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9章 好運連連18(1/2)
李母也沒想到事情這麼容易完成,只提了下讓李父要稍微公平點對待琳琅,甚至都不是提公平對待,甚至對琳琅更好,李父就能怒不可遏,要將她趕走,要真成功了,那敢情好,反正她也認清他的真面目了,畢竟一個覺得她女兒不配得到他的錢的男人,還要來做什麼!
李父也是沒想到,自己虛張聲勢,想嚇唬李母,李母竟然不怕,相反,還要求他馬上跟她扯離婚證,這怎麼可以!畢竟離婚了,再找的人,可能不像李母這麼老實,要讓他上交工資可就不好了。
但他又是個大男子主義的人,特別要面子,這會兒讓他道歉,開口留李母下來,也辦不到,看李母在收拾東西,似乎真想離開,只能直接罵,道:「好好的休息日,你鬧什麼?!」
李母冷冷地道:「你說我鬧什麼,給琳琅兩百塊,我就不走了,要不然,我們母女走,反正你眼裡沒我們娘倆,一分錢也不給我們,我們還留在這兒做什麼。」
李父自然不想給錢,雖然只是兩百塊,相對他的工資來說,並不算多,但他也不想給,因為他覺得,琳琅不像大女兒,準備在家招贅,她是要嫁出去的,這嫁出去的人,他沒找她要家用,讓她每個月將工資上交,算不錯了,還給她兩百塊,怎麼可能呢!
於是當下李父便道:「琳琅跟秋芸能一樣嗎?秋芸準備招贅,那跟兒子是一樣的,除非琳琅也招贅,要不然一個姑娘還想要財產,怎麼可能!我沒讓她每個月交錢算不錯了,你們娘倆,不要得寸進尺了!」
他知道琳琅不會招贅的,就算琳琅為了財產想招贅,他也不會同意的,因為他只想將錢給李秋芸和李志國,小女兒有她媽給的錢,夠了,哪還能繼續得他的錢——他大概是忘了,李秋芸的媽媽給李秋芸的,可比原身的母親,給原身的多多了,畢竟李秋芸的媽媽將工作給了李秋芸,這可比原身的母親,一個月攢的那一點點錢強多了,畢竟這是一生的保障。
他看不到,他只知道大女兒沒媽,可憐,所以他的錢只分給大女兒,小女兒有媽照顧,不用他操心。
李母冷冷地道:「哦,你覺得我們娘倆不配拿財產,拿財產就是得寸進尺,那行,我們走就是了,不占你的便宜總行吧。」
李父看李母還是要走,不由氣急敗壞,道:「那就讓琳琅將我這麼些年養她的錢給了,不給兩千塊,就想走,門都沒有!」
他知道兩人沒兩千塊,所以這樣說。
當然了,這兩人要有兩千塊,真給了,那他也願意,隨他們走,因為這個時候的兩千塊,可是很值錢的,離婚還能從女方那兒弄走兩千塊,有這錢,他什麼老伴找不到,他也不稀罕李母了。
當然了,他不能說是找李母要錢,只說找琳琅要錢,畢竟離婚還找女人要兩千塊,傳出去院子裡的人怎麼看他,他可是要面子的人,堂堂大男人,可丟不起那人。
李母知道他不可能找自己要錢,於是當下便冷冷地道:「我一個人走,我女兒不走,她憑什麼要給你錢?你不給琳琅錢就算了,還讓琳琅給你錢,想的倒美。只有我一個人走的話,難道你還想找我要兩千塊錢?真告到法院,你工資比我多,還要分我錢!」
李母柔軟,但不代表她傻,好歹也是城裡工作的人,對婚姻法還是知道一點的,李父要是不讓她走,還想找她要兩千塊,那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李父不讓琳琅走,那也無所謂,她一個人走就行了,那樣將來也不用辭職侍候丈夫父母了,反正她是不可能讓琳琅給錢的,當然了,她們母女也沒那麼多錢給李父就是了,就是有,她也不會給的,畢竟李父不給她們錢就算了,還想讓她們給他錢,她們是瘋了才會做這種蠢事。
李父看李母就是要走,說也說不過她,就想打她,結果,李母一點也不怕,直接迎上去了,道:「你打,你打,只要打我一下,明天我就去你們單位,讓人看看你是怎麼打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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