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 信仰自由(2/2)
除了唯一一個沒有摻和這些的就只有四聖一教會,不同於突然活躍起來的其他教會,從外網開放就一直特別活躍的四聖一教會反而在這個時候安靜了下來。
為了奪取國教的地位,在這些教會火上澆油,彼此掀老底的情況下,圍繞著宗教信仰的爭論也越發加劇。
甚至這些教會還通過管理部表達了他們的意願,萬神殿教會表示:如果羅蘭願意,他們願意承認羅蘭是利托里奧的繼承人,新一任萬神之神;其他萬神殿異端教會則表示:只要羅蘭願意,什麼利托里奧,完全不認識,萬神之神從古至今就只有一人,那就是羅蘭。
而東納爾本地騎士信仰的教會則也紛紛表示願意將至高神的位置挪開,讓羅蘭坐上去。
對此,羅蘭自然是完全無動於衷,說得好,但感覺不如四聖一教會。
要是羅蘭真在意這些,那他為什麼不選四聖一教會?他們撐死了也只是把羅蘭融入他們原先的體系里,成為他們神系裡的其中一員,而四聖一教會可是只信奉羅蘭的一神教信仰。
四聖一教會的教義里,四個神名都只是對羅蘭不同側面的描述而已。
所以,他們向管理部提出來的意願屁用沒有,不管是羅蘭還是執行委員會,都不是很關心。
不過,為了中止跟宗教信仰相關,且越發激烈地辯論,執行委員會最初也擬定了一份改革法案。
經過執行委員會十二票除羅蘭外全票通過,執行委員會通過了將四聖一教會設立為國教,並根據羅蘭先前制定的原則,允許其他信仰教會正常活動的改革法案。
對此,羅蘭則用一票否決權直接打了回去。
國教?什麼國教?什麼年代了還在玩政教合一這一套呢?
羅蘭明白,宗教信仰是不可能斷絕的,但是設定國教,允許宗教力量干涉政治這種事情,羅蘭是絕對不會允許的,必須政教分離。
因此,在羅蘭的獨斷的命令下,國教法案才沒有真的推行下來,而是換成了現在的這份改革方案。
【信仰自由】改革法案包括信仰自由,信仰平等以及政教分離三大原則。
律法將規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即公民依據內心的信念,自願地選擇和信仰宗教的自由。
其涵義包括: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這種教會或者那種教會,一切合法教會的自由,有過去信教而現在不信教或者過去不信教而現在信教的自由。
信仰自由要求任何委員會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同時,律法的信仰平等原則也要求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政教分離明確了教會權力範圍,任何教會活動都必須建立在【黃金律法】的約束範圍之內,任何教義都需要經過管理部審核與批准,所有教規只為道德上的鼓勵,禁止教會以違反教規為由懲罰教徒。
除開出教籍外,教會無權對信徒採取任何強制性措施。
此外,禁止任何人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秩序、損害公民的身體健康或妨礙委員會運轉;教會在進行宗教活動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不得與外國的宗教組織和團體發生組織上的隸屬關係。
羅蘭翻閱著這份改革法案,確認跟之前看過的草案差不多後,羅蘭也就通過了這份改革法案,
隨後,羅蘭將這份改革法案放在一旁,看向了它下方的附件。
這是羅蘭讓管理部和行政部一起整理出來,關於委員會內部教會詳細情況的總結報告。
映入羅蘭眼帘的便是管理部根據內部數據,結合教堂,教士和登記信徒數量統計出來的教會規模排名。
而所有教會裡,目前規模最大的教會,是羅蘭完全沒有想到的一個教會:四聖一教會。
作為委員會最年輕的教會,完全是從無到有慢慢建立起來的教會,羅蘭完全想不到其他教會怎麼會輸給他們。
四聖一教會成為委員會的規模第一的大教會?真的假的?
羅蘭有些意外,翻著報告,看向了行政部和管理部記錄下來的信息和數據。
不同於其他教會,四聖一教會是從隱秘教團,後面才被詔安收編的教會。
由於之前是隱秘教團,很多成員都是掛在其他教會名下的,而在被詔安後,這些成員也順理成章地轉到了四聖一教會,而且,他們自己走的時候,還順手把他們在其他教會發展出來的其他教士也帶走了。
於是,四聖一教會就迅速擁有了一批精銳成熟的教士,擁有了傳播信仰的人員基礎。
雖然因為管理部批給他們的資金不多,而且作為新興教會,他們也沒多少資產。
但是作為嗅覺最為靈敏的教會,四聖一教會抓住了委員會重建和經濟建設發展的機會,主動參與了大量城市建設項目。
由於委員會的鼓勵和扶持政策,四聖一教會通過參與建設項目,白嫖了一座又一座教堂。
而且,四聖一教會也特別大膽,一旦項目完工,就會丟下一兩名教士留下來負責傳教,其他人則繼續報名跑去其他建設項目。
此外,作為急先鋒,四聖一教會也經常會主動報名各種困難的建設項目,投身到偏遠和困難地帶,很多邊境和偏遠城市由於只有四聖一教會入駐,在沒有其他教會的競爭情況下,這些城市基本上都是皈依了四聖一。
雖然其他教會也有這種人存在,但其他教會都是一些教士的私人行動,比不上四聖一整個教會的一起發力。
此外,四聖一教會也不排斥外族,不管是精靈,半身人,還是侏儒和地精,四聖一教會都會派出教士去他們的聚居點建設教堂和傳教。
就算沒有扶持政策,只要當地市政廳願意批一塊空地給他們,四聖一教士也能直接在空地搭個小木屋,然後再來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