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歸於淨土(1/2)
殺的時候有多解氣,後續處理的時候就有多麻煩。
陳珂的氣是消了,但這麼多屍體怎麼辦?
殺人容易埋屍難。
尤其是他們只有十幾個人的情況下,就算加上特意留下照看臨時牧場的牧民,人數也不過數十。
而且,還得分心派人專門盯著這些牧民,適當引導,以免放任他們情緒過激,從而做出一些讓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事情。
陳珂也想過讓這些屍體「自生自滅」暴屍荒野,但又生怕惹出瘟疫。
他自己有天生神力自然是不怕這些東西的,就算是吃了幾百斤砒霜照樣活蹦亂跳屁事沒有。
可屬下這些人依舊是血肉之軀,雖然說人均趙子龍,但趙子龍同樣會受傷,會挨刀,也有可能會死掉。
除此之外,還有最大的麻煩。
「嗷嗚~」
聽著耳旁傳來的此起彼伏的聲響,陳珂微微抬起頭望了一眼。
視野所及的草原荒野里,一些黃的、綠的、甚至冒著琥珀色光芒的光點,在黑暗中顯得格外銳利、明亮。
什麼玩意?
狼!
狼的嗅覺強於常人,可以嗅到2至5公里外的血腥味兒,極端條件下可能會更遠。
眼下只是一天一夜,就已經有不止一支狼群遊蕩在狼毫山附近了,這些遊蕩的獵食者,甚至引得臨時牧場的牛羊等牲畜一度躁動不安。
若是任由事態發展下去,說不定幾百里之外的狼群同樣會被吸引到這裡來。
原因很簡單。
昨夜追殺那些毫民和走私商的時候,許多傢伙亡命狂奔,甚至有人跑出了狼毫山的範圍,其中跑的最遠的一個人是一位宗勛衛的頭領。
這傢伙不僅武功高強,還很能跑,一路累死了兩匹馬,狂奔了三百餘里的距離。
項春為了追逐他同樣吃了不少苦頭,差一點就碰到定北關設立在戰略緩衝區巡邏的斥候隊了,最終終於在北定關二百餘里的區域,才將這位十分能跑的宗勛衛殺死在緩衝區外。
這個例子大概就可以看出,如今若是以狼毫山為原點,半徑四百里的範圍內,大概散落著數量相當可觀的屍體。
這就像在引誘獵物一樣,狼群在一個區域內聞到了血腥氣,吃完了這具吃那具,隨後漸漸發現,越往狼毫山的方向血腥氣味愈加濃厚。
好傢夥,若真的這樣持續下去而不管,半個月後狼毫山變成真正的「狼毫山」陳珂都毫不意外。
尤其是,一些吃了人肉的灰狼,習慣了血肉的滋味後,眼睛透漏出對人類進行獵殺的渴望幾乎讓人不寒而慄。
就像如今的狼毫山,外邊臨時牧場上羊群那麼多,可這些遊蕩的狼竟然在陳珂營地外邊不斷游弋著。
它們想幹什麼?
吃了死的,如今更是想要吃個活得?
反了!反了!
不去吃羊,而是盯著活人不放?
陳珂從未想到,有一天自己竟然會將狼的嘴給「養」叼了。
至於掩埋屍體,四百里的範圍,難以計數的屍體,就算是把項春他們當牲口用也干不完!
思來想去,沒辦法,之前的命令是陳珂自己下的,眼下他只能自己親自出手善後。
況且,整個天下也只有他有能力在短時間內處理好這個棘手的問題。
天生神力也沒想到有一天,它第一次大顯身手的場景,竟然是用來埋屍。
……
荒蕪的曠野上,一名裸男在草地上高速奔跑著。
也就是古代沒有高速測速器,否則,絕對能測出那裸男的奔跑速度,已經超過了每小時300公里。
如此之高的機動性,嗯,大概解釋了他為什麼是個裸男。
比野狼更出色的嗅覺賦予了他精確的尋屍定位功能,恐怖的力量加上黑乎乎猶如狼牙棒的事物,能輕而易舉的挖開泥土,並且將屍體埋入深土層。
路上碰到的狼群更是倒了大霉,因為只是簡單的交錯碰撞,還在荒野中懵逼的狼群便爆成了一團血霧。
喂,撞死狼了?
可惜草原上沒人管。
就這樣,到了第三天,狼毫山方圓數百里散落的屍身,才算是重新歸於淨土。
某個裸男也重新換上了袍服,屹立於狼毫山的五翅峰上。
……
「一直盯著我幹什麼?」
陳珂看了一眼項冬,後者穿著青袍,雙手疊加在纖細的腰肢前,努力裝出一副無辜單純的模樣。
可紅到耳根子的水嫩皮膚暴漏了她內心的真實想法。
「主公,我、我沒盯著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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