
但唯有一條,被定以「凌遲」。
而他始終都沒有想過要修改。
如果有人一旦觸犯,哪怕碰到大赦天下,也根本不會被赦免。
這個罪行就是,採生折割罪。
何為「採生折割」?
就是誘拐處於發育期的兒童,以極其殘忍手段將其手腳肢體斬斷,以假裝殘疾兒童斂財。
這個罪行,為天理所不容!
在華夏曆朝歷代,都是必殺的大罪!
若有人敢膽在大明犯如此罪行,不但要被處以凌遲之刑,家產還要沒收以此賠付給受害者家屬。
犯人的家人哪怕並不知情,也逃不過株連處罰,甚至還要流放千里之外。
至於參與虐童的從犯,死罪更是不可免,最輕的就是殺頭。
由此可見,華夏古代有多重視兒童!
不管在何時,兒童就是一個國家的希望!
朱高熾此刻也開口道:
「是啊!」
「華夏當時本就一窮二白,這不是雪上加霜嗎!」
「華夏必然會選擇自行研製毛熊國的活疫苗。」
他幼時也患了小兒麻痹。
朱棣總是嫌棄他走路顫顫巍巍,沒有皇帝的樣子。
因此他在太子之位上如履薄冰,用盡全力做好每件事情。
小兒麻痹給他造成的身體負擔倒不是很重,總歸是可以由人攙扶著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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