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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七章 為『自古以來』弄一個憑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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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我……」

成律歸死死捂著喉嚨,另一隻手指著林夕,眼睛瞪得大大的,奮力想說些什麼。

奈何氣管已經被割斷,任他再如何努力,也發不出完整的音節。

失去意識之前,他腦中忽然想起了方才彌加臨死前所說的話。

成律歸,你這叛徒,必定不得好死!

這算是讓他說中了嗎……

砰!

成律歸的身軀倒了下去,眼睛依舊瞪得大大的,到死也不肯瞑目。

「林將軍……這是何意?」

眼見成律歸被林夕偷襲身亡,蹋頓的表情頓時嚴肅起來,兵刃已經緊緊握在手中。

只待林夕有任何異動,便率先出手。

看這架勢,分明是要卸磨殺驢,自己又豈能坐以待斃!

反觀林夕,雖面色依舊冷峻,卻在緩緩擦拭著方才斬殺成律歸的匕首。

待上面的血跡被擦拭乾淨後,林夕將其收歸鞘中,然後才扭過頭來看著蹋頓。

不知為何,見到林夕眼中閃爍著的光芒時,蹋頓心中一突,已經預感到了一絲不妙。

就在這時,林夕緩緩開口道:「十三年前,某隨兄長歸附蕭王,於中山起兵。彼時正值張純叛亂,大王便起兵平叛,一路從常山殺到中山,總算擊斃了反賊張純。

但彼時張純麾下卻有一蠻夷將領,某與其大戰一場,雖略勝一籌,卻也被其所傷。而後其人逃遁而走,某追之不得。因而,此事被某視為終生之憾。

本以為此生再也無法尋得此人,不想今日卻又有了機會,大王以為然否?」

這番話聽到最後,蹋頓臉上的神色也越來越震驚,到最後直接指著林朝大吼道:「你便是當年那位少年將領?」

彼時林夕正值年幼,況且蹋頓僅與其有短暫一戰,而今十三年過去,認不出倒也正常。

但林夕卻直接將其點破,同時冷冷一笑,拿起了自己的長槍。

「蹋頓,十三年前你僥倖從某手下遁逃,且看今日你還有沒有這等運氣!」

言畢,林夕也不等蹋頓回話,手提長槍徑直向蹋頓襲來。

「等等……」

眼看長槍襲來,蹋頓急忙大吼道:「我乃大漢天子親封的義歸王,你不能殺我!」

話音還未落下,但林夕的長槍已然刺了過來。

「你不過是個蠻夷而已,縱然空有王號,也與畜生無異。只當年歸附反賊張純一條,便是死罪,某殺你又有何不可!」

林夕一擊不成,旋即又挺搶刺出,口中冷冷說道。

眼看林夕殺意已決,蹋頓也不再徒自爭辯,轉而專心迎戰。

但兩人的武藝比起來,不能說是半斤八兩,至少也是天淵之別。

十三年前,林夕年方十五歲,氣力並未臻至巔峰,武藝也未大成,都能勉強勝蹋頓一籌。

而今十三年後,林夕的身體各方面狀態已達到巔峰,又有諸多名將指點,與蹋頓的差距越來越大了。

不過短短三十回合間,蹋頓便已經體力不支,手中兵刃更是被林夕一槍挑飛。

手無寸鐵的蹋頓自然沒有了再戰之力,眼見槍尖距離自己越來越近,強烈的求生意志迫使他爆發出驚人氣力,竟徒手抓住了林夕的槍尖。

「不,你不能殺我!我為大漢留過血,我為天子建過功,我要見林司徒……」

噗呲!

蹋頓話音未落,林夕手上猛地一用力,槍尖直接刺入了蹋頓的胸口,繼而穿過胸膛從後背露出。

「能當大漢的狗,是你之榮幸。

能死在某槍下,亦是你之榮幸!」

林夕看著蹋頓的屍體,口中冷冷說道,隨即將長槍拔出,蹋頓的屍體順勢倒在地上。

一代烏桓王者,就此殞命!

片刻之後,林夕收起了長槍,隨手招來了麾下親衛,開口下令道:「給漁陽城傳訊,就說某已斬殺素利、彌加、闕機等賊首,同時將三賊的首級一併帶回去。

如今大軍已至蠻夷部落之地,即將進行犁庭掃穴。

另外再稟報司徒,義歸王成律歸與蹋頓,在與蠻夷交戰中英勇衝殺,卻不幸陣亡!」

「遵命!」

士卒立即抱拳道。

……

漁陽城今日來了一位貴客。

說是貴客,其實身份算不上尊貴,但林朝說他是貴客,他就是貴客。

此人,便是鍾繇、鍾元常!

「參見司徒!」

七年後再見面,鍾繇看上去已然垂垂老矣。

不過林朝知道,這傢伙壽命很長,應該還有近二十年好活。

如今的鐘繇雖然已經從一地郡守而升入中樞,但與林朝這個秩萬石的三公相比,差距卻越來越大了。

當接到命令前往邊疆時,鍾繇其實是一臉懵逼的。

不過轉瞬之後,他又開心起來了。

此去北疆,說不得也能撈點功勞,於是便押運著糧草輜重來到了漁陽城。

司徒始終待某不薄啊!

鍾繇心中感嘆著,臉上的神色更加恭敬了。

「元常不必多禮。」林朝揮手笑道,「此次請元常前來,實則是有一件重任。某思來想去,也只有元常最合適。」

聽到『重任』二字,鍾繇頓時激動了。

「司徒若有吩咐,下官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

「倒沒有如此嚴重,元常且看此物。」

林朝沖鍾繇招了招手,同時拿出了一幅字。

接過這幅字後,鍾繇的眉頭頓時皺得老高。

因為這字跡……實在是太醜了,簡直不堪入目。

不過上面的內容,卻讓鍾繇愣了一愣。

因為這是一幅告天祭文。

形式和當年霍去病封狼居胥時差不多,都是在殲滅蠻夷之後舉行封禪大典時要宣讀的東西。

不過其中有一段話,倒是讓鍾繇極為在意——

初平十一年,大軍擊破蠻夷,犁庭掃穴,自此草原諸部皆歸於漢,藉此以告天地神靈,咸使知聞。

凡後世炎黃子孫,皆守土有責,寸土不讓,勿使先人蒙羞!

最後的落款,則是漢安喜侯、司徒林子初。

「司徒,這是……」

鍾繇滿臉震撼道。

林朝笑著說道:「元常,你乃當今天下最擅書法者,便將此文重寫一份拓印起來,使匠人雕刻在石碑之上,等咱們得勝之後,便將其埋在草原。」

有道是窮則擱置爭議,富則自古以來。

所以林朝打算給後世留一個『自古以來』的憑證!

若後世有與鄰國有土地紛爭之時,這玩意就是鐵證。

如此重要的祭文,將來甚至可能會成為國寶,當然要找當世第一書法家鍾繇來寫。

畢竟……他林子初可是個講究人。

本來蔡邕也行,但蔡老頭年紀大了,草原上的氣候又與中原不同,來回這麼一折騰,要是把蔡老頭弄掛了,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下官遵命!」

鍾繇欣然領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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