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模仿犯的自由裁量權(1/2)
曹海川思考片刻之後說道:「我倒覺得,這並非模仿犯的默契,而是遊廊機制的必然。
「假設我們現在要把很多的罪人扔到同一場遊戲中審判,那這就一定是一場不公平的遊戲。
因為如果公平,意味著每個罪人擁有均等的獲勝機會,他們各顯神通,遊戲的性質就會變得更接近【分配類』或者「篩選類』遊戲。
「而想要給特定的人挖坑,又或者審判特定的主題,就必須給一部分罪人額外的特權,讓他們成為優勢身份。
「有優勢身份,自然就有弱勢身份,甚至有純粹等死的炮灰身份。
「審判中的『炮灰』,也必須由真實的玩家擔任,而不能用虛假的檔案來代替,因為那樣起不到『檢驗人性』的目的。
「有誰會蠢到對著一堆虛假的檔案暴露自己的弱點嗎?只要不是瘋了,大家都能做出理智的選擇。
「只有炮灰也是真實玩家時,優勢身份的玩家才會落入審判遊戲的陷阱。
「遊廊想對某個特定的主題進行審判時,就必須給模仿犯足夠大的『自由裁量權』,越是鼓勵模仿犯做出與眾不同的設計,這種『自由裁量權』就要給得越大。
「模仿犯可以強行保下某些罪人,也可以強行冤殺某些罪人。
這就是模仿犯的特權,我們只能接受這種特權,並且做好這樣的思想準備:或許永遠也不會出現公平的審判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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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遠考慮片刻:「其實非要說的話,我倒是有一種猜測。
「就是遊廊在發審判任務的時候,很可能存在某種變相的篩選機制。」
眾人都愣了一下:「變相的篩選機制?怎麼說?」
蔡志遠解釋道:「我們假設,模仿犯在製作審判遊戲並選罪人的時候,是完全自由的,可以看到整個新世界所有社區罪人的名單。
「那這會出現一種什麼樣的結果?
「模仿犯只要設計一個遊戲,把自己的仇人扔到必死的位置上,就可以輕鬆地殺掉所有自己想殺的人。
『遊廊或許會對模仿犯有所偏,但不至於偏祖到這種地步。
「所以我認為,遊廊選擇審判對象,也是存在先後順序的。
「比如說,遊廊認為價值越低、越應該被優先淘汰的人,會優先作為審判對象,發給模仿犯。
「我們社區的前三個真正的審判對象,是丁叔、蘇嬸和江荷。
這難道是純粹的巧合嗎?我覺得不像。
「如果讓我們評價『第17社區玩家價值』的話,他們三個剛好是最低的。
「除此之外,我認為從這次『生育審判』的情況來看,那些被鎖在牆上沒有太多博弈空間的罪犯,很可能也是被遊廊認為應該優先淘汰的對象。
「所以,我覺得不妨給出這樣一種假設:
「越是被遊廊認為對新世界價值較低的玩家,越有可能成為審判遊戲的對象。並且,越有可能在審判遊戲中扮演純粹的『炮灰』角色。
汪勇新愣了一下:「那我們兩個在『國王審判』中是什麼情況?」
蔡志遠解釋道:「我們兩個可能是被丁叔給拖累了,畢竟剛好屬於同一個案件。
「許彤和蘇嬸也是類似的情況。」
眾人陷入了沉默,很顯然,蔡志遠的這個說法確實有些道理。
比較清晰的事實是,審判遊戲的優先級。
按照遊廊的標準,幾乎可以說人人都有原罪,第17社區的所有人都該有自己的審判遊戲。
之所以還沒有,不可能是模仿犯的大發慈悲,唯一的理由是,遊廊沒發布相關的要求。
但凡遊廊發了,肯定會有聰明的模仿犯把遊戲給設計出來,逃是逃不過的。
那麼,前三個被主要審判的對象,是丁文強、蘇秀岑和江荷,這是巧合嗎?
顯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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