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5章 按照你的想法辦吧(2/2)
劉副市長熱情地與楊同新握了手,把楊同新請進了辦公室。
看到已經泡好了茶,楊同新心中對劉副市長的想法有了改變。
看來,這也不是一個不懂人情世故的人。
只不過礙於某些原因,他除了自己手裡的工作,其他方面根本就不在乎。
楊同新坐下後,開門見山道:「劉副市長,這一次過來找你,是有問題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也希望你能如實回答。」
劉副市長點了下頭。
他早猜到會是這種情況。
不然楊同新不會過來。
劉副市長道:「楊書記,有什麼問題儘管問。」
「如果真是我自身的問題,我也絕不會推諉。」
楊同新點了下頭。
別的不說,就劉副市長的這份態度。
就非常不錯。
楊同新道:「劉副市長應該也聽說過,我們市紀委在調查李家的問題。」
「隨著深入調查,我們也追查到了一個不合程序的問題。」
「這件事跟劉副市長有關。」
「當年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經濟項目,按照程序應該走正常的招投標。」
「結果劉副市長主張直接交給李家來做。」
「有沒有這回事?」
聞言。
劉副市長立刻搖頭,斬釘截鐵道:「不可能,絕對不可能有這種情況發生。」
「我做的任何一件事都合乎程序。」
「更何況,我跟李家並不是很熟悉。」
「就算我真的跟李家關係很好,我也會通過正常運作,將這個項目交給李家。」
「根本沒必要不經過招投標程序,就執意把項目交給李家來做。」
劉副市長說的很對。
像這樣明顯的問題,只要稍微謹慎一點的官員,應該就不會這麼做。
但問題恰恰是,劉副市長作出了這個決定,而且還有常委會的會議記錄。
正常情況下,常委會共同做出來的決定。
就應該不會有問題。
但這恰恰就是問題所在。
明明一個需要經過正常招投標的經濟項目。
為什麼常委會,會在會上做出決定,直接把這個項目交給李家來做。
並且在相關文件上,還有劉副市長的簽字。
楊同新沒有再說什麼,只是把當時的會議記錄拿給劉副市長。
劉副市長接過來,看了一遍後,眉頭不由皺了起來。
他道:「楊書記,恕我直言。」
「我不記得市裡面召開過這類會議。」
「而且你拿出的這份文件,確實是我親筆簽字。」
「但是,我卻不記得我簽過這類文件。」
「不過,楊書記稍等一下。」
「凡是我簽署過的文件,我這裡都有記錄,我可以讓秘書找一下。」
說話的時候,劉副市長就打電話給了秘書。
秘書聽過緣由後,就按照文件上的時間,跟劉副市長在同一時間簽過的文件進行了對比。
也就是十多分鐘的時間,秘書便走了進來,匯報導:「劉副市長,楊書記。」
「我找過了同一時間段的所有文件,並且連上下兩個月的文件我都找過。」
「並沒有發現這份文件。」
劉副市長點了下頭:「楊書記,我能斷定,這份文件絕對不是我簽署的。」
「至於上面為什麼會出現我的親筆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