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區基金(2/2)
此外,規則中明確寫了以下的兩條規則。
【1.當社區內的玩家產生矛盾衝突和意見分歧時,所有人都必須考慮『玩家繳納的社區基金排名』來確定最終的妥協結果。】
【2.社區領袖(僅限一人)所繳納的社區基金,將被記為『130%』。(僅影響排名,不改變實際數值。)】
林思之又來到自動售貨機前,查閱了一下目前所有玩家繳納社區基金的具體金額和排名。
作為遊戲核心,盧秉鈞和葉琳這兩名玩家所繳納的社區基金是最多的。
而且,應該是因為規則中存在『領袖記為130%』的規則,所以這個排名中的數額明顯有三個不同的檔次。
盧秉鈞繳納的數額大約是30萬,葉琳繳納的數額大約20萬,而其他玩家繳納的數額則是基本都在幾萬上下徘徊。
也有個別玩家繳納的數額不足3萬,應該是完全沒有自願繳納過,只有強制繳納的部分。
不過盧秉鈞真實繳納的數字應該在24萬左右,因為他是社區領袖,所以按照130%進行了加權計算,所以在排名上顯示為30萬。
社區中存在『免死券』,目前還有兩周左右可以冷卻完畢,也有『第一玩家身份牌』,不過在社區規則中,並沒有『輪換使用』的相關規則,應該是直接交由盧秉鈞使用的。
目前這個社區中,社區基金所激活的獎勵大約在60萬這一檔,沒有達到90萬或更高,因此沒有激活『免死券和第一玩家身份牌冷卻縮減』、『身份牌第4條特權(每天獲得2000分鐘簽證時間)』、『打折券』等相應的功能。
也就是大約與第17社區在『簡單問答』之後所達到的社區建設程度類似。
看完了規則,沈博文若有所思:「當社區內的玩家產生矛盾衝突和意見分歧時,必須考慮『玩家繳納的社區基金排名』來確定最終的妥協結果?
「這規則似乎有點……」
她一時間沒想到太好的說法,考慮片刻之後說道:「乍一看這似乎是從規則上給玩家區分了三六九等,確定了繳納基金越多就越是理所當然地獲得更多話語權。
「但這個規則又不具備強制性,只能靠社區的玩家自發遵守,讓那些繳納基金較少的玩家主動退讓。
「但如果對方不退讓呢?這條規則就只是一紙空文。」
林思之說道:「只要規則明確地寫出來,即便不具備特別強的可操作性和約束性,也仍舊會有一定的約束力。
「每個社區都會探究最符合本社區的規則,這些東西本來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你們之前的社區,社區基金所激活的商品大約到了哪一個檔次?」
沈博文想了想,說道:「只激活了免死券。
「我們社區的大部分玩家都非常抗拒給社區捐款,所以也談不上什麼合作或者社區建設,大家更像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鄰居。
「你們呢?」
林思之如實說道:「我們倒是捐了很多。」
沈博文又問道:「超過60萬了?還是超過90萬了?」
林思之點了點頭:「超過了。」
沈博文露出非常驚訝的表情:「那你們社區竟然沒能保留核心班底嗎?還是說,你運氣不好,沒能留在核心班底內?」
林思之有些無奈地笑了笑:「總是會有一些意外情況發生的。」
沈博文沒有再多問,只是又看了看當前社區的議案內容,繼續皺眉思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