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2/2)
「東城?」
東城是南方臨海的一座城市,十分貧瘠,不過陸長安印象中好像要不了多久,那裡就會發展起來。
如今這個年代去外頭打工會被人看不起,周錦和的日子好不容易好點,陸長安還想帶著他去南城發展發展呢,最起碼有她在,吃喝不用發愁。
陸長安說了一句,「怎麼想起來去那裡呀?」
「你還記得國營飯館的廚師嗎?他的一個遠方親戚在東城做買賣,說是比在鄉下種田賺的多。」周錦和抿了抿唇,「我們的五年之約已經過去了一年半,時間不多了,我想著上一年工也就賺一百來塊錢,我沒有學歷只有一身的力氣,倒不如去拼一拼。」
陸長安還是擔心,「萬一」
在東城人生地不熟的,萬一遇到事情,連個商量的人都沒有。
周錦和與她對視,「長安,我若是前怕狼後怕虎的人,你還會喜歡我嗎?」
陸長安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從她和周錦和相識開始,他先是下河救她,在她被蛇咬的時候二話不說吸毒,王雙溺水他第一個衝上去,二瘸子綁人他第一個衝上去,沈苗姐出事他還是第一個衝上去。
他做的事情太多太多,多得她都數不清。
正是因為見過那麼勇敢的周錦和,才會越來越喜歡他。
陸長安吸了吸鼻子,「我知道了,不過我還是不放心你獨自一人去那麼遠的地方。」
「等幾天我問問王雙,他要是願意,我們就一起。」周錦和扯了下嘴角,柔聲哄她,「別擔心,等你什麼時候放假我去南城找你。」
陸長安知道自己勸不動,嘆了一口氣,「家裡的地址你知道,我要你每周.不,每月給我寫一封信。」
萬一到時候太忙沒有時間寫信,還是一個月一封比較保險。
「好,只要你別嫌棄我字寫的丑。」
在一起生活了那麼久,馬上就要分別,四人十分不舍,這兩年多來她們朝夕相處,感情不是一般的好。
莫小華拉著她們的手,「好羨慕你們啊,能在一個市上學以後可以經常見面。」
陳蘭嘿嘿一笑,「你和紅霞放假就去南城找我們唄,到時候吃喝全包。」
「這可是你說的。」王紅霞笑道,「到時候可別嫌我們煩。」
陸長安笑了起來,「哪裡會嫌棄啊,不過你考的比較近,隨時都可以回家。」
幾人又閒聊了一會,正好陸長逸開車回來。
陳春霞打算去王雙家和張雷家坐一坐,畢竟救過她女兒,於情於理都該親自謝謝。
昨天知道陸長安的身份後,王雙一家三口在房間裡枯坐半夜,天蒙蒙亮才睡,這會剛醒沒多久,眼角還帶著眼屎,「娘,我想吃包子。」
劉愛花沒好氣的看了他一眼,「吃吃吃,你看看你的臉髒成什麼樣了,我還想著年後找媒婆給你相相親呢,就這樣的哪個姑娘能看上你。」
「哎呀,我不想相親。」
「你還不想相親」
劉愛花拿著擀麵杖追著他滿院子跑,差點和迎面而來的人相撞。
來人不認識他們,他們卻認識來人。
昨天老遠就看到過,沒想到他們會來這裡。
陸長安拉著他們做了個自我介紹,幾人聊了會,把禮物放好又去到張雷家。
張雷也是昨天知道他們來這裡的,本想過去當面感謝一番,又擔心他們不樂意被人知道,便一直沒去。
沈苗現在身體恢復的很好,能吃能喝比之前胖了一圈,平常沒事還能去上工賺點錢。
要不是陸長安和陳春霞,等待他們的不知道會是什麼,如今再次見到恩人,二人激動的不知道說什麼好。
陳春霞性格好,很容易讓人親近,幾人沒有什麼距離感,還說了不少知心話。
陸長逸擔心天黑不安全,「媽,咱們先去縣城吧,等天再黑不好走。」
這一走,怕是以後都不會再回來,一想到這,陸長安的眼淚根本止不住。
王想、沈苗和思思也哭成了淚人。
聚散終有時。
有緣總有再見的那天。
陸長安輕扯著周錦和的衣袖,「別忘了我說的話。」
周錦和同樣眼眶紅紅,重重點頭,「不會忘。」
車越走越遠,越走越遠直到變成一個黑點消失不見。
王雙擦了擦眼淚,「錦和,走吧。」
周錦和雙眼通紅,「抽菸不?」
一向不沾菸酒的周錦和也會主動說出這種話?
王雙怔愣了片刻,「你有?」
「供銷社。」
王雙連忙朝著劉愛花走的方向喊了一聲,「娘,別留我的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