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Chapter 251(1/2)
工人們被完虐之後, 原本囂張的氣焰已經沒了, 被挑出來的和自告奮勇的那幾個也都「被迫」離開了崗位。
大河的原因也很簡單——他們受傷了, 工廠會花錢請人給他們治療,但工廠也沒有那麼富裕, 只能請他們離開,畢竟治病的錢工廠出, 沒道理他們養傷不能工作的時候,生活費也由工廠出,又不是工廠讓他們去跟強盜對打, 他們自己非要去。
經過這一遭, 工廠里的氣氛好了不少。
這就是找對辭退理由的好處, 如果大河僅僅是因為他們歧視和惡意對待地精矮人把他們趕出去,那其他平民會因為擔心自己也被趕出去而聲援他們, 團結起來逼迫大河收回他的決定。
但現在,工人們只會覺得是那幾個工人打輸了,然後再想一想自己,雖然之前也跟著欺負了地精和矮人, 但自己可沒上台去打,那幾個人純屬自作自受。
只要有個理由,原本人們不接受的事,似乎也可以接受了。
地精和矮人在工廠里好過了很多,至少不會被語言□□,也不會在吃飯的時候直接被人搶走食物。
但他們被孤立了,人族不願意帶他們一起, 地精和矮人漸漸開始抱團,竟然也可以跟人族分庭抗禮。
然後大河就開始舉辦各種集體活動,比如拔河和接力跑,並且要求每個隊伍人族地精和矮人人數不能低於規定的比例。
而且獎品異常豐厚,最開始是細棉布,然後是糖和酒,最後甚至還有十天假期,這十天假期照樣給工錢,想什麼時候休就能什麼時候休。
池晏在莊園用過的手段,又被大河原封不動的搬了過來。
並且效果一樣好。
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知道欺負地精和矮人可能會受到懲罰,那麼人們就不會去做。
知道跟地精和矮人關係變好,就可能會得到超出他們預想的好處,他們也不會顧忌面子而不去彎腰。
問題是工廠的問題解決的差不多,但工廠外卻還是老樣子。
地精和矮人被很多旅館拒收,飯館和人族的酒館也不讓地精和矮人進店。
牛頭人和精靈的數量太稀少,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所以短期內還沒有看到針對這兩個種族的歧視。
池晏只能先把精力放在發展經濟,開放市場上,就像現代,女性地位的提升也是因為經濟能力的提升,他可能在短時間內創造一個特別公平的環境,但可以創造相對公平的環境,只要每個種族獲得工作的機會比較相等,時間長了,應該會改善現在的情況。
現在池晏還要讓人重新編著律法和民法。
在池晏之前,肯蒂斯也有法律,但只有律法和王法。
當然律法很簡單,罪一共有兩種,分重輕,其中的漏洞非常多,稍加運作,重罪就會變成輕罪。
王法則凌駕律法之上,簡而言之就是王室擁有對律法的重新解釋權。
貴族犯法是不會被責罰的。
貴族要保人,也可以直接保人,不必向任何人解釋。
犯了重罪的人是絞刑,輕罪的人則是鞭刑。
但偷竊和侮辱貴族,以及聚眾鬧事,都是重罪,全都是絞刑。
至於輕罪,比如富商凌虐平民,只要沒出人命,哪怕讓平民斷手斷腳,都是輕罪,甚至出了人命,只要賠了錢,不管對方的家人收不收,不管是不是只有一枚銅幣,都等於得到了諒解,是輕罪。
在這裡,階級才是最重要的,上層人士犯罪不叫犯罪。
而窮人,哪怕偷一枚銅幣,都是重罪。
池晏並不覺得偷竊是好事,但是對生活在最底層,沒有收入來源的人來說,讓他們守住道德底線根本不可能。
他自己代入進去,他是個吃不飽穿不暖的窮人,睡覺只能幕天席地,吃飯只能混個水飽,找不到工作,在這種時候,他這個接受過教育的現代人,能守住道德底線嗎?
至少池晏覺得自己是做不到的。
求生是人的本能。
為了生存,人可以放棄很多東西。
更何況是道德。
只有吃飽穿暖,人才能去談道德。
編撰法典這種事,池晏只能找幫手,但主筆還是他自己,其他人大多是礙於眼界,他們的三觀已經成型了,也不懂平等是什麼意思。
在他們看來,窮人之間是平等的,平民之間是平等的,相同的階級比較平等,跨越階級就不行。
至於王,則凌駕萬物萬人之上,人間的法律管不了王。
池晏:「只能讓你來陪我了。」
老管家坐在池晏旁邊的桌子上,他雖然老了,但視力還是很好,他拿著筆,在一邊寫民法。
池晏記得以前上學學過拿破崙的歷史,歷史老師說過,不管拿破崙打了多少勝仗,都無法跟他的另一項功績比——民法典。
但是池晏要在這上面進行一些修改,比如土地屬於國家,平民的地雖然也能買賣,但是是有期限的。
而每一個行政單位能夠讓平民擁有的地都有面積規定。
除此以外,民法演編撰的內容也是根據拿破崙的民法典來。
第一部分人法,第二部分是物法,第三部分是獲取各類所有權的方法。
在人法中,池晏革除了父權。
因為父權還沒有出現在之前有的律法中,所以他刪改了也無所謂。
池晏對肯蒂斯的父權深惡痛絕,甚至覺得跟印度有一拼,在肯蒂斯,家庭里父親占有絕對統治地位,打個比方的話,家庭中地位最低的是女兒,然後是母親,再然後是兒子,父親如果覺得妻子或者女兒犯了錯,他執行死刑,打死了妻子和女兒,他都是不必判刑的。
除非他殺的是兒子。
但就算殺了兒子,也因為那是他的孩子,所以他也可以釋放。
他可以不講道理,也可以沒有道德,但因為他是父親,所以他就是天然無罪的,只要他折磨的是自己家人。
非常畸形。
「陛下……真的要這麼寫嗎?」老管家有點不敢下筆。
池晏湊過腦袋:「你說哪一條?」
老管家咽了口唾沫:「離婚權這條。」
池晏:「不行嗎?」
老管家:「……平民結婚了還能離婚?」
離婚可是貴族的特權。
平民嘴裡的離婚都是說說,最多就是夫妻分居,然後再找愛人,但是絕不會去辦離婚,不僅僅是因為麻煩,而是因為不會有人管。
結婚要交稅,這筆稅交了,兩個人一輩子就捆在了一起。
而且倒霉的多半是女人,丈夫毆打妻子是常事。
女人基本找不到工作,要是會投胎,能當廚娘,或者是個貴族當女僕,那就很好了,好歹有收入。
但多數女人投不了好胎,她們只能待在家裡。
妓|女又是另一碼事,對大部分底層女人來說,想要脫離家庭,唯一的出路就是去當妓|女,可這一行也不好干,不知道什麼就丟了命。
而且稍微有點錢的家庭,都不會允許女兒出去拋頭露面,一個淑女,她要尊敬父親,敬愛丈夫,一生除了父親和丈夫,不應該再跟別的男性有交集。
如果她結婚之後要離婚,那麼先要得到丈夫的同意,如果丈夫不同意,那她也離不了。
多數能離的,都是因為有對愛護她的父母,願意花一大筆錢,從丈夫手裡把她「贖」出來。
所以很多女性寧願當寡婦,當了寡婦,她們就不必再嫁人,還可以擁有丈夫的財產,甚至得到丈夫的爵位。
後來平民女性也開始這麼幹。
所以才有「寧願女兒當寡婦,也不讓女兒離婚」的說法。
甚至有很多人會一個家族一起密謀怎麼殺了自己的女婿。
池晏解釋道:「這樣殺夫的事情就會變少,也是為男人好。」
老管家:「……」
他有點不信,但這個解釋也能說得通。
老管家:「那這個,財產分割……」
老管家用當代男人的思維說:「都是男人出去幹活,女人什麼都不干,離婚的時候她們為什麼能分到錢呢?」
池晏又有一套解釋:「如果分不到錢,那她們肯定還是願意當寡婦,我這還是為了男人。」
老管家:「這個繼承權……為什么女兒擁有和兒子一樣的繼承權?」
貴族的女兒也有繼承權,但那也是兒子死絕以後的事了,或者女兒特別有能力,但也是特例。
比如王室也有女王,但女王也有姐妹,可她們的姐妹分不到多少東西。
池晏:「我這是為了不讓她們把兄弟殺了。」
老管家崩潰道:「陛下,哪有那麼多女人會殺丈夫和兄弟!她們是魔鬼嗎?!」
池晏一本正經地說:「我這是避免她們成為魔鬼。」
老管家:「殺夫的是少數!」
池晏又說:「是少數,但你不能否認,有一天少數可能會變成多數。」
老管家看著池晏,竟然看出了可憐巴巴的意思。
池晏嘆了口氣:「而且我很缺人。」
「如果女人都待在家裡,為丈夫和家庭奔波,我能得到什麼好處呢?」池晏跟老管家講利益了。
老管家覺得聖城跟斯德丁不一樣,斯德丁的女人可以沒有禮儀,沒有當女人的自覺,但聖城是一座歷史悠久的老城,那麼這座老城必然要保存一些東西。
比如淑女。
斯德丁那邊的女人都是窮人,這樣的女人,怎麼能要求她們當個淑女呢?
老管家說:「她們待在家裡,男人就能在外面安心做事,他們就能做得更好。」
池晏:「那這個男人就必須做兩個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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