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許淵的報復(1/2)
砰!
高天重重撞在地上,縱使早有心理準備,再加上專門往雜草最厚實的地方跌去。仍然摔得是眼冒金星,整個後背身失去了知覺。他一度懷疑是不是摔到了什麼重要脊柱,下半身麻木癱瘓了。
三樓窗台,修長的脖頸支撐女人一張笑到扭曲變形的臉伸了出來,對著下方的高天仍然喋喋不休:
「趙強。
「趙強!
「趙強。
「趙強——
「趙強?」
……
令高天唯一感到驚訝的是,他抱著一起跳下的紅壺,在受到這麼大衝擊之下,別說一點沒碎,就連壺面上一絲龜裂都沒有出現。
這個壺摸上去的手感,和它本身的堅韌性,不像是普通物件。看來確實有一點說法的,許淵一定在其中隱藏著什麼秘密。
他一瘸一拐,從地上爬了起來,向著院子外的方向艱難走去。
每一步,都是鑽心的痛。
來到白房子的,正是深夜,跟了九個小弟。此刻離開白房子,已經是清晨了,遠處傳來了布穀布穀的鳥叫。只剩下高天一個人,滿身淤青和傷痕,抱著一個紅的流血的大壺,艱難離開了這座詭異的白房子。
身後,三樓窗台上的女人臉仍然在對著高天逐漸遠去的背影,不住叫做「趙強」二字。不過高天根本懶得理會她。
……
雖然活著逃出了白房子,但是他並未用碎臉鬼的能力,複製下女人臉的殺人規律。
主要原因,倒不是在房子中緊張逃竄,沒有湊齊五次對視。
碎臉鬼的空位只有三個,被記憶鬼占了一個。剩下兩次需要謹慎選擇。
高天不會選擇這種單純殺人的規律。就算他獲得了女人臉的能力,也不可能念鬼的三次名字殺死對方,畢竟鬼是不死不滅的。這個能力有點像是雞肋,白占一個格子。
……
在馬路邊攔下了一輛計程車,坐了進去。
高天手機已經被白房子的女鬼砸成粉末了,他身上既沒有手機,也沒有現金。
趙強的記憶中,倒是存在幾千萬現金。但是此刻高天也不敢過去拿,先恢復了自己臉型。
許淵在發現老家藏著的壺被人偷走後,一定會回來展開瘋狂報復。到時候和「趙強」沾邊的人,恐怕都得死。
和司機報了活人公寓的住址,好說歹說,等送到公寓之後,自己去進去找人代付錢,這才讓司機一腳油門開車。
三個小時的路程,坐在后座的高天渾身都疼,額頭還流下了鮮血來,弄髒了后座。
手中的紅壺大約三四斤重,裡面不知道裝了什麼東西,從壺口的位置看去,一片黑漆漆的,看不清裡面內容。想要看清楚,必須把眼睛湊上去。
高天壓制住內心的好奇心,並沒有選擇看壺。
他牢記夏塔的意見,任何靈異物品,都必須帶入活人公寓之後再檢查。許多靈異物品中寄生著可怕力量,會直接殺死接觸者,只有藉助公寓的力量壓制住,才是最穩妥的。
計程車在公寓附近等著。高天下車之後,先是去了公寓三層,自己的房間,放下紅壺,檢查擦拭了一下傷口。然後敲響了隔壁江洋的房間,對方睡眼惺忪,現在才早上五點,他還未醒。
高天火急火燎和他借了兩千塊錢,下樓之後三百塊錢付了計程車費用,回到公寓後換了身衣服,擦了把臉,打開柜子,公寓裡該有的常備藥物都有,該塗紅藥水的地方塗藥水,該貼繃帶的地方貼繃帶。
迷迷糊糊睡了一會兒,補充了一點體力,等到八點時候,出門一趟,去手機店買了一部能用的二手手機,辦了手機卡。重新搞定了手機問題,這一檔子亂七八糟的事情,才算是有驚無險度過。
看著手中的黑卡,還有房間中那個意義不明的紅壺——
高天清楚,自己在沒有動用黑卡的情況下,硬生生從許淵眼皮底下搶走了他老家的壺。
唯一的代價,是讓鬼牌抽了一張放在自己靈魂上。
這筆交易,完全值得。
光是想想,許淵在發現自己老家的壺失竊之後暴跳如雷的模樣,就完全值了。
現在唯一值得好奇,不管紅壺內裝著的是什麼東西。
……
……
【活人公寓】:
我老家的那個壺,被人偷走了。
【鬼嬰】:
怎麼可能?
【鬼洞】:
不是同時在房間內養了鬼,還展開了鬼域將入侵者關入麼?照道理不是萬無一失的麼。
【無限樓層】:
老實說,許淵,我很懷疑,你到底還有沒有能力擔任伽藍社的社長。
一個壺放在這麼深的位置,還能被一群活人偷走;群里有焚死鬼這個瘋子,已經被投訴許多次了,你卻仍然堅持留著他,沒有將他踢出群聊。
雖然伽藍社是你一手創立的,但是如果太過無能的話,我們其他人也有權利退出,或者新選擇一個社長。
【焚死鬼】:
喂喂,@無限樓層,我一直在盯著這個群好吧,根本沒有移開視線。
你這麼在背地說人壞話,不太好吧。
【活人公寓】:
@鬼洞@鬼嬰
這件事情確實很蹊蹺,哪怕是專業的獵鬼人,被困在鬼域之中還遭受到厲鬼的攻擊,也很難脫身。
這些普通人在沒有靈異物品的輔助下,到底是怎麼從養鬼的房子中全身而退出去的。
我懷疑,他們之中有一個高手,在扮豬吃虎。
不過好在,我一小時前回去過老家一次,調查了一下這些闖入房子的人。
一群小混混,他們全部被我養的鬼殺死了。只剩下一個倖存者逃出去了,那個壺肯定在他手中,只要在現實中找他,殺了他,壺還是會回到我們手中。
鬼嬰,你在賽博空間中穿梭最在行,這件事情還是要拜託你。
【鬼嬰】:
無語,又得加班。
好吧好吧,你把那個倖存者的名字報給我,我儘快把他全家都殺了,查一遍那個壺究竟被他藏到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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