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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什麼不吃窩邊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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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上,看著半靠在自己身上,面頰通紅的黃聖伊,沈良拍了拍她的臉蛋。

「喂,醒醒。」

「嗯?」

黃聖伊眼神迷離的睜開眼睛,望著近前眼前的沈良,她鼻頭微動,甜膩膩喊了一聲。

「師哥。」

「……」

沈良臉一黑。

這妞勇是真的勇,辣麼大的杯子,一口悶了。

然後,還半掛在自己身上,軟玉在懷,時不時扭一下,小沈都意動了。

「醒醒,馬上到學校了。」

沈良又拍了拍她的臉蛋。

「我不回學校。」

黃聖伊輕哼一聲。

「我要去唱歌!」

「唱,你去夢裡唱吧。」

沈良沒搭理黃聖伊,他渣歸渣,底線還是有一點點。

不票醉鬼。

主要是關係沒到位。

換成范小胖,現在他倆已經在酒店了。

少頃,車子還沒到學校,沈良忽然接到張埡東的電話。

「餵?」

「喝酒?」

「都有誰?」

「好,馬上到。」

掛斷電話,黃聖伊忽然雙眼放光的看著沈良。

「師哥,我剛剛沒聽錯吧?你要去見孫妍梓?」

「嗯?」

沈良笑眯眯的打量著黃聖伊。

「你的酒,醒了?」

「醒了!」

黃聖伊愣了一下,連忙點頭。

「一聽到孫妍梓,我的酒就全醒了。」

「師哥。」

黃聖伊水盈盈的看著沈良。

「你能不能帶我一塊去,我好喜歡她。」

此時,冷門歌手一點也不冷門,反而火的發燙。

有多火?

力壓周杰綸的女人。

「行吧。」

沈良呵呵一笑。

裝醉裝的還挺像。

不一會兒,沈良帶著黃聖伊殺到三里屯『男孩女孩』酒吧。

這家酒吧在圈內挺有名的,它是知名音樂製作人汪曉京開的酒吧。

汪曉京最初是崔建的經紀人,後來又推出陳林、羅琦,去年成立的女子十二樂坊,也是他的手筆。

「沈良,這邊。」

瞧見沈良身邊多了個黃聖伊,張埡東雖然有點意外,但只是一點。

這踏馬不是很正常?

誰還沒幾個妞?

張埡東問都沒問,接上兩人就來到二樓的一處卡座。

靠近欄杆位置的卡座里,此時坐著三個女人。

一個是名模瞿瑩,坐在她旁邊的兩個女人,一個三十多歲,穿著一身職業裝,很精幹。

另外一個一身的休閒裝,頭上戴著一頂漁夫帽,鼻樑上架著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鏡。

「你好,沈先生。」

那位職場女性笑著起身,伸手道。

「我是燕姿的經紀人林明蓉。」

「你好。」

接著,孫妍梓也跟著起身,雙方握了握手就重新坐了下來。

不過。

孫妍梓只是坐在旁邊,好奇的打量著沈良,話語的主導權都在林明蓉身上。

「沈先生,首先很感謝您能想到我們家燕姿。」

林明蓉端起杯子道。

「我先敬您一杯。」

跟之前的黃聖伊一樣,林明蓉也是一口乾,但人家不裝,也不需要裝,喝完一滿杯,那是面不改色。

沈良當然不會讓對方獨飲,跟著喝了一杯。

「不過。」

緊接著,戲肉來了。

「我能冒昧的問您一句嗎?」

「您說。」

「《我用什麼把你留住》的版權,您願意賣嗎?」

畢竟是張埡東推薦的作品,收到demo之後,華納內部仔細的研究了一遍。

李偲菘、李偉松等人對這首歌的評價都很高。

足夠撐得起專輯主打歌的高度。

「抱歉。」

沈良微微搖頭。

「這首歌是我給電視劇準備的主題曲,只走授權。」

「好的,我明白了。」

眼見沈良連條件都不聽,林明蓉頓時瞭然。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就走常規的合作模式,燕姿雖然出道時間不久,但她目前在華語樂壇已經是新晉一線。」

「按照行內的慣例,一線歌手演唱OST的報價通常是50萬到100萬之間。」

「您到時候需要燕姿參與新劇的宣傳嗎?」

「不用。」

「好的,因為您和亞東是好友,您的作品也非常出色,如果不需要燕姿的宣傳檔期的話,我們可以給一個友情價。」

「40萬RMB,您覺得如何?」

對於這個報價,沈良早有心理準備,畢竟,人家是按照美元、新加坡幣計算。

以孫妍梓當下的熱度,一場商演的價格差不多也是這個價。

「很合理,我沒有問題。」

對方報的確實是友情價,沈良稍作考慮就答應了這個報價。

儘管收!

等歌唱火了,成為演唱會常用曲目,版權費,他要吃一輩子!

是的。

歌手在商業演出中唱歌也是要付版權費的,如果是演唱會,版權費一般是票房的5%左右。

舉個例子,一場一萬人的演唱會,平均票價是200元,演唱會曲目一共20首,如果唱了沈良的歌。

那麼,孫妍梓需要支付地表演著作權費用是【1萬*200元*5%/20】,也就是5000元。

唱一次,付一次。

日後,音綜大熱,如果節目組要唱這首歌,同樣需要支付版權費,過個二十年,根據歌曲熱度,單次版權費在幾萬、幾十萬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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