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軍令狀(1/2)
今天下午1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在偵破一起盜竊案時,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一個讓人匪夷所思的線索。
市委常委、副市長劉曉秋是他殺死的。
根據這名盜竊案案犯的交代,他深夜到劉曉秋家裡偷東西,碰巧劉曉秋忽然醒來了。
二人發生爭執,他第一時間將劉曉秋控制。
最後帶到樓頂的天台,威逼劉曉秋從頂樓跳了下去…
這番證詞疑點極多,可因為涉及到了劉曉秋,刑偵支隊的辦案人員不敢耽擱,馬上層層匯報,將消息送到了姚承安手裡。
姚副市長也坐不住了。
別人不知道劉曉秋案多敏感,姚承安可是再清楚不過的。
況且這個案子當初市局刑偵部門已經做了定性,如果一旦確認對方的供述屬實,那很多東西將會相當棘手。
所以姚承安第一時間把情況匯報給了陳高峰。
現在他已經明確站隊到陳高峰這邊了,越是要緊關頭,就越要緊緊跟著陳書記的步伐。
車子是直接開到市公安局的,還是那間熟悉的多媒體會議室。
只不過這次的匯報級別相當高,在會議室內只有姚承安和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呂泰明二人等著陳高峰。
「陳書記。」
「方科。」
「詳細說說具體情況。」
陳高峰落座主位,語速微微有些快。
「陳書記,這名盜竊犯是累犯了,屬於那種半年進一次,一次待半年的老油子。」
呂泰明開始匯報情況,「每次他犯的事情並不大,最多一次也只是被判了四年,出來繼續干老本行。」
「這個人沒有結過婚,更沒有孩子,唯一的老母親去年也因病去世了,家庭構成非常簡單。」
「根據他的供述,幾乎完全吻合犯罪現場。」
「所以…」
陳高峰擺了擺手,目光直視呂泰明。
「泰明同志,以你的經驗,這樣的人有膽子殺人麼?」
「還是殺一名副市長。」
呂泰明苦笑一聲搖了搖頭,「陳書記,這個事情還真的不好說。」
「刑事犯罪大多數是激情狀態下的犯罪。」
「平日裡越是看著老實巴交的人,在某種特定情況的刺激下就越容易做出極端的事情。」
陳高峰點了點頭,他大學時也選修過心理學,很清楚呂泰明的話很有道理。
「呂局,我有個小疑惑,咱們就是互相探討下。」見眾人陷入沉思,方弘毅開口了。
雖然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對方在撒謊,可直覺告訴方弘毅,這個案子來得太過蹊蹺了。
省紀委調查組今天才回省委匯報工作,陳高峰同步去縣裡調研。
市局刑偵支隊隨隨便便抓個毛賊,也能引出這樣的案子?
換個正常人,明明就是偷竊,判個兩三年的事情,為何要主動交代自己殺人的罪行。
要知道故意殺人可是死罪,這完全不符合常理。
「方科你說。」
陳高峰的目光也放到了方弘毅身上,這些天這個小方給自己帶來的驚喜太多太多了。
事實證明,方弘毅是有大才的。
格局小的人,也說不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這種話啊!
「呂局,您剛剛提到過,在某種特定情況的刺激下,行為人才會做出過激反應,從而去殺人。」
呂泰明點了點頭,方弘毅繼續說道:「那各位想過一點沒?」
「劉曉秋是副廳級領導幹部,雖說是女同志,可見的場面絕對不是一般人所能比擬的。」
「發生這種情況,雖說會驚慌失措,可也不至於六神無主,故意激怒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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