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抹平信息差(1/2)
」這老哥,他圖什麼呢?」
「什麼也不圖,你就當他是普通的擇偶就好了。」
張哲淡淡的解釋說:「他找個普通家庭的女生,難道收入驟降後,就一定不會被嫌棄了嗎?」
「這種類型的離婚案,當事人是普通人的,你應該也見過不少吧?」
「確實很多,但一般沒那麼慘。」
於瑞的意思很簡單,一個高收入的男性,要是找個低他一點的女生,就算被吸血,由於天然的家庭地位差距,往往不至於被吃干抹淨。
普通家庭的生活水平擺在那裡,男人不上交工資,光老婆花錢花不了多少的。
但找個有錢人家的女生,人家一年開銷幾十萬是平常事,辛辛苦苦的掙點高工資,全被拿去花了。
張哲聽完,一臉好奇的看向於瑞:「老於,有個問題,我埋在心裡好久了,你為什麼對相親男,尤其是有被騙風險的那些,這麼上心吶?」
「要是換成姐妹被騙的話,你就完全不在意,哪怕那個姐妹本人並不差勁。」
「感覺你有點選擇性普法的意思。」
「不用感覺,老闆,我就是選擇性的普法。」
於瑞大大方方的承認了這一點:「除非有一天,社會上男女雙方對於婚戀的法律知識,到了一樣的認知水平,不然我還會一直這樣選擇性的普法。」
「至於原因,我給老闆你看個東西你就知道了。」
於瑞掏出手機,打開小紅薯,搜索「不想退彩禮」。
張哲看到搜出來的東西,直呼長見識了。
竟然有律所在上邊赤裸裸的給女性提供搞錢的建議。
包括但不限於:
【收款備註是彩禮,讓男方承認這錢是專門給你的】
【單獨開一張卡存放,和自己的存款區分開】
【如果對方傻到給現金,儘量不要留收據,有可能抵賴成功】
【收集可以讓對方少分彩禮的依據,比如家暴、威脅、猥褻】
【堅決不私下退錢,讓對方走法律程序,法院判你退多少,你就退多少】
【————】
張哲正打算多看幾個,積累點法律常識呢,於瑞突然把手機從他手裡抽走了。
「老闆,突擊檢查一下你的法律常識。」
「如果你跟老婆領證結婚後,在一起生活了剛好3個月,同時在婚姻期間,她為你流產過一次。」
「請問你正常情況下可以要回多少比例的彩禮?」
張哲搖搖頭:「不清楚。」
「你直接說答案吧,我以後可以拿來考觀眾。」
「最多60%。」
「三個月是30%,同時因為流產史,多給女方補償10%。」
「那張哥你知道要怎麼多要一點嗎?」
「這個我知道。」張哲得意的一笑:「通俗一點的說法是賣慘。」
「要跟法官證明,自己因為給彩禮導致家庭生活困難,最好,彩禮錢是借的,債主直接堵門了,街道辦能幫忙開證明的那種。」
「那你知道,他們為什麼要想方設法的多分給女方彩禮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