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親自執行死刑的必要性(2/2)
林思之攤手:「我再次強調,這個建議只是我站在觀眾角度給出的最具有可行性的通關建議,並不代表我的職業道德和我個人的真實觀點。
「如果是我自己玩這個遊戲的話,我肯定會用其他的辦法。
「不要因為一個遊戲的建議搞得我風評被害了。」
楊雨婷又問道:「可林律師又是怎麼在剛進入遊戲的時候就想到這一點的呢?」
林思之解釋道:「主要還是因為信息差的問題。
「觀眾知道『一致度投票』的相關信息,所以能根據這條隱藏規則來推斷模仿犯設計遊戲的思路。
「生育刑具設置了三種不同的檔位,也就存在『人少但通過額外生育基金降低機關難度』的通關方法。
「『全殺』不會影響一致度投票,還能獲取額外的生育基金,大概率是一條穩定的通關途徑。
「當然,設計這遊戲的模仿犯也對這種策略做出了限制:他要求審判團成員必須親自動手,用匕首完成死刑判決。」
楊雨婷顯然也沒想明白這個問題:「是啊,要求我們必須親自動手殺人,這是什麼惡趣味?
「改成機關殺,或者即死,不是更簡單嗎?」
林思之解釋道:「這算是一個簡單的考驗吧,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一致度投票』。
「做出死刑判決,是一件比較嚴肅的事情。
「錯殺肯定是無法完全避免的,但至少,第一次做出死刑判決的人,應該直視罪犯的眼睛,並為自己的判決負責。
「在一些西方的文藝作品中,領主會親自執行死刑,並始終直視死刑犯的眼睛。這個規則將作為傳統,在領主的家族中代代相傳。
「至少第一次執行死刑,由自己親自執行,這是為了確保自己對殺人這件事情留有最底線的敬畏。
「如果只是隨便地在一張紙上打幾個勾,按一下按鈕,就完成了死刑的執行,那麼掌管判決權力的人很快就會失去對殺人的實感,也就更有可能做出不那麼慎重的判決。
「正如江荷決定殺死第一名過失致人死亡的男罪犯一樣:如果提前知道要親自動手的話,她很可能是不會做出死刑判決的。」
楊雨婷還是沒太明白:「但這為什麼會跟『一致度投票』有關呢?」
林思之繼續說道:「因為『判決一致度』雖然比『公正度』這個概念更加嚴苛一些,但也並非完全沒有模糊的空間。
「正如『國王審判』中,國王可以通過公開宣布囚犯的罪行、與囚室產生關聯,從而改變某些觀眾的看法;
「『生育審判』中其實也存在類似的機制,只不過並不是用嘴說的,而是要親自動手去做。
「做出死刑判決後,審判長的行為也會影響觀眾對她的印象。
「如果她敢於親手執行判決,為自己做出的判決承擔一切後果,那麼一小部分觀眾可能會更認可她,這也有助於『一致度投票』。
「反之,如果她不敢親手執行判決,而是把這個責任推給了別人,那就是罪加一等,判決時的雙重標準會被更明顯地暴露出來,就算再怎麼偏心她的人,也沒辦法騙過自己去給出帶有偏向性的投票了。
「當然,這個機制說到底也只是爭取那些搖擺票,對於內心堅定的觀眾不起作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