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5章 好運連連4(1/2)
同樣,因為沒工作,所以李家做飯的事就交給了李大嫂。
當然也不是白做的,雖然菜統一由李父購買——也曾將買菜權下放給李大嫂過,結果她為了將給她的菜錢省下來,當私房,也就是想吃買菜的回扣,每天買的菜太差了,李父可受不了吃的太差,所以便將買菜權收回了——但家裡每人給她兩塊錢,當是辛苦費。
這點錢大家還是願意給的,因為李父的工資高,所以家裡每個人的工資都歸各人所有,不用上交公中,平常也多是李父買菜,也就是給李大嫂交個兩塊錢做做飯的辛苦費就行了。
其實之所以不用朝家裡交工資,當然不是李父等人對原身好,其實是託了李志國和李秋芸的福,要不然,按這個時代大多數人家的規矩,那都是要上交絕大部分工資,自己只能留一小部分的,尤其是女娃,家裡可能就更要扣下她們的錢了,省得她們攢了大筆的私房,帶到了外姓人家,那還不要讓他們心疼死。
卻說當初,李志國是第一個有工作的——不是自己考的,是頂了李爺爺的班。
作為李家長孫,李爺爺把工作給了他,也很正常。
但李奶奶沒工作,沒法把工作給小兒子生的孫子,為防小兒子說老兩口偏心大房,便按市面上找工作要花的錢,補給了小兒子一房一大筆錢。
李志國有工作後,無論是李爺爺,還是李父,都心疼他從小死了爹,跑了娘,所以便沒要求他上交工資。
李志國工作了,不上交工資,那李秋芸接著工作了,她能上交工資?不說就李秋芸的性格不會交了,就是普通人,也會問一句,憑什麼李志國一個侄子都不用交,她一個親生女兒還要交。
於是因為李志國沒交錢,李秋芸自然也不交。
這兩人不交,等後來的原身工作了,自然也不用交了,要不然憑什麼老大老二都不交,老三得交。
於是原身的工資才能得以保下來,要不然,就原身在家裡,除了李母疼她,沒一個人疼她的情況,她的工資是保不住的。
不提工資不上交的事,卻說給李大嫂交做飯錢,現在家裡有九口人,李爺爺李奶奶李父李志國夫妻李秋芸原身,還有李志國的兩個孩子,李爺爺李奶奶的四塊錢由李父交給李大嫂,加上李秋芸和原身的,一共十塊錢。
李志國和兩個孩子的按理不用交,畢竟跟李大嫂是一家人,但李大嫂可不想自己沒私房錢,所以就讓李志國代交,也要給她六塊錢。
這樣她一個月就能拿到十六塊錢,不比李母這個臨時工少多少了。
其實像琳琅等有工作的人,就是早晚在家裡吃,中午都是吃食堂的,所以李大嫂這十六塊錢,拿的並不是很辛苦,因為不是一日三餐,都要燒很多菜,就是晚上要辛苦點,早上家裡一般吃點饅頭稀飯鹹菜就對付過去了。
雖然李大嫂因為想扣下私房錢,所以買菜大權被李父剝奪了,但她因為在家,能隨時知道附近菜市場的情況,所以有時看到有肉菜,她就會去搶,然後回來找李父報銷——然後她又能從中賺一筆了。
像今天這魚,就是李大嫂搶來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