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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重啟調查結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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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就被你和周康給抓了!」

陳路南交代完整個逃跑過程,審訊室里和監控室全都安靜了。

氣氛緊繃,靜的可怕!

能說他們的抓捕過程有問題嗎?

派出了這麼多警力嚴防死守,甚至是採取地毯式搜索,竟然還是被陳路南鑽了空子。

還是說陳路南太狡猾,被他找到了摸排中的漏洞。

才讓他跑了這麼久,這才把他抓捕歸案!

不過好在,現在陳路南已經被抓回來了。

至於在這次抓捕中出現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員肯定會吸取教訓,以後絕不會再有同樣的錯誤出現。

審訊結束。

至此,五·一三特大煤礦爆炸案的主犯陳路南,才算是真正落網。

儘管之前發生了很多波折,但陳路南被重新抓回來之後,這些就都不重要了。

轉眼。

一個月的時間就過去了。

有關於煤礦爆炸案的重啟調查也已經進入了尾聲。

巡視組將調查到的所有信息整合成完整的證據鏈條,移交給了司法機關。

至此。

五·一三特大煤礦爆炸案調查到此結束。

半個月後。

經過檢察院對案件的覆核無誤後,向法院對陳路南,吳城南,趙凱,黃志明,楚剛,等相關人員提起了公訴。

法院在對案子進行複查後,一周後開庭審理。

「陳路南,因犯故意製造煤礦爆炸一案,導致國有財產流失罪,因犯貪污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資,沒收所有非法所得,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提請最高檢察院核准執行。」

「吳城南,因犯故意殺人罪,偷稅漏稅罪,組織黑惡勢力組織罪,組織黑惡勢力組織領導罪,數罪併罰,判處罰金二點三億元,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提請最高檢察院核准執行。」

「趙凱,因犯貪污罪,瀆職罪,數罪併罰,沒收非法所得全部財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黃志明,因犯知情不報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沒收非法所得,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楚剛,因犯故意殺人罪,瀆職罪,濫用職權罪,貪污罪,數罪併罰,沒收非法所得,判處死刑,剝奪權利終身,提請最高檢察院核准執行!」

審判當天,很多老百姓都到庭觀看。

審判結束的時候,看到罪有應得的人都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他們一個個激動地站起身鼓掌。

這一刻,老百姓終於體會到了他們應該得到的公平和正義。

緊接著,又對劉新和被冤枉一案進行了審判。

做假證的超市老闆沈金國和當年的安全員韓曉晨,都因作假證罪被判入獄三年。

當初對劉新和實施刑訊逼供的兩位警員,柳源波和佟志高,都被開除公職,依法判處十二年到十五年不等。

劉新和也被相關部門申請了國家賠償,共獲得三百五十六萬精神撫慰金。

至此,五·一三特大煤礦爆炸案重啟調查結案。

楊同新沒有去庭審現場,這些消息都是周康告訴給他的。

周康還很擔心的問了一句:「現在煤礦爆炸案已經結束了,你將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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