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1章 有過前車之鑑(1/2)
以及對兇器的猜測。
從現場報告來看。
肖玉強家裡是三間磚房,雖然坐落在楊嶺區,但那個年代,也跟農村的住房相差不多。
屬於一宅一戶的類型。
肖玉強的三間房,東邊那間是臥室,中間是客廳。
西邊是雜物間和廚房。
案發的時候,他們一家三口就死在客廳里。
陳秀萍仰臥在沙發上,身上到處都是傷口。
孩子趴在沙發旁邊的地上。
至於肖玉強主要是死在剛進門的位置。
雖然他們都是死在客廳里,但是彼此間的距離稍遠。
為什麼會這樣,或許存在一些還沒有查清楚的因素。
還有就是在地上發現了一隻帶血的腳印。
當時民警已經看見過了,這隻腳印不屬於肖玉強和陳秀萍,是第四個人的腳印。
應該就是當時的兇手留下的。
腳印並不完整,前半部分很清晰,腳後跟的部分有一些模糊。
但依舊可以看出來,腳印應該是一雙棉膠鞋留下的。
大小在四十五號左右。
這麼大的一雙腳,估計兇手的身高也應該在一米八左右。
還有就是在對肖玉強家進行勘察的時候,發現北面的玻璃有被撬動的痕跡。
而且在窗戶下面看到了兩隻很深的腳印。
當時的辦案人員分析。
兇手應該早就來了肖玉強家,並且在北面的窗戶下面站了許久。
不然的話,不會留下如此深的兩隻腳印。
等看到肖玉強下班回來後,兇手才撬開窗戶躍了進去,然後在客廳對肖玉強一家三口實施了行兇。
從這些痕跡來看,當時專案組對案件的定性應該是沒問題的。
這屬於典型的仇殺。
至於兇器方面,專案組根據死者身上的傷口推斷,應該是一把二十厘米長的尖刀。
兇器也應該是兇手提前準備好,帶去的案發現場。
行兇之後,也沒忘把刀帶走。
因為類似於這樣的尖刀,在當年那個時代,家裡很少會用得到。
後期再對肖玉強家裡勘察的時候,也沒發現有這把刀存在過的痕跡。
下午的時候。
楊同新讓董春風和白雪把卷宗給各自小隊發了下去,讓他們都對案情有一個大致了解。
方便接下來查案。
第二天一早。
楊同新便接到了由曹國安親自簽署的巡視文件,並要求所涉及到的科室,前往會議室開會。
會給每個科室發布任務。
因為要對開發區所涉及到的五個行政區進行巡視,所以這次也只派了五個科室過去。
第三科室自然在列。
還被點名要求去楊嶺區進行巡視。
也是方便楊同新在推進巡視工作的時候,可以在楊嶺區調查肖玉強一家被殺案。
兩個小時後,會議結束。
涉及到的科室領了各自的任務,便前往相關行政區開展巡視工作。
楊同新帶領第三科室所有人走出辦公樓的時候,已經有兩輛考斯特公務車等在外面。
第三科室現在人數多了,一輛公務車裝不下,所以楊同新又調來了一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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