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略懂拳腳(1/2)
第214章 略懂拳腳
周景明沒有急著靠近那幢洋樓,而是忙著將穆薩拉住:「咱們就暫時不忙著過去,先找個地方喝酒。」
穆薩一臉狐疑地看著周景明:「這都到了怎麼不過去呢?你們不是生死之交嗎?」
「我得確定吳福生到底在不在,他要是不在,只有個女人在家,我們兩個大男人進去了,怕是會有誤會!」
周景明胡亂找了個藉口。
穆薩想了想:「也是,這些金老闆的樓房,除了藏錢,就是藏女人,確實比較避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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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明拉著穆薩,選了個熱鬧的館子,一起進去吃喝了一頓,就讓穆薩回去了,臨走的時候跟他說,等見到吳福生了,一定幫忙問問還要不要人,不過,畢竟多年未見,也不知道吳福生還賣不賣面子,沒法保證一定會將他收下。
聽到這話,穆薩神色變得黯然。
混跡淘金場那麼長時間,他也知道,在這種地方,人跟人之間本就沒多少信任可言,他和周景明只是第二次碰面,彼此都還不了解,周景明也不可能太將他的事情放在心上。
還有,按照周景明的說法,他跟吳福生也已經有多年未見,先不說生死之交是不是真事兒,就即使真有這交情,吳福生認不認也難說,每一個金老闆,都很善變。
他只能微微嘆口氣,杵著拐杖一瘸一拐地離開,重新回到清真寺門口去守著他的攤子,什麼都不說,或許還能留點盼頭在心底。
既然找到了吳福生的黃金樓,事情就好辦了。
周景明相信,只要在這裡守著,就一定能見到吳福生。
反正他和武陽也需要好好休整,並不急著離開。
周景明四下看看,見不遠處就有一家商店,他叫上武陽朝著商店走了過去,先在店裡買了兩包煙,遞了一包給武陽。
接著,他撕開自己那一包,給武陽發了一支,自己也點上一支,就在商店外的台階上坐下,遙遙看著吳福生的洋樓。
武陽也將煙點上,跟著在旁邊坐下:「周哥,打羚羊皮,真的有那麼賺錢?」
周景明微微點點頭:「這邊淘金的事情,已經延續了上百年,在明清時期,就有大批淘金客騎著氂牛,趕著木輪大車,到祁連山下的野牛溝一帶淘金。
他們的食物只有自帶的青稞、豆面、玉麥炒麵、雜合面乾糧和那些凍壞了的土豆。
為了改善生活、補充肉食,淘金客開始打獵,獵獲的多是黃羊和羚羊,等到食物短缺的時候,淘金客直接就以獵取野味為主食。
現在的情況也差不多。西海、甘州的淘金客大批進入可可西里淘金,羚羊就成了他們就地取材的主要肉食品。
這東西,除了食用,羚羊的頭角可以帶回去做擺設,而且,歷來被中醫藏傳理論認為具有清熱、解毒、消腫的功能,羚羊血還被認為有止瀉功效。」
「因為能做藥才貴?」
「這倒不是,羚羊皮毛貴是因為它的羊絨能用來做一種高檔披肩,叫沙圖什,在外面能賣到幾千甚至上萬美元,聽好,是美元。現在一美元差不多當咱們的三塊錢。」
「+,那不是少也要兩萬多塊錢才能買到條披肩。」
「挺嚇人是吧?」
「太誇張了。」
「有錢人的世界,不是你我能想像得到的。別說國外,就即使國內,有錢的人也越來越多了,所以,別覺得咱們淘金一年賺個十來萬就多有錢,比起很多人,只是小巫見大巫。」
「這披肩有什麼好的,怎麼那麼值錢?「
「我也說不來到底好在哪裡,我只是聽人說,用羚羊絨織成的披肩,可以從一枚小的戒指中間穿過,肯定很輕薄。
一條披肩需要三到五隻羚羊的羊絨,在可可西里或是格爾木,一張羚羊皮能賣到四五百塊錢,而運到邊界,去印度和尼泊爾那邊,一張羚羊皮的價格就能漲到兩千多塊。「
「一張就能漲到兩千多——這事兒能幹啊,打上一隻,那至少相當於弄到一兩金子,弄上一百隻,那就是十斤。」
武陽的眼神又變得興奮起來:「按照穆薩的說法,弄得好,一次就能弄到上百隻.
周哥,這邊羚很多嗎?」
周景明點點頭:「多——但是這事兒,咱們不干!」
「為什麼啊?那麼賺錢的事兒。」
周景明的話給武陽澆了一盆冷水,他的反應有些激烈。
周景明想了想:「淘金這條路子,對於我來說,就足夠了,不想涉及太多東西。而且,我總覺得,人吧,總該對這世界,有點敬畏。」
武陽想了一會兒,沒有繼續在這問題上糾結,他相信周景明不願意這麼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而在周景明的記憶里,本附屬於淘金的盜獵,大概也就從這個時候開始,獨立出來。
他之所以不願走獵殺羚羊的路子,是因為他見過獵殺的場景,屬實太過殘忍,也知道後世為了保護羚羊,所付出的努力。
到了九一年左右,盜獵達到高峰,可可西里行政上的管轄地,城裡的西部工作委員會,本是為了開發可可西里的礦產,誰也沒想到,發展到後來,這個機構乃至後來的野氂牛隊,核心任務變成了反盜獵,而委員會的書記索南達傑,還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這事兒,是有過電影的,周景明也看過。
獵殺羚羊,終究跟淘金不是一回事兒,也跟為了吃獵殺幾隻野味不同,大規模的獵殺,屬實有傷天和,至少對後世是這樣。
吳福生選擇幹這種事情,在周景明看來,很有可能被人攆出瑪沁雪山淘金場這件事情,大傷元氣。
周景明和武陽在格爾木逗留了三天時間,始終沒有見到吳福生歸來,倒是在第四天看到一輛汽車停在吳福生的洋樓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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