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Chapter 37(2/2)
非常麻煩。
不過因為麻煩的不是池晏自己,所以他沒意見。
管家說:「至少要再做兩套,還得把舊衣服送過去補色。」
池晏忽然說:「給你也再做一套吧。」
他發現管家翻來覆去就兩套衣服,和池晏在城堡里能隨便穿不一樣,管家無論在什麼時候都要穿著自己的「制服」,池晏發現管家袖口都已經磨出一個洞了。
管家聲音有些哽咽:「大人,您不用在意我……」
我字還沒落音,管家就小聲啜泣起來。
哭得那叫一個「梨花帶雨」。
池晏連忙安慰道:「做新衣服是好事,你哭什麼?」
管家啞著嗓子:「您對我實在是太好了!」
池晏沒辦法,哄了一會兒管家還在哭,他只能沉默著等對方哭完,免得他越說,管家哭得越凶。
領地上所有人都在辛勤地工作,大河已經找到了跟自己一起進城的人,這兩個人一個是地精,一個是人族,都是在領地上難得的能說會道的人。
除此以外,拉米爾倒是偷偷找了池晏幾次,表示自己以後一定會好好幹活,絕不偷懶,讓池晏不要再叫他鏟屎了。
池晏在了解到拉米爾最近鏟得很努力以後才說:「再過五天你就不用再幹了。」
五天後……拉米爾發現所有肥料都已經處理好了。
他確實不用再幹了。
只是——除了他以外,所有人都不用幹了。
拉米爾心情複雜,感覺自己找不找池晏都一個樣。
不過拉米爾發現,新來的那群奴隸一個個都很兇,不僅力氣奇大無比,還很會打獵——雖然他們打獵的方式完全沒有美感,他們一般先趴在地上,找草叢遮掩,等有獵物路過的時候就一躍而起,用牙齒咬斷獵物的脖子。
聖靈啊!這世界上怎麼會有這樣兇殘的人!而且普通人的牙和咬合力能夠咬斷野鹿的脖子嗎?
面對野雞這種小型獵物,他們的辦法就更簡單了,撲上去,扭斷野雞的脖子。
並且他們竟然會吃生肉!
拉米爾沒事閒逛的時候,發現那些人撕開獵物的皮以後,直接埋頭苦吃,還吃得津津有味,一邊吃一邊警戒周圍,一旦有任何風吹草動,他們就回立馬停止進食,隨時準備進攻。
幸好發現這一切的是在被商人抓住之前從未了解過其他種族的拉米爾。
拉米爾只是從那以後再也不敢跟任何一個新來的奴隸接近了。
他現在長得這麼胖,就怕這些茹毛飲血的野人打上他的主意。
在對方面前,他的武力值約等於無。
而且這些新來的人竟然從不跟其他人打交道,他們各自之間也很少說話。
有一次拉米爾偷聽,聽見其中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說:「你長得真醜。」
另一個人回敬道:「至少我的眼睛大。」
然後最開始挑釁地那個人竟然說:「既然這裡沒有同族的女人,過段時間我們兩個湊合一下吧。」
另一個人:「好吧,不過先說好,我要當進攻的那一方。」
「你長得這麼丑,想的還挺美!先打過我再說吧!」
「呵,我會撕開你的喉嚨,咬碎你的骨頭,再把你的皮剝下來掛在牆上,每天欣賞。」
「放屁!我會把你的腿拆下來,做成椅子腿!」
拉米爾打了個哆嗦。
這兩個人究竟還記得自己為什麼要打架嗎?
難道他們不是在求愛嗎?
為了誰在上面,竟然還得這麼兇殘的打架?打完估計就不用定上下了,因為有一方已經死了。
拉米爾有些懷疑人生。
他的世界觀遭到了巨大的衝擊。
原來人族求偶,這麼殘酷。
還是精靈好,希望不要有人族看上他,他不想被撕開喉嚨,也不想被做成椅子腿。
就算向他求愛的是領主大人,他也不會從的。
精靈求愛要胸肌,人族求愛要命。
太可怕了!
話說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第一個網名:水晶蠻子(因為我剛剛在喝水晶葡萄)。
當年我一個正值豆蔻年華的少女,取個水晶還能理解,叫水晶女孩都還好,為什麼我要給自己取個蠻子?
難道是因為那時候我就聽過「我的大刀早已飢|渴|難耐」這句話了嗎?
(lol里蠻族之王的台詞就是:「我的大刀早已飢|渴|難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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