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3章 好運連連22(2/2)
李母故作哀傷地道:「我那次是氣頭上說著玩的,又不是認真的。」
李父道:「我管你是真的還是假的,反正你說過了,我現在同意了。」
李母跳起來道:「我不同意,我的工資太少了,養不活我自己,如果你非要離,就得給我五百塊錢安家,要不然我不會離的。」
李母開口要五百塊,但其實只要李父給四百塊,她就同意離婚了,提出五百塊,只是為了方便討價還價罷了。
說要四百塊,這是李母和琳琅商量的結果。
據琳琅所知,李父工資高,所以存了一千五百塊左右的錢,就算李秋芸準備招贅,琳琅不招,那琳琅拿李秋芸一半的錢總是可以的,這樣一來,琳琅可以拿五百塊。
之前已經從李父那兒拿了一百塊,還可以再拿四百塊。
至於李志國,自然不在琳琅的考慮之內。
李志國都不是李父的兒子,憑什麼分李父的財產,李父憐憫他父死母改嫁,將他養大已經夠可以了,還要分李父的財產,實在有些貪得無厭了,琳琅自然不會考慮對方。
李父聽李母說要五百塊才願意離婚,不由氣笑了,道:「怎麼樣,你的真面目露出來了吧,眼裡只有錢!」
李母道:「是啊,我這樣不好,所以你就趕緊把錢給了,把我離了好了,畢竟你眼裡沒錢,想來給我五百塊,也不是什麼事吧。」
李父自然是不想給錢的,但不給錢,李母死活不離。
李母要是不離的話,這事鬧騰下去,還不知道得鬧到什麼時候,且到時他們李家,又要成為院子裡各家的談資,這也不是李父想看到的。
而他又不能弄死李母,畢竟一旦被發現了,他的好日子就要到頭了。
而李父又想換掉李母,跟新老伴在一起,最後,自然是如琳琅計劃的那樣妥協了。
當然了,也像琳琅想的那樣,只給了四百塊,沒給李母說的五百塊。
其實李父本打算只給兩百塊的,但李母表示,低於四百塊她不願意離。
李父實在是不想跟李母繼續糾纏了,這才同意了。
既然談好了,很快,兩人就領好了離婚證,李母將她的東西,搬到了琳琅早就幫她看好的一處屋子住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