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賦稅(2/2)
許安笑了笑繼續說道:「稍後我就讓鷹狼衛將竹簡送到你辦公的場所。」
「不過這些土地作何使用,軍師可有什麼設想。」
聽到許安的詢問,閻忠不假思索的回答道:「這些土地,我認為直接劃歸太平道的名下,租借給那些民戶使用。」
此前許安曾經和閻忠提了這件事,所以閻忠的胸中其實早有腹稿。
許安接著問道:「那軍師以為,應該收取幾成的租稅?」
對於該收取幾成的租稅,許安確實有些把不准,他並沒有詳細了解過漢代的稅賦。
他依稀記得好像說漢代的田稅只收取三十稅一,但若是只收取這些租稅,對現階段黃巾軍來說,只怕是遠遠不夠。
閻忠回道:「各地宣講太平道皆是勸人從善,軍中嚴令軍卒不得擾民,又公審豪強,惡霸,收攏民心,更是不願強征百姓入伍,入道。」
「我認為土地的租稅應該稍輕,以便為主公收攏民心。」
「上黨全境盡歸黃天,如今主公並沒有頒布任何收復稅賦的法令,而且主公徵召徭役,也是補給錢財,所以我認為現在租稅可以收取三成。」
許安眉頭微皺,向閻忠確認道:「三成?」
「對,三成租稅,如今並沒有收取其餘任何的賦稅,既無人頭稅,也無算賦、口賦等繁雜的苛捐雜稅,收取三成的稅賦放眼如今的天下,甚至可以說是修生養息了,而且正合主公目前的方略。」
其實正如閻忠所說,漢代如果只是田稅的話,確實輕微,但實際上要繳納的遠遠不止田地賦稅一項,人頭稅、口賦、算賦……
還有如今一系列新增的苛捐雜稅,還有官府徵召的徭役,這些都如同大山一般壓在了升斗小民的肩膀之上。
在漢朝,從出生之時起,只要名字出現在政府的戶口冊子上,所有人都要交人頭稅。
雖然田地的賦稅率很低,但對於一家人來說人頭稅還是要交不少。
漢朝立國之初規定,口賦徵收範圍是七歲到十四歲的兒童,每人每年二十三錢。
漢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初為算賦」。
規定凡年齡15歲到56歲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交納120錢。
稱為一算,用作購置車馬兵器。文帝時改一算為40錢,武帝時又恢復到120錢,宣帝時又以90錢為一算,成帝時以80錢為一算。
雖然優勢算賦在某些時候會減輕稍許,但減賦措施並不會長期施行,百姓身上的負擔依舊很重。
「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為置庫兵車馬。」《漢儀注》
惠帝在位期間,政府還曾將算賦作為一種鼓勵人們生育的政治手段。
「惠帝六年,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也就是說女子到了十五歲還沒有出嫁成家的,人口稅就要交常人的五倍,即600錢。
那個脆弱的小農經濟時代,雖然國家田賦徵稅很低,但是農業產量也很低。
遇到豐收年景,除去各種稅役花費之外,百姓勉強還可以維持生活。
只是一旦遇到天災人禍,蝗水旱災,無數百姓便會立即破產,這時那些士族豪強再趁機收攏田地,將破產的農民變成奴隸,進一步壯大自己的勢力、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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