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武俠仙俠 > 仙府道途 > 第1246章 試探

第1246章 試探(1/2)

目錄

石川駕馭飛舟,遁速極快,身後一干煉虛期修士,雖然駕馭飛舟符,但是仍然無法追上石川。

對這些人的追蹤, 石川早已發現,只是這些不想在這些低階修士身上浪費太多時間罷了。

不多時,石川便離開荒月星群,略微繞行,向金月宗的方向而去。

「小友雖然得神族之肉身,卻與我所見過的神族性情差異不小!」築基期修士突然開口道。

石川自然知道此人話中所指, 回道:「晚輩只是不想招惹麻煩罷了!」

「是擔心宋雲尚麼?」築基期修士冷笑道。

石川不語, 在此之前,石川已經看過這築基期修士數次, 這名築基期修士不可能察覺不到,石川看他的意思,就是徵詢此人的意見,倘若此人執意從荒月星群之中穿行,石川絕對不會拒絕。但是此人根本置之不理,此刻又說出這番話來,恐怕是有意考驗石川的意思。

這種事情,石川也很是無奈,對方修為極高,自己也無可奈何。

「不過,此事你想逃,也逃不掉!」築基期修士笑道:「時間充裕,老夫也想看看你的真正實力!」

「請前輩明示!」石川有些不解。

「等會,你自然便知!」築基期修士說完之後,又雙目緊閉起來。

這麼行了一刻鐘之後,石川突然感覺到一道強大的氣息, 從遠處急遁而來。

片刻之後,一名黃袍修士出現在石川萬丈之外,此人正是得到傳信之後,從荒月星群之中橫穿,攔截而來的黃青雲。

他一眼就看到石川身下的飛舟,眼中不由得精光一閃,臉上滿是歡喜之色。

這飛舟的品質,甚至還要比他想像的要上許多。而這飛舟的主人,竟然只是一名煉虛期修士。

對於宋青雲而言,殺死一名煉虛期修士,只是揮手之間的事情,更何況此人並非荒月宗之人,殺死他沒有任何後顧之憂。

石川看到這名大乘期修士之後,臉色微微一變,這才明白築基期修士剛才話語所指,如今看來,石川想要逃避是不可能之事了。

宋青雲雖然絲毫不把石川這等煉虛期修士放在眼中,但是活了這麼多年,做任何事情,他都十分小心謹慎。

而且,他也不怕石川逃走,因此並沒有立刻出手,而是問道:「來者何人?從何處來,到何處去?」

石川索性哈哈一笑,直接回道:「靈宗修士,打算前往金月宗!」

「靈宗?」宋青雲臉色瞬間大變,不過很快就恢復過來。他仔細打量這飛舟之上的兩人,一名煉虛期修士,其貌不揚,靈力似乎頗為充盈,另外一人則是築基期修士,雙目緊閉,看不出任何特殊之處來。這兩人能夠出現在一艘飛舟之上,甚是奇怪,讓宋青雲更是疑惑起來。

「靈宗之人,為何會出現在這裡?」宋青雲顯然不會這麼容易相信石川之言,雖然他對靈宗十分懼怕,但是石川只說出靈宗二字,也嚇不倒他。

「我現在並不在黃月星群之中,從此路過,恐怕並不違背宋前輩的規矩吧!」石川也不想跟此人再囉嗦下去。

通過築基期修士剛才那一番話,石川已經明白,這築基期修士就是想看看自己的真正修為,單單一名大乘期修士,自然不是石川的對手。

恐怕在這大乘期修士背後,還會另有合體期修士。

因此,石川也沒有必要跟此人浪費太多的時間。

「在此地,老夫說的,就是規矩!」宋青雲眼珠轉動數次,石川說出靈宗之言,的確讓他十分疑惑,不敢輕舉妄動,但是他又不想看著這飛舟眼睜睜的離去:「你若真是靈宗之人,我定然不會難為你。不過你要拿出憑證來,否則老夫今日可不會輕饒了你!」

「取你性命,便是憑證!」石川眼中寒光一閃,一揮手,一道金光御出,數十道金光之劍,向那大乘期修士飛遁而去。

「好大的膽子!」宋青雲臉上露出一絲譏諷之色,他也沒想到,這名煉虛期修士竟然敢主動出擊自己。

不過很快,他就發現有些不對,這數十道金光,來勢洶洶,所蘊含的靈力極其磅礴。

數十道金光之芒,瞬間將宋青雲包裹起來,隨之化作一道金色巨網,將其徹底籠罩住,巨網之中,靈力飛速的衰減,宋青雲竟然感覺到一絲窒息之感。

如此以來,宋青雲不敢再托大了,更不敢無視石川,他手中御出一件飛劍法寶,向上一指,便鑽入到金色巨網之中。

不過這飛劍法寶,像是沒有碰觸到任何東西一樣,鑽入到虛空之中。但是瞬間就與黃青雲的神識失去了聯繫。

宋青雲臉上的驚色更加濃郁了,他沒想到,區區一名煉虛期修士,竟然能夠施展出如此強的法決。但是這並不代表黃青雲就怕了。

宋青雲口中念念有詞,雙手一揮,一道白光沖天而起,轟的一聲,上下直穿數百丈,將這金色巨網一分為二。

石川臉上露出一絲冷笑之意,若是想要殺死黃青雲,對現在的石川而言,並不是一件難事。

但是石川很清楚,這大乘期修士一死,他的命符必然產生巨大的波動,導致持有他命符的合體期修士發現。

因此,石川打算像是殺死影月宗大乘期使者的方法一樣,暫且將其束縛住,然後利用盲蛟克制其元神,先毀掉其肉身。

石川再一揮手,又有數十道金芒飛出,將巨大金網圍攏的更加嚴實。

宋青雲此刻對巨大金網有些畏懼,並不敢硬沖,石川便抓住這個機會,連續施展法決,使得這的金網變得更加凝實。

等到宋青雲再想硬沖而出的時候,已經變得不可能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