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十大賊王(2/2)
張錦榮笑道:「看來警務改革,選出來的不全是廢物。」
馬德龍隱隱有些擔憂,出聲道:「林sir,李旭東可是十大賊王,是不是叫阿頭,多調一組人支持?」
林天盛面不改色:「我會寫報告,申請長槍,防彈衣,但調人,冇可能的。不是我不答應,是上頭不答應。」
「問就是警力不足,自己解決,不信,你去敲皮sir的門。」
馬德龍回頭看見工位上待命的十多名夥計,吞吞口水,按下不安。
張錦榮在夾克里,掏出一個方酒壺,旋開蓋子,飲了口威士忌,眼神渾濁,敷衍道:「什麼十大賊王,聽起來唬人,只是扛槍的打手,幫大佬做事的馬仔。」
「不是搶的多,人就威,就像乾女人,抖的快,你就雄風振啊!」
「快,真的就只是快。」
林天盛抬手搭住兩位警員肩頭,出聲笑道:「放心啦,老馬,阿聰,我就你們幾個兵,死光了,還在重案組混個屁啊。」
「今晚的行動,我來安排,死都死在你們前頭。」
馬德龍四人立刻敬禮,服從命令:「yes,sir!」
十大賊王只是指身上「花紅」最多的十個悍匪,犯案金額,只代表他們的作案能力,並不代表戰鬥力。
當然,因此疏忽,是要吃大虧的,可高估對手,同樣是個錯誤。根據以往李旭東作案的人數來講,六名至八人,並未占據太大的優勢。
警隊的人手,哪怕是水塘警員,都受過準軍事訓練。而李旭東本人只是「惡匪」,沒有參軍經驗,手下應該招募不到老兵。
張錦榮匯報結束,抽著煙,把大佬攬到一旁,低聲道:「盛哥,這個消息要我兩萬塊,借的貴利,九出十三歸,一天收我三厘息。」
林天盛長嘆口氣:「知道了,算我帳上。」
要培養自己的勢力,還是得有鈔票,有財路,光領死工資,只能打工仔。不過,林天盛目光一轉,又把手摸向了張錦榮的夾克口袋,摸索著問道:「剩下多少,交出來,我有用。」
張錦榮尷尬道:「沒了,沒了。」
最後,林天盛掏出一小疊港幣,出聲道:「就這麼點?」
「就這麼點。」張錦榮嘆氣。
林天盛點了點,共計三千六百塊,抽出一張,還給張錦榮:「拿去買飯,把桌上的領槍報告交給皮志邦,晚上的行動要長槍。」
「皮皮蝦?」張錦榮瞪大眼睛。
「人家是我們阿頭來的,放尊重點。我先去辦點事,下午回來。」林天盛揣著鈔票,走出警署,攔了輛的士車,出聲話道:「師傅,深水埗,電器街。」
在沒有時間訓練,沒有辦法調人的情況下,想立刻提高水塘「蝦兵蟹將」的戰鬥力,得從裝備著手。
匪徒是晚上抵港,那麼最好是有夜戰裝備,找裝備科拿,想都別想。以他的軍事技術,要是能在電器街淘到零件,手搓一個紅點瞄準器,並不算太過困難。
因為,一次性的裝備,不考慮耐久,高精度和續航,只要核心元器件有貨,外觀配件糙一點就糙一點咯。
花小錢,辦大事,提高勝算要緊,美觀能當飯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