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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誰更激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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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鷹購買文書

今有興安村村民周建軍,帶兒子周瑞、朋友馬凱華在同村村民岳峰手中,自願以400元每隻的價格購買訓好的獵鷹(鷂子)兩架,賣家岳峰保證獵鷹在售出時健康無病,且在收到全部款項800元整之後,現場帶買家三人試活兒。

雙方確認獵鷹捕獵試活兒效果無爭議之後,買賣合同自動生效,協議簽署視為交易達成,不得反悔!

此憑據一式兩份,買賣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畫押後生效。

買方:

賣方:

1980年某月某日

協議內容很簡單,也沒啥有爭議的地方,岳峰寫完之後給周建軍看了一眼,周建軍確認無誤,岳峰又照著抄了一份。

「大侄子,錢先給你,這文書等從山上試活兒回來再簽,沒問題吧?」周建軍確實老奸巨猾,不放過任何占據主動的地方。

岳峰點點頭:「也行,都是屯裡屯親的,周叔你也不能在這上面跟我整事兒!那咱們就帶上鷹,現在上山?」

「走!」

「你們等我幾分鐘,我帶上東西!」岳峰招呼一聲,將錢交給了東屋的父親,隨後挎著背包就出來了。

四個人,帶著兩架鷂子,浩浩蕩蕩就出了村,直奔後山。

這片場子,岳峰閉著眼睛都能走回家,早已經熟悉的不行了。先帶著三人去了山下河邊的小樹林,前後不到十分鐘的功夫,用鷹現場逮了兩隻沙半雞。

隨後從二夾子溝上山,又用了不到一個小時的功夫,逮了兩隻飛龍。

從上山開始,周建軍就各種詢問放鷹的手法跟細節,岳峰也沒想在這上面作假,一五一十的現場教學,怎麼扁鷹,怎麼貼近獵物,怎麼放鷹,怎麼換下獵物等等。

四隻鳥現場逮完,周建軍又央求著讓周瑞跟小馬,親自上手實戰,在岳峰的指揮下,哥倆也用鷹成功的逮到了新的獵物。

不到兩個半小時的功夫,兩隻沙半雞,四隻飛龍到手,周建軍起初還有些忐忑,看到兒子輕鬆就放鷹逮到了一隻肥碩的飛龍鳥之後,高興的眼角的褶子都散開了。

怪不的岳峰這麼幾天就買了自行車呢,這一放一收,一隻價值一塊多錢的飛龍鳥,就到手了,這哪是放鷹,簡直是撿錢呀!

「小瑞跟小馬,也學的差不多了,該演示的也演示完了,咱們是不是該回去把協議簽好了?」

眼看火候差不多了,岳峰沒心思繼續陪著幾人在山上晃悠了,提出了回家。

「好!這就回去!這鷹買回家,平常養的時候還要注意什麼?你再給說說!」周建軍繼續問。

「放鷹幹活兒的時候,抓幾隻鳥就要餵點肉,不能一直幹活兒不給吃的,容易虧氣,最好是活吃活逮,鷹狀態會越來越好!

當然,鷹吃飽了之後,就不能再放了,放出去容易丟!

再就是不能缺了水,缺了水容易干膛,生毛病!

最後一點是養鷹要勤快,沒事兒的時候要多舉架,大概就是這麼多吧,已經訓出來放穩了的鷹,裡面的講究也不多!」

客觀點說,岳峰提到的這些知識點,都是正兒八經的注意事項,只不過他沒有提給鷹下軸的事兒,也沒提早上要早起架鷹的事兒。

這兩條關鍵的注意事項稍有疏忽,三五天就足夠鷹反性,開始出各種么蛾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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