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4章 被人瞧不起的村姑64(2/2)
她早在兒子十五歲的時候,就托人遍訪京中貴族小姐,最後跟吳側妃給李四老爺挑的一樣,挑了個商賈之女。
對方有錢沒勢,正想找一個靠山呢,自然同意這門親事,允諾會帶一萬嫁妝過來,其中光莊子就是五百畝,以後李三郎小夫妻,除了李三郎的輔國將軍(鎮國將軍嫡長子不降級襲爵鎮國將軍,嫡次子降一級襲爵輔國將軍,庶子降兩級襲爵奉國將軍,所以李二郎是奉國將軍,李三郎是輔國將軍)俸祿,還有這五百畝莊子的出息,再加上將來李二老爺百年,總不可能不給小兒子分點東西,那他們一家就能過的不錯了,不比李聿夫妻日子過的差。
這就是趙氏為小兒子謀劃的未來了。
一萬兩嫁妝,對小兒子這個層次的宗室來說,不少了,尤其是裡面還有五百畝莊子,這可是乾貨,不像有的人家,明面上冠冕堂皇地說陪嫁了多少多少,其實就是虛報數字,畢竟物品都是能虛報價格的,只有田地莊子鋪子宅子壓箱銀,才是乾貨。
而其中庄子比壓箱銀還好,畢竟壓箱銀不能錢生錢,用一點就會少一點,但莊子就不一樣了,莊子能錢生錢。
但京城周圍,想搞莊子可難的很,畢竟京城周圍,都被京城有錢有勢的人家將田地莊子買光了。
所以李三奶奶這五百畝莊子的價值,可比五千兩壓箱銀值錢多了。
像鎮國公府之前給琳琅五千兩嫁妝,除了一點嫁妝,全是壓箱銀,聽起來價值跟李三奶奶五百畝莊子的價值差不多,但壓箱銀不能錢生錢,會用一點少一點,其實是比莊子差的。
趙氏自認為給小兒子找了一門比丈夫給李聿找的親事還好的親事,但她不知道,琳琅本身是個外掛,鎮國公府給琳琅的差不多五千兩壓箱銀,現在不但沒減少,還增加了,原因也很簡單,琳琅也知道壓箱銀不能錢生錢,不好,所以一進王府,便讓小蜜蜂在京中尋找想要賣掉宅子或鋪子的人,早就低價買了一套大宅子。
那人家祖上很風光,但到這一代子孫,跟原身太爺爺一樣,賭博,所以為了還賭債導致的高利貸,急於出手,生怕賣慢一天,就會多一天利錢,所以價格開的比周圍的宅子低多了,琳琅趕緊將那宅子買下了。
光是買了這套宅子,琳琅就賺錢了,因為對方開出的價格,要比市價低一千兩左右,琳琅要是不想要,可以掛著賣了,一轉手就能讓壓箱銀從五千兩變成六千兩。
其實琳琅可以靠這樣倒買倒賣賺錢,畢竟她有小蜜蜂這個外掛,可以隨時知道京中哪兒有便宜房子賣。
但琳琅不想費心,畢竟倒買倒賣,那需要天天盯著市場,看看哪兒有便宜房子賣,然後還要去看房子買下來,再去官府過戶,賣的時候也這樣,就算她可以讓下人代她去賣,也麻煩,所以琳琅沒將房子賣了,而是修葺了一番,租給了一個外地來的豪商,一年租金五百兩。
對方並不是長期住在京城,只是用來賣貨時落一下腳,所以沒花大價錢買一個幾千上萬兩的宅子,只租了一個大宅子就完事了。
雖然一年租金只有五百兩,但宅子在京城,隨時能知道情況,租金也方便收,這比倒買倒賣輕鬆多了,適合琳琅想過悠閒日子的盤算。
而趙氏給李三郎說的李三奶奶,雖然帶了五百畝的莊子,但莊子在很遠的地方,一旦出了什麼事,要變現,非常麻煩,且,莊子出息是有波動的,碰到無賴的莊頭,會年年報災,到時莊子出息,可能還沒五百兩。
這是琳琅經常在這種古代穿梭,得出的結論。(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