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什麼不吃窩邊草?(1/2)
計程車上,看著半靠在自己身上,面頰通紅的黃聖伊,沈良拍了拍她的臉蛋。
「喂,醒醒。」
「嗯?」
黃聖伊眼神迷離的睜開眼睛,望著近前眼前的沈良,她鼻頭微動,甜膩膩喊了一聲。
「師哥。」
「……」
沈良臉一黑。
這妞勇是真的勇,辣麼大的杯子,一口悶了。
然後,還半掛在自己身上,軟玉在懷,時不時扭一下,小沈都意動了。
「醒醒,馬上到學校了。」
沈良又拍了拍她的臉蛋。
「我不回學校。」
黃聖伊輕哼一聲。
「我要去唱歌!」
「唱,你去夢裡唱吧。」
沈良沒搭理黃聖伊,他渣歸渣,底線還是有一點點。
不票醉鬼。
主要是關係沒到位。
換成范小胖,現在他倆已經在酒店了。
少頃,車子還沒到學校,沈良忽然接到張埡東的電話。
「餵?」
「喝酒?」
「都有誰?」
「好,馬上到。」
掛斷電話,黃聖伊忽然雙眼放光的看著沈良。
「師哥,我剛剛沒聽錯吧?你要去見孫妍梓?」
「嗯?」
沈良笑眯眯的打量著黃聖伊。
「你的酒,醒了?」
「醒了!」
黃聖伊愣了一下,連忙點頭。
「一聽到孫妍梓,我的酒就全醒了。」
「師哥。」
黃聖伊水盈盈的看著沈良。
「你能不能帶我一塊去,我好喜歡她。」
此時,冷門歌手一點也不冷門,反而火的發燙。
有多火?
力壓周杰綸的女人。
「行吧。」
沈良呵呵一笑。
裝醉裝的還挺像。
不一會兒,沈良帶著黃聖伊殺到三里屯『男孩女孩』酒吧。
這家酒吧在圈內挺有名的,它是知名音樂製作人汪曉京開的酒吧。
汪曉京最初是崔建的經紀人,後來又推出陳林、羅琦,去年成立的女子十二樂坊,也是他的手筆。
「沈良,這邊。」
瞧見沈良身邊多了個黃聖伊,張埡東雖然有點意外,但只是一點。
這踏馬不是很正常?
誰還沒幾個妞?
張埡東問都沒問,接上兩人就來到二樓的一處卡座。
靠近欄杆位置的卡座里,此時坐著三個女人。
一個是名模瞿瑩,坐在她旁邊的兩個女人,一個三十多歲,穿著一身職業裝,很精幹。
另外一個一身的休閒裝,頭上戴著一頂漁夫帽,鼻樑上架著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鏡。
「你好,沈先生。」
那位職場女性笑著起身,伸手道。
「我是燕姿的經紀人林明蓉。」
「你好。」
接著,孫妍梓也跟著起身,雙方握了握手就重新坐了下來。
不過。
孫妍梓只是坐在旁邊,好奇的打量著沈良,話語的主導權都在林明蓉身上。
「沈先生,首先很感謝您能想到我們家燕姿。」
林明蓉端起杯子道。
「我先敬您一杯。」
跟之前的黃聖伊一樣,林明蓉也是一口乾,但人家不裝,也不需要裝,喝完一滿杯,那是面不改色。
沈良當然不會讓對方獨飲,跟著喝了一杯。
「不過。」
緊接著,戲肉來了。
「我能冒昧的問您一句嗎?」
「您說。」
「《我用什麼把你留住》的版權,您願意賣嗎?」
畢竟是張埡東推薦的作品,收到demo之後,華納內部仔細的研究了一遍。
李偲菘、李偉松等人對這首歌的評價都很高。
足夠撐得起專輯主打歌的高度。
「抱歉。」
沈良微微搖頭。
「這首歌是我給電視劇準備的主題曲,只走授權。」
「好的,我明白了。」
眼見沈良連條件都不聽,林明蓉頓時瞭然。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就走常規的合作模式,燕姿雖然出道時間不久,但她目前在華語樂壇已經是新晉一線。」
「按照行內的慣例,一線歌手演唱OST的報價通常是50萬到100萬之間。」
「您到時候需要燕姿參與新劇的宣傳嗎?」
「不用。」
「好的,因為您和亞東是好友,您的作品也非常出色,如果不需要燕姿的宣傳檔期的話,我們可以給一個友情價。」
「40萬RMB,您覺得如何?」
對於這個報價,沈良早有心理準備,畢竟,人家是按照美元、新加坡幣計算。
以孫妍梓當下的熱度,一場商演的價格差不多也是這個價。
「很合理,我沒有問題。」
對方報的確實是友情價,沈良稍作考慮就答應了這個報價。
儘管收!
等歌唱火了,成為演唱會常用曲目,版權費,他要吃一輩子!
是的。
歌手在商業演出中唱歌也是要付版權費的,如果是演唱會,版權費一般是票房的5%左右。
舉個例子,一場一萬人的演唱會,平均票價是200元,演唱會曲目一共20首,如果唱了沈良的歌。
那麼,孫妍梓需要支付地表演著作權費用是【1萬*200元*5%/20】,也就是5000元。
唱一次,付一次。
日後,音綜大熱,如果節目組要唱這首歌,同樣需要支付版權費,過個二十年,根據歌曲熱度,單次版權費在幾萬、幾十萬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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