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3章 證據呢?(2/2)
韓佳穎急急的道歉:「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不該這樣做,都是我不好……」
翻來覆去的就是這幾句話。
陸喬歌很是耐心的說:「先不要說對不起,我只是想問你,是不是這樣的想法?」
韓佳穎低下頭,雙手攪在一起,聲音低低的說:「是的,當時我就是這個想法。」
孟小欣恨不得一蹦三個高,指著韓佳穎憤怒地說:「就是你陷害我,你和你二姐一樣都不是個好東西。」
韓佳穎驀然抬起頭,憤怒的目光死死盯著孟小欣,臉色已經變得鐵青:「孟小欣,你再敢罵我二姐,我弄死你!」
此時的韓佳穎與剛才和陸喬歌道歉的樣子根本就不一樣,看起來兇殘的要命。
孟小欣嚇了一跳,往後退了一步,外強中乾的說:「你敢!要這樣做,將你抓起來坐大牢。」
陸喬歌適時的站在兩人中間,先是攔住韓佳穎,警告道:「這話你要是再說一遍,我現在就送你去保衛科。」
韓佳穎沒有陸喬歌個子高,她微微抬眸,看著陸喬歌,面對陸喬歌清澈冰冷的眼神,那股子戾氣瞬間就被壓了下去。
她也乖乖的閉了嘴。
孟小欣剛要叫囂,陸喬歌的視線就落在了她的身上。
「我本來不該摻和你們的事,畢竟有些事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有各的立場,各有各的說法,外人不大好評斷是非對錯。可你們既然將我給牽扯進來,我也不得不硬著頭皮站在這裡。」
孟小欣瞪著陸喬歌,心裡想,陸喬歌這人說話,讓人生氣卻又不敢反駁,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呢?
陸喬歌頓了一下,繼續道:「所以我想問孟小欣同學,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韓佳琪不是個好東西,有什麼證據證明韓佳琪勾引你四哥,你還有什麼證據能證明滑雪那天韓佳琪故意拉倒你四哥?」
孟小欣剛要開口,陸喬歌的臉色便沉了下來,緩緩說道:「在你回答之前,鑑於你的文化水平我有必要向你說明一下法律意義上的證據概念。
所謂證據,是指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真實情況的一切客觀材料。它必須獨立於人的主觀意識而存在,不能是推測臆想或單純的個人意見,更不能是未經證實的傳言。
比如,你若堅持認為韓佳琪勾引了你四哥,那就必須提供確鑿的證據。
她具體是如何實施的,在何年何月何日,什麼時間,現場有哪些人,這些都必須有可查可證的記錄。」
此時小會議室的門被秦恆之給關上。
外面的人聽不到屋裡在說什麼。
但是屋子裡的四個姑娘卻齊齊的瞪大了眼睛有些驚駭的看著陸喬歌。
尤其是孟小欣。
一顆心忐忑又不安。
而陸喬歌還沒有說完,她繼續道:
「我必須再強調一次,道聽途說不能算作證據。當然,如果有人親歷了事件經過,並能夠明確穩定地陳述事實,那麼此人可以作為證人。
但即便如此,證人的口述本身仍屬言詞證據,必須與其它客觀證據相互印證,才能被採信。
例如,若韓佳琪確有勾引行為,而該證人在場目擊,其證言又與你四哥的說法完全吻合,那才構成有效證據鏈的一部分。」
孟小欣哪裡是陸喬歌的對手,一時間被問的瞠目結舌惶恐不安。
在驚恐的同時,她的腦子在瘋狂的運轉。
是陳琳琳告訴她韓佳琪勾引四哥的,但是陸喬歌要證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