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太吉爾正確了(1/2)
當天晚上,《華商報》的採訪稿就被發到了網上。
程好一連刷了好幾遍,邊看邊傻樂。
兩天後。
《南周》在文化版頭條刊登了一條新聞。
【底層敘事登陸國際:《小偷家族》的倫理追問與坎城野心】
看到這條新聞,沈良很想跑到《南周》編輯部好好問一問,能不能好好寫?
能不能好好寫?
瞧瞧寫的那些東西,是我說過的話嗎?
什麼『小偷哲學,在規則之外尋找人的生存尊嚴』、『鏡頭對準傷疤是一種冒犯的話,那假裝傷疤不存在又是什麼?』
還有,手是窮人的工具,也是他們的武器,偷竊、擁抱、埋葬,所有生與死都在這雙手上完成。
踏馬的!
這都不是斷章取義的問題了!
自己就沒說過那些話!
那是你自己想說的話吧?
踏馬的!
張瑜是吧?
拉黑!
「誒,你生什麼氣啊?」
眼見沈良氣的咬牙切齒,程好瞥了一眼報紙。
「這不是寫的挺好的嗎?」
「……」
沈良回過神來,差點被氣昏了頭。
忘了這年頭的人喜歡這一套。
動不動酒要反思。
就這樣的,還算好的,
什麼和尚派,更加過分。
沈良十來歲時在央媽看到這個片子,當時被唬的一愣一愣的。
這部片子不知道影響了多少人。
從那之後,諸如華夏人發明了火藥,卻只用來製作焰火之類的論調,流行一時。
踏馬的。
是國外沒有煙花,還是怎麼了?
狗屁點事,都得反思一下。
不反思不是華夏人。
「我是氣他們胡編亂造,我壓根沒說過那些話。」
接著,沈良跟程好簡單的解釋了一遍。
「呃。」
程好驚詫道:「這也太過分吧?」
「算了,不說這個了,越說越氣,反正以後我把他們拉黑了就是。」
沈良只恨現在沒有博客、微博、斗音,不然的話,他高低得把錄像發出去,然後逐字逐句批駁一下這篇稿子。
正因為普通人發聲的渠道太少,這些言論才會大行其道。
當然。
也不是所有人都這樣,但,借著傳統媒體的影響力,那一小撮別有用心,卻能發出幾十倍、上百倍的聲量。
接下來幾天,沈良一邊接受採訪,一邊籌備著即將到來的坎城之行。
其中。
最重要的一件事是設計禮服。
千禧年左右,時尚圈的『歧視』也很明顯,除開龔麗少數幾位國際大腕,其他明星、演員根本借不到大牌禮服。
雖然很多品牌方都願意給龔麗提供服裝,但好歹是師姐弟。
瞧見程好、范小胖等人的變化,龔麗就把形象設計的事全權交給了沈良。
服裝設計和美術儘管不是一碼事,但沈良又不是自主設計。
他是偷,是致敬。
人類對於圖片、影像的記憶能力,遠超文字。
對於閱片無數的沈良而言,設計幾套禮服,那是手拿把掐。
他一共設計了五套。
最終,龔麗五套都要了。
走紅毯的那套禮服,她選了很有華夏范的藏青色馬面裙+白色絲綢襯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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