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換牌(1/2)
第687章 換牌
衛長風稍微頓了頓,繼續解釋道:「假設30輪遊戲結束,那麼想要讓機關對玩家的傷害最輕,只要儘可能控制每輪遊戲遭受『懲罰』的總次數即可。
「『出現懺悔內容』、『爆牌』或者『輸牌』,都會記錄一次『懲罰』。
「輸牌是無法避免的,雖然有『平局』這種特殊情況,但概率極低,也無法人為控制0
「全員爆牌雖然可以達成平局,避免『輸牌』的懲罰,但會觸發其他懲罰,得不償失。
「但我們六人都可以選擇不懺悔,不要牌。
「初始是兩張牌,不可能超過21點,不要牌就不會爆牌。
「而只用輸牌積累懲罰次數的話,每輪遊戲都是某一方的3名玩家各遭受1次懲罰。
「平均下來,每位玩家遭受15次懲罰就可以堅持到遊戲結束。
「機關上的鎖扣是6個,也就是說,第三次循環到大腿部位就會停止。
「遊戲真正危險的機關在脖頸處,但既然模仿犯設置的標準是『30輪』,那麼脖頸處的機關第二次激活時大概率是不會死人的。
「很可能到第三次、甚至第四次,才有死亡風險。
「綜上————我認為在審判遊戲中應該先嘗試一下這種合作的方式,畢竟這是唯一一種全員生還的可能。
「你覺得呢?」
鄭慶昀點了點頭:「嗯,不錯的方案,我同意。
「但還是有些細節不怎麼明確。
「既然每人都只能靠初始的兩張牌比點數,那就會有很大的運氣成分。
「萬一某一方一直贏,而另一方一直輸,怎麼辦?」
衛長風顯然已經考慮過這個問題,很快給出方案:「這個簡單,當雙方的勝場數出現一定差距時,落後的一方任選一名玩家『要牌』一次,就可以了。
「領先的一方不要牌,並且可以通過『表態』來扣減自己的點數,這樣一來,要牌的玩家會有很大優勢,大概率會贏。
「等差不多追平勝場之後,再回到之前的節奏。」
鄭慶昀低頭沉思片刻:「只允許要牌一次麼?
「嗯,也合理。
「因為每次要牌都要懺悔,而懺悔也會引發一次懲罰。如果要牌三次的話,即便贏了也會被懲罰三次,和直接輸也沒區別了。
「更何況多次要牌還會額外增加爆牌風險,也會疊加懲罰。」
衛長風點了點頭:「對,因為我們現在是合作關係,可以視為所有人共同分攤懲罰次數。
「如果劣勢方過多地要牌,等於是額外浪費了次數,這沒有必要。」
鄭慶昀又考慮片刻:「嗯,我沒問題了。」
他沒去徵求另外兩名玩家的意見,顯然在這三人之中他是絕對核心位置,話語權極強。
快速地達成一致意見之後,遊戲正式開始。
衛長風看到面前的機器運轉起來,開始洗牌。
雖然是隔著毛玻璃,但也還是能隱約看到裡面的情況。機器運轉的聲音、牌交錯落在桌面上的聲音疊在一起,竟然還有些悅耳動聽。
只不過在審判遊戲中,它更像是殘酷的死亡韻律。
整個洗牌的過程持續了整整一分鐘。
最終,所有的牌堆成一疊,而後兩張兩張地順著微型滑道發到玩家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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